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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该把培训中心从风景区赶出去

banyuesudi 2015-12-16 15:45:04 总第210期 放大 缩小

由住建部制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自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其中规定,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得在核心景区内安排招待所、培训中心等住宿疗养设施以及其他与核心景区资源、生态和景观保护无关的项目、设施或者建筑物。

忧虑:

新浪网: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真是大快人心。这些年,在不少地方,越是高等级风景名胜区,越是安插着身份不明的高档奢华培训机构。禁绝“既往不咎”,新规要执行,还得“往后看”,把不合规不合法的培训中心,早点从风景名胜区赶出去。

光明网:山林掩映之下,暮色苍茫之中:总统套房、歌舞厅、燕鲍翅、炖狼肉、开培训费发票提成……这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培训中心,俨然成了一处处游离于党纪国法之外的“世外桃源”。

见解:

华声在线:一些风景名胜区里的培训中心一方面借着天高皇帝远,将群众监督隔绝在景区外面,成为封闭式福利平台,既隔膜了官民关系,又涉嫌藏污纳垢;另一方面,将公共资源部门化,好好的风景名胜区,因为培训中心而规划失范,生态环境被破坏,功能结构被逆转,最后成了烂摊子,也没人为之买单。

中华文明网:风景名胜区里的培训中心既不是看风景,也未必是真培训,要么成为休闲度假的欢场,要么成为寻租勾兑的暗道。眼下,整饬官场之风,严肃行政之纪,少数“顶风作案”的培训中心,似乎就成了暗流涌动的“硬骨头”。加之政企不分、性质暧昧,这样的恶示范,成为横亘在权力公信之路上的黑色绊脚石。

人民网:住建部制定的《办法》,体现了顶层设计一脉相承的“整肃”理念,断了新的培训中心进重点景区的念想——既还风景名胜区以清白与清净,也让污名化的培训中心堪当培训之重任。善政要真正捍卫风景名胜区的公益属性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后,执法以严,不能让好的制度成了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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