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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支付:“安全”让生活变得更糟?

yangguangjujiao 2015-08-17 17:45:53 朱昌俊/特约撰稿人 总第202期 放大 缩小

据相关统计,2013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7.2万亿,同比增长38.7%。预计未来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增速将维持在30%左右的水平,到2017年,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或将超过50万亿。在如此市场规模之下,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实行限额管理,其影响的牵涉面之广可想而知。

而较之于第三方支付的交易平台,对限额支付影响感受最为直接的,或许应该算上数以万计的包括“剁手党”们在内的普通消费者了。截至2014年底中国已有4亿电商用户,支付宝实名用户3亿,微信支付用户4亿。其中2014年中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较上年增加了48.7%,达到了2.8万亿。支撑这些数据的,正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消费者。

“剁手党”是如何炼成的

限额支付对普通人最直观的影响,应该算是网络购物者了。谈到其对“剁手党”们的影响,不妨先看看“剁手党”是如何炼成的。

事实上,网购几乎是伴随着第三方支付的诞生而同步发展的。1998年3月18日,北京友谊宾馆,世纪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各新闻单位的记者宣布:中国内地第一笔Internet电子交易成功。同一年,国内市场上也诞生了第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

由此起步,中国的网络购物开始登上历史的舞台。1999年底,正是互联网高潮来临的时候,国内诞生了300多家从事B2C的网络公司。2000年,这些网络公司增加到了700家。但随着纳指的下挫,到2001年人们还有印象的仅存三四家。网络购物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寒冬时期”。

转折点在2003年开始出现。这一年春天,面对非典的袭击,许多人只能呆在家中,要想足不出户就买到自己所需的商品只能依赖网络。至此,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触网络购物并接受它。伴随着淘宝,当当网、卓越等诸多购物网站的成功上线,中国的网络购物市场进入了一个欣欣向荣、百家争鸣的时代。

但第三方支付这一理念,是由马云在2005年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首先提出的。而在前一年,支付宝问世。随后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不断增加,网络购物规模呈现出爆炸式增长。“剁手族”也在这个过程中诞生。

网友们按不同的年度消费额度划分了标准,500元以下为勤俭持家型;500元至5000元为普通青年型;5000元至1万元为铺张浪费型;1万至3万元为剁手型;消费3万至5万元的,应该被拉出去枪毙型;而年消费超过5万元以上的,被称之为“枪毙10分钟都不为过型”。

根据淘宝网发布的网购族群报告,拥有107.6万族员的“剁手族”是淘宝网最知名的用户群体,除了表现活跃(每年收到支付宝对账单后微博上就是一片“再买就剁手”的哀嚎),还有诸多名人争当“族长”。这107多万人的人均年购物总额高达16.16万元,人均购买次数538次,人均购买商品数221.48件——相当于每两天就要手贱买3次东西。假设1件商品占地面积为0.05平方米的话,2012年每个标准剁手族购买的商品已经够放满11个100平方米的房间。

很显然,按照“剁手族”的标准,5000元的支付限额已然显得太不近人情,简直是对生活方式的颠覆。好在《征求意见稿》出台的第二天凌晨,央行就火速回应“5000元消费封顶”的解读称,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在用户消费过程中并未限制额度,相反更多地考虑了用户的支付安全。

限额支付难管“剁手族”

对“剁手族”们冲击最大的,是此次央行的《管理办法》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一次网购不能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那我等剁手党还怎么办啊。”这是规定出台后,绝大多数剁手党们的第一反应。甚至不少网友吐槽说,如果央行草案实施,他们将彻底摘掉“剁手族”的帽子了:“今年双11老公再也不用请假监督老婆网购了,我卡里也终于能见到余钱了。”

然而,剁手们党们真能在限额支付下“乖乖就范”吗?在一片吐槽声之后,有关网购超过5000元怎么办的“小贴士”开始在网络流传。

其一,新规对于5000元支付限额的规定,仅是针对第三方支付的余额支付的限定,比如“支付宝余额”或“微信钱包零钱”。其二,如果客户使用第三方支付跳转银行网关或者使用快捷支付是不受此新规限制的。所以“剁手党”还是可以“买买买”。其三,对于账户余额支付限额5000元的理解上还有些片面。如果使用了包含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以上要素进行验证,则不受5000元的限制,这是属于高安全级别。总之,大家完全不要担心新规会对网购产生影响,依然可以买买买。央妈只是让大家的账户和支付更安全而已。

这样的贴士看起来是为草案的正当性背书,但却更接近于新规可能给“剁手党”们带来的实质影响。换言之,要指望这一规定来束缚“剁手党”们的双手,恐怕很难,至多是增加了一道扣款验证程序。比如你要买一个5000元以上的东西是完全可以的,只不过是先用支付宝支付5000元,超过5000元的部分就要通过银行卡来进行扣除。而通过银行卡来扣除的这一部分,必须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

当然,在PC端进行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验证不算是难事,但在手机端即移动支付领域目前几乎寸步难行。因此未来你要用手机淘宝买个香奈儿包包,或者用京东APP下单个爱疯6,又或者用微信买个出国的飞机票,有难度。但这一切对于骨灰级的“剁手党”们应该都算可以克服的苦难。

正如有媒体发表的评论称,“剁手党别不开心,第三方支付才要愁。”

将被限额支付改变的生活

上文说到,央行新规难以在真正意义上规避“剁手党”,但在互联网金融日益成为生活方式的当下,限额制度规定若得以真正实施,其对于普通人生活带来的影响仍不可小觑。

首先,如果你是一名微信红包发烧友,以后或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大方出手了。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根据客户授权,向客户开户银行发送支付指令,扣划客户银行账户资金的,支付机构、客户和银行在事先或者首笔交易时,单笔金额200元以上,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

一直以来,微信和支付宝手机的快捷支付功能,给用户带来了极佳的支付体验,用户只需要输入六位数密码便能搞定。新规一旦实施,假如单笔支付金额超过200元,就需要通过网页版U盾或是手机网银才能支付成功。也就是说,即使发一个300元的红包,也需要跳转至银行页面,通过网页版U盾或是手机网银再次验证通过后,才能支付成功。

其次,若你还未注册第三方支付账号,新注册将使你不得不陷入“自己证明自己”的麻烦中。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且这些证明文件需要的是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而在目前,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都只要用户上传身份证,支付机构便可以通过公安网校验,来证明你是你,又或者说,用户绑定银行卡,由于银行卡是实名制的,所以校验银行卡信息也可以证明你是你。如果执行新规,新用户开设支付帐号,可能还要上传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户口本、护照等等一系列东西,不集齐五件,就难以开户。两相比较,新规不让人吐槽恐怕都难。

再者,跨行转账的免费时代或将宣告结束。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这意味着,用户只能像过去那样前往银行或使用网上银行进行汇款,此前通过移动支付平台免费向他人转账的时代将成为历史,微信和支付宝上的AA收款亦是如此。今后,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支付宝账户,就不能向他转账了。生活中,这就给那些没有支付宝账号的人带来了不便:如果要接受别人支付宝的转账,必须得先集齐5张通关证明注册一个账号,绑定一张借记卡才可以。

央行发布的新规草案,最大的理由就是要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维护交易的安全。这一大目标看似无从辩驳。但若充分考虑到新规可能给大众生活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影响,“为了安全”的说辞无疑又显得极其可疑。这些规则是否只是确保安全的唯一方案,暂且不论,如果要为了想象中的安全支付如此高的成本,甚至让生活变得更糟,恐怕没有人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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