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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鹿晗公布恋情看偶像与艺人的差异

体娱风云 2017-11-14 20:55:00 总第244期 放大 缩小

  要说“金九银十”的彩蛋,就是鹿晗与关晓彤在微博大胆公开恋情。鹿晗自回国以来,人气一路飙升,出唱片、开演唱会、拍电影、接广告、做代言一样不落下,影视歌多栖发展,商业代言超过同期的吴亦凡、张艺兴和杨洋,粉丝飙升至4000多万,可谓内地最火、最有人气、最有商业价值的人气偶像。可是这样一个超高人气的明星竟然毫无预料地宣布恋爱了!

  不仅4000万粉丝大呼集体失恋,更有五年真爱粉丝脱粉,连粉丝中最大的个人网站“朝鹿”也关闭了,站长在微博小号伤心欲绝地宣布:“五年了,很知足”。

  点开鹿晗微博主页,可以发现,在公布恋情以后,鹿晗陆陆续续涨了一百多万的粉。但是仔细询问身边鹿晗的粉丝,得到的都是他们悲痛欲绝的眼神和失望的摇头。所以说,掉的都是真爱粉,涨的都是僵尸粉?鹿晗此次涨粉的背后其实是对疯狂掉粉的极力掩饰?

  确实,“女友”与“女友粉”不可兼得。鹿晗绝大多数的粉丝是带着女友幻想追星的,她们花钱出力,为了偶像心力交瘁,怎么可能接受鹿晗突然恋爱。作为流量小生,没有过硬的作品,靠的还是颜值和万千少女们的心中幻想:虽然鹿晗不是我的,可也不是你的啊,至少是我们大家的。但是一旦心中偶像成为了别人的男朋友,特别是这个女朋友还不那么招人喜欢,那么心中偶像就成了——他再也不是我的了,他是别人的了。一旦这种心理形成,掉粉之心自是大有人在。

  所以,不管是以前炒作的迪丽热巴还是这次的正牌女友关晓彤,都被骂得体无完肤。知乎上有个话题“有多少人因为鹿晗关晓彤脱粉了”,其中有一个答案说一年为鹿晗至少花了30万,似乎可以佐证“女友粉”人财两空最终脱粉的观点。

  以前的明星,是万万不敢公开谈恋爱的,就算结婚也是隐婚,一旦被发现人气会大跌,像我们熟悉的成龙、刘德华、阿Sa、郑中基、钟汉良等等都是隐婚。大家是否还记得,阿Sa和郑中基隐婚被曝出时还特意开了新闻发布会,声泪俱下地请求粉丝原谅。可仅仅今年,娱乐圈就有三、四对恋人公开恋情:杨紫和秦俊杰、马思纯和欧豪、张若昀与唐艺昕。是时代变了吗?

  有人说,都是粉丝惯的,放到韩国或日本,男偶像35岁以前敢恋爱结婚,这辈子都别想再出现在公众面前,演艺生涯基本就算完蛋。

  日本还有十大偶像明星守则,第一条就是不准结婚。结了婚还能当偶像,唯一例外的就是娶了工藤静香的日本天王木村拓哉。不过已婚的木村拓哉因此被经纪公司严厉处罚,大副减速的分红比例,使他的年收入排名在日本演艺圈中狂降。日本演艺公司甚至明令禁止,偶像明星在公共场合与异性朋友走在一起。

  韩国对待偶像明星的要求也是十分严苛,当然韩国的偶像们也十分“敬业”,珍惜自己偶像的身份和难得的粉丝。比如人气偶像金希澈就曾经说过:谈了女友也不会立马公开。因为还不明确能走多远的女友与支持了自己十年的粉丝相比,还是粉丝比较重要。说白了,金希澈很明白粉丝比女友更重要,粉丝才是事业上升的根本。

  看我们中国的小鲜肉怎么说的,“我有了恋情一定会公开,不能藏着掖着,因为那不是真我”,“粉丝如果要走那我也没办法,就感谢她们这么多年的陪伴吧”。为什么日韩的明星们这么看重粉丝呢?

  那是因为,日韩的明星有严格的划分,艺人是一种职业,演员和偶像是艺人职业下依据工作内容细分的小职业;而明星是一种属性。说白了,艺人包括歌手、演员、偶像。而偶像、歌手、演员是不同的身份,要想作为偶像出道,既需要很长的预备期,又要面临着随时被取代、被后浪掀翻的危机,更需要有一定的认知和自我规范。他们的一言一行都要考虑自己的衣食父母——粉丝。演员、歌手只需要好好演戏、唱歌就好,而偶像的工作主要是努力吸引粉丝以此圈钱,让经纪公司获利,你才有价值。偶像的工作武器主要是颜值和人设,而吸引粉丝最重要的就是提高曝光率。

  相比上述杨秦、张唐、欧马这三对,鹿晗显然更符合偶像的人设,其他的几对靠演技或者音乐圈粉,公布恋情说不定还有CP粉来支持。可是鹿晗的电影和专辑基本就是靠粉丝刷钱撑起来的,他真的这么任性妄为吗?话说回来,就算鹿晗不在乎粉丝的想法,那经纪公司也任由他们发展,不加阻止的吗?是什么让鹿晗如此大胆?

  归根到底,还是粉丝。因为在中国并没有严格的偶像、演员、歌手的划分,所有的偶像都是演员、歌手、综艺人等身份多重的混合。放眼市场,更是存在顶级流量明星多、而顶级经纪公司少的局面。像鹿晗这样的流量明星,红起来完全是靠粉丝,而不是经纪公司,因此其经纪公司掌控力自然一般。且国内流量明星大多掌握了大量的财富和话语权,因此地位会相对较高一些,也更自由一些。加上鹿晗和关晓彤本来的家境就十分优渥,掌握一手好资源,经纪公司更难以从源头进行约束。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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