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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三重罪

yangguangjujiao 2015-06-30 18:14:00 李 阶/特约撰稿人 总第197期 放大 缩小

 

回望人类历史,无论古今还是中外,统治者或执政者为了有效管理社会,都离不开设置各类证明材料。用“有证走遍天下,无证寸步难行”来形容,似乎丝毫不为过。

时代发展至今,在老百姓的生产生活中,“以证明说话”的规则依旧普遍。近些年,一个越来越分化的态势是,一边是累人的“人在证途”,一边却是媒体不断曝出的各类“奇葩证明”。这些“奇葩证明”的必要性、收费行为的合理性等受到广泛质疑,甚至连李克强总理也大为窝火,斥责此类“证明”是“天大笑话”。笔者看来,“奇葩证明”本身至少有“三重罪”。

一重罪:加大百姓生活成本,降低幸福感

“证明”本身并无原罪,相反,不管在哪一个时代和社会,“证明”都是参与生活、管理社会的高效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证明”越多越好、程序越复杂越需要。当前,屡屡被吐槽的“奇葩证明”,很大程度上,就是缘于行政部门手里的执法权、审批权太集中,将“证明”设置得过密、几乎是无孔不入而又手续繁琐。

试举近段时间媒体曝光的几个例子。4月8日《人民日报》报道,北京的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他需要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书面证明。5月16日新华社报道,在长春工作的胡畔及妻子吴女士均为独生子女,吴女士户口在长春,胡畔户口在天津,两人要分别到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办理二胎准生证。期间他们发现,办理二胎准生证要准备的材料和提供的证件加起来超过20种,如果有再婚现象,还要求出具前配偶证明。安徽淮北市民闫伶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只需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环节,就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结果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中包括一份“无犯罪证明”。为了这个章,闫伶踏上了漫长的“证明和被证明”之路,最终闫伶带着“特批”盖章的材料,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

分析此类新闻不难发现,各式“奇葩证明”背后,其实存在一些显著共性。要么是与本人有关的关系证明,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要么是开具本人情况的证明,比如“无犯罪证明”、“证明我就是我”、“找工作要开具品行端正证明”;要么是证明材料繁多或根本不太现实的证明,比如前述办一个二胎准生证需同时再开具20多种证明、创业要开“不扰民证明”、兑换钱币要看孙女“撕钱证明”……

种种“奇葩证明”看似荒唐好笑,实则有其强大的权威逻辑——行政部门通过权力优势设置障碍,甚至有时候,一份所谓的“红头文件”即可多出几道审核关卡。表面看,似乎是从维护民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但却间接酿成了折损老百姓权益的苦果。一者,老百姓可能为了办一个从未听过、不知如何着手的“证明”跑断了腿;二者,跑断腿不说,还要重开一些新“证明”来证明,费力更费时;其三,即使费力费时,最终也未必能办好办妥“证明”,如此一来,最累心。费时费力费心的背后,是老百姓生活成本的支付,是老百姓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闹心体验,办事遇阻、办事效率低下最终减损了老百姓的生活幸福感。

二重罪:收费模糊纵容寻租,滋生腐败

当然,“奇葩证明”被吐槽并非只因为名义荒唐,更在于荒唐背后的收费合理性,以及由此衍生的权力寻租和种种腐败乱象。新华社近期的一篇评论谈到:“有统计显示,与人生成长相关证件有100多个,要把这些证件办出来需要到60多个单位部门盖约100个章,交20多项办证费。而与企业相关的资格认定,耗时长,有的收费一次就高达数万元,给小微企业造成沉重负担。正是由于不堪变相审批的重负,不少居民和企业转而‘走后门’寻求便利,久而久之就形成各种权力寻租的‘潜规则’。”

早有论者指出,中国社会某种程度上讲,是一个人情关系社会,当“奇葩证明”袭来,总会有一些个人或企业出于各种原因考量,选择“走捷径”,由此造成一些寻租和“灰色地带”;二者,某些政府部门的“证明费”,由于常年照收而监管审计力量不足,成为一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甚至沦为部门“小金库”,表面看“收费正当”,台底下却是腐败暗流涌动。

与企业遭遇资格认定的麻烦相比,老百姓个人在面对“奇葩证明”时,闹心的程度更让人溢于言表。比如,有媒体调查称,陕西咸阳秦都区办保险开气象灾害证明缴费600元,价格还能“再商量”。如此收费姿态,如何让人相信是“阳光执法,合理收费”?而“无房证明”收费一项更是最具典型。据报道,单就“无房证明”一项,全国各地就有从不收费到收三百元不等的收费标准。网易晋城网友说,山西朔州无房证明300元,无任何收据。网民“无名氏”称,江苏扬州,无房证明20元。网民Aaafyt则称,湖北省潜江市无房证明,200元人民币,且无发票。

可能正是考虑到这点现实,早在2013年8月1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就表态取消和免征利用档案收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当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免征相关收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然而,取消近两年的“无房证明”收费至今仍在不少地方公开收取,一些地方的房产交易中心只是将收费职能下放到其下属事业机构或企业,就能逃避整顿治理,继续变相渔利。此类做法,想必在各种“奇葩证明”收费背后都是一个“潜规则”。

近日,国务院宣布再取消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此举被认为标志着中国非行政许可审批退出历史舞台,一些“吃拿卡要”的行为将大大绝迹。非行政许可审批退出历史舞台,对根治“奇葩证明”或许能起到显著作用,但对“奇葩证明”背后的收费合理性和寻租腐败的排查不能止步。

三重罪:损伤政府公信力,阻碍改革进程

审视“奇葩证明”,不能仅停留在对与错、是与非的层面。舆论的“吐槽”固然重要,最终还要以理性和更具建设性的眼光看待。这需要我们看到两条线:一条线,是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和办事体验;一条线,是更大视野下的改革进程。如果“奇葩证明”不能有效减少甚至消弭,势必会对滋生老百姓的不满情绪,更会阻碍整个改革进程的推进。其实,治理“奇葩证明”的过程,本身就是政府部门下决心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改革的过程。

“奇葩证明”之所以产生,背后实则有行政功能阻塞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不愿担责、独自为政、又不愿意主动进行沟通核实;二是同级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找A部门办事喊去B部门办,去了B部门又需要A部门的证明材料”。归结起来,仍是政府相关部门作风转变不够,不接地气、不愿担责。而在这些原因背后,“受伤”的主体,是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和形象。

大道至简。减少审批、根除“奇葩证明”是大趋势,也是推进深化各领域改革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在此现实背景下,“奇葩证明”的存在尤为突兀刺眼。如今,全国从上至下各级政府部门也都开始对“奇葩证明”自查自纠,这其实也是对政府部门公信力形象的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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