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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重处罚与不满14岁少女发生性关系者

banyuesudi 2015-09-21 08:44:08 总第204期 放大 缩小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中国计划堵塞漏洞,避免部分与不满14岁少女发生性关系人员逃脱应有惩罚。这是对此前公众对于包括政府官员和学校校长等在内人员涉案的不满情绪进行的回应。

日前,中国已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嫖宿幼女罪,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不管少女是否愿意,都将被视作强奸,将被处以包括死刑在内的更重刑罚。

此前,中国对于嫖宿未成年少女的刑罚是有期徒刑5至10年。

中国公众和学者一直以来对于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人员被诉以“嫖宿未成年少女”表示不满。与强奸罪相比,这一罪名社会耻辱度不高,同时也暗示了年轻的被害人有过错,以肉体换取金钱等好处。

儿童保护人士表示,这对于保护未成年少女十分不利。

近年来,连续发生了一系列涉及年轻女孩的性丑闻。推动修改法律的声音越来越强。2009年,贵州省6名官员在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后因嫖娼被处理。有些人相信和年轻女孩发生性关系可带来财富、健康、晋升等方面的好运。这导致了操纵未成年少女案件增加。(摘自加拿大《环球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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