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中国“平均工资”为何那么高?

banyuesudi 2015-07-15 15:01:22 张恒/特约撰稿人 总第199期 放大 缩小

全国企业就业人员2014年度的平均工资数据,早已经统计出来了,经过了层层审批后,5月27日,国家统计局负责互联网信息的工作人员才上线发布。这一天,多份已经准备好的内容同时被推送到公众面前,包括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图解2014年平均工资,以及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对这份数据的解读等等。

最吸引公众眼球的还是一个数字: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969元。一时间,网上一片哀嚎,“给平均工资拖后腿”的声音此起彼伏。江西九江网友“帅不帅由妮决定”就在微博上晒出自己的情况:“我们厂工人工资才1800到2800,我们不是拖后腿简直是拖油瓶啊。”

于是,戴着一副眼镜、形象斯文又带点学究气的冯乃林不得不再次出面,接受媒体采访,回应公众的质疑。这两年,每当有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出台,他就不得不一再出面做类似的回应,他清楚地意识到,这种感受上的差距,源于自己同僚们使用的统计标准中存在缺陷。

平均工资说了啥?

透过那副薄薄的镜片,冯乃林字斟句酌地审视着眼前的这份文件,文件的名字是《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解读2014年平均工资数据》。他似乎也预料到了这次统计数据出台后,必定会引起公众的质疑,正如往年所经历的那样。

“我国对企业的劳动工资统计从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开始。”冯乃林说。但毫无疑问,这项统计工作从来没有如现在一般复杂过,作为统计局“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和工资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的职能机构,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一再因为这份统计报告被推到风口浪尖。但多年统计工作养成的习惯,冯乃林还是决定以数据说话。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显示,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39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390元,同比名义增长1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在提纲挈领写下这段话之后,冯乃林开始分析2014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特点、规模以上企业中不同岗位工资水平特点等内容,都是一些不掺杂个人感情的数字和冷静描述。

他发现,虽然就业人员的工资依然在上涨,但涨幅却下降了,尤其是城镇私营单位的降幅最大:“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名义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7和2.5个百分点。”他用了“回落”这个词,来描述这一现象。

在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之间,冯乃林发现“两者绝对差距继续扩大,相对差距略有缩小”。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也是源自统计数据:城镇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19949元,差距比上年扩大1172元。但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非私营单位人员的6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除此之外,冯乃林还注意到了行业的工资差距问题: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最高的岗位工资是最低岗位的5.04倍,差距最大;其次是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最高的岗位工资是最低的3.96倍;第三位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高的岗位工资是最低的3.81倍;岗位工资差距在3倍以上的还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与房地产业两个行业,其岗位工资差距分别为3.75倍和3.24倍。其他行业最高和最低岗位工资差距都在3倍以下,差距最小的建筑业相差2.22倍。

差距,永远是最刺痛人心的部分。

有缺陷的统计

与去年自己做的那份官方解读不同,这一次,冯乃林决定在最后增加一个部分来解释统计局统计出来的平均工资,为何与人们的感觉差距如此之大。

之所以如此,或许源于他的过往经验。此前数年,每次统计局发布这个数据后,“拖后腿”、“被平均”的声音就会大面积出现。这位负责平均工资数据统计工作的司长,也不得不一再出面,接受媒体采访,解释其中原因。

2009年2月27日,冯乃林曾专门做客新华网,解读2008年平均工资的问题。“我们知道每次年度的、季度的平均工资数据发布后往往都遭到网上的一片质疑。而且大家一个普遍的感受就是‘平均工资’掩盖了工资分配中的差异,或者说是不平等。”冯乃林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统计指标问题,“统计上有多种平均指标,如算术平均数、中位数和众数,这三个数值从不同方面反映平均水平。我觉得除了平均数,如果我们能够发布‘工资水平中位数’或者‘工资水平众数’,可能更容易被公众理解,但是……目前的条件不允许我们计算这两个指标,所以只能用平均数。”

而在2010年,冯乃林再次做客新华网,解读这一老问题时,甚至明确指出,这种计算方式是“工资统计制度的一个缺陷”。这个缺陷造成了“从统计上来讲比较大的弱点就是把差异给删掉了,可能高收入的人员只要有一两个,就会把低收入的人给带起来了,他们工资的增长也会造成平均数的增长。”

但是,六年过去了,到了2015年的5月份,当冯乃林再次需要对“拖后腿”的问题作出回应时,这个缺陷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他虽然决定在官方的解读报告中,单独拿出一部分内容来回应这个话题,但内容却了无新意:“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各类平均工资数据反映的是全国或某一类单位、某个行业的平均水平。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

他甚至没有再提这种统计方式存在缺陷。

改变,还需要多久?

国家统计局每年都会通过地方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全国城镇单位布置统计报表,这些统计报表按照季度、年度等时间的要求进行回收,由地方统计机构进行汇总,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汇总数据报到国家统计局,一级一级报,县报到市、市报到省,省报到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最终把这些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后,就会得出平均工资的相关情况。

冯乃林在统计行业工作了二十多年,对这个过程已经烂熟于胸。据他介绍,目前中国统计局开展的岗位工资统计,只调查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企业,2014年涉及16个行业门类的91万多家单位,没有包括这些行业的规模以下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农林牧渔业、金融业与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这三个行业的单位。

虽然仍有很多缺漏,但目前的统计方式已经比以前进步不少。“我们原来没有把私营单位包括进来,反映的变化情况是不包括私营单位的数字。”冯乃林接受采访时说道。

这与时代特征有关。中国的工资统计开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是没有私营单位的。“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私营企业数量并不太多,之后私营企业的数量开始增多,但是企业的规模都很小,规模小、数量大,统计基础不健全,所以在2008年之前一直没有进行统计。”冯乃林说,统计局也意识到私营企业壮大的问题,“2000年以后,私营企业发展越来越快,也越来越重要,我们就考虑将私营企业纳入统计范围。”

对这个过程的梳理,一定程度上也让外界意识到统计局做出改变的不易。在意识到私营企业的问题后,统计局就开始做一些统计试点工作,但一直到2008年,才正式将这个重要的经济组成部分纳入统计范围。

即便如此,现在的统计仍然问题重重。冯乃林前述承认的缺陷,仅在于统计方法,事实上,现有的统计数据仍然是片面的。“社平工资的统计范围是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低收入人群的工资并没有纳入进去。”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道。某种程度上,这也是许多人感觉自己的工资收入严重“拖后腿”的原因所在。

而这种统计上的缺陷,并不仅仅在于收入差距带来的表面上的感情刺激,因为社保等一系列公共福利政策都与平均工资挂钩,它将对许多人产生切实的影响。在唐钧看来,这种充满缺陷的统计方法,致使社会平均工资要比实际情况偏高,而“社平工资的上调意味着与之联动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随之上调,被平均的低收入人群恰恰是受此影响最大的群体。”他对这一情况充满忧虑:社保费用上调后,低收入人群到手的工资势必更少,弃保现象很可能会有所增加。

统计局的官员们,对这个问题想必更为清楚,只是,要改变这种现状,弥补这个缺陷,是否如对待私营企业的态度一样,还需要再等8年?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