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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的前世今生

yangguangjujiao 2015-06-30 18:12:34 朱昌俊/特约撰稿人 总第197期 放大 缩小

 

显而易见,那些令人哭笑不得、成为“天大笑话”的奇葩证明并不是一天形成的。在政府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应该看到,奇葩证明的诞生与残喘更多具有历史的原因。探寻奇葩证明的前世今生,或许更能完整地洞见“中国式证明”的面貌。

历史背景

自愿引产要社区同意证明、创业要开“不扰民”证明、兑换残币要看孙女“撕钱”证明、老人欲领异地社保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些证明大致可以分为两大原因:一是计划经济时代“集体人”管理观念的一种延续;二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利益分化所带来的行政审批的扩张。

首先看第一种原因。单位体制萌芽于上世纪40年代末,形成于50年代,强化巩固扩大于六七十年代,弱化并渐渐式微于80年代的改革开放以后。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体制、单位人既是计划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进行社会控制、组织发动群众的重要手段。

从现时来看,当前许多奇葩证明的存在逻辑,不少都是建立于集体人的概念之上。譬如,一些单位在招聘时要求应聘者需到社区开具人品证,甚至自愿引产也要社区开具同意证明。换言之,人品也好、个体的行动自由也罢,要么仍要靠“组织”来鉴定,要么要靠官方机构来授权。它隐含的一个前提是,一个人必须要通过行政机构的证明才能“自证”,在无政府授权之前,个体不配享有自由——人只是整个社会集体下的一份子,而非独立的个人。这种理念与个人主义观念的萌芽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存在的隔阂越来越大,其“奇葩”程度便愈发凸显。

较之于管理观念上的滞后,利益分化催生出的奇葩证明,在当下更具“时代感”。典型如买房、卖房都要出示单身证明,就是近几年实施的以家庭为限制单位的房产调控政策的直接产物。而其他则相对不是很明显,但也带有部门与行业利益的色彩,被李克强斥责为天大笑话的证明“你妈是你妈”等等都属此列。

新中国成立后,行政审批制度体系逐渐形成,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吕普生曾撰文对1949年之后的行政审批制度发展历史作过梳理。其中提到,到20世纪80年代初,一方面,计划经济长期持续存在使行政审批制度与之相伴相生,行政审批制度是这一时期维护中央政府绝对领导、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保障指令性计划顺利实施和保证有限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十年文化浩劫使国家管理陷入混乱和无序的状态,需要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制度,保障政府对社会局面的控制。再一方面,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社会利益结构逐步分化和调整,然而行政审批制度依然是政府管制社会的手段。行政审批制度只有进一步强化才能控制分化的局面,于是,审批范围越来越广,审批种类越来越多,呈现出不断扩张和全方位渗透的强化趋势。

这种“不断扩张和全方位渗透的强化趋势”的一个重要后果即是,不单单是政府机构会因为自身的利益而增生很多的审批事项,在一些不完全市场化的领域与行业,迫于行政审批的限定,也不得不为公民的服务获取增设诸多的“条条框框”,无所不在的奇葩证明于是便“应运而生”。

改革历程

虽然“奇葩证明”的这一概念与说法只是近几年才出现,但对于酝酿与催生这套证明的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却有着较为清晰的改革路径可循。有效的改革必须对症下药,历史上的改革也大致可按照上述原因分为两大主要方向。

与集体社会的集体人、单位人相对的,是社会人的出现。其具有制度性标志意义的是,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它同时意味着中国开始逐渐告别“介绍信”时代。

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信可谓是奇葩证明的“前身”。事实上,现在的不少“奇葩证明”仍是以介绍信的形式出现。据调查,在1985年,城市有关单位要求证明公民身份的事项多达数十种。参加选民登记、升学、就业、办理公证,到邮局提取汇款、邮件,乃至购买车、船、机票,外出探亲访友、旅游、投宿旅店等等,都需要出示身份证明——由单位开介绍信。用“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来形容一点不为过。

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李克强曾在两会上回忆自己在安徽凤阳插队时说,尽管他这个大队支部书记起早贪黑安排生产,粮食还是不够吃,生产队缺粮严重的时候,他甚至需要拿大队的公章,给村里的妇女儿童开“逃春荒”的证明。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奇葩”证明。

身份证制度的建立,大大减少了民众对于介绍信的依赖。另一项具有标志意义的改革是,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这部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法律,从起草到通过,历时7年,历经三届政府,其中阻力可见一斑。而其最大的作用正是为后续的行政审批改革提供了法律蓝本,若无此部法律,今天中国人所承受的“奇葩证明”或要更甚。

如果说行政许可法的诞生较之于奇葩证明仍只是改革宏观上的破题,那么200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则称得上是直接宣告了某些奇葩证明开始成为历史。该条例名称由原来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变为《婚姻登记条例》,去掉了“管理”二字,而具体内容上,取消了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需到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开证明和强制性婚检的前置条件,表明政府对公民个人婚姻生活淡化管理、强化服务的改革理念。

除此之外,2003年孙志刚事件发生后,实施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宣告废止,随后也推动了暂住证制度的松动与改革。

历史启示

在国务院常务会上痛斥“你妈是你妈”证明等行政审批上的“天大笑话”之余,李克强还进一步延伸说,中国历史上,但凡一个时代的政治比较“简”,让老百姓休养生息,就会被后世称为“盛世”。而中国历史上的若干次重大改革,其主线都是“删繁就简”。

李克强的上述说法有着坚实的史实支撑。从古代历史看,典型如文景之治,就是依靠减轻农民的徭役和劳役等负担,奉行与民休息的理念而获致太平盛世。而在现代历史中,越是“删繁就简”,社会就越繁荣,反之则衰,这一论断同样成立。

以户籍制度为例。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借鉴苏联的户籍制度,通过严格的身份限定,将农民限定在土地上,并借助一系列的配套举措来防止社会的人口流动,“旅行,甚至包括逃荒都要开个介绍信”,大大抑制了社会活力,甚至酿成悲剧。经济学教授周其仁曾在文章中透露,2004年,多年主管农业的原人大副委员长田纪云撰文回顾中国农村改革历程,其中有一句结论说,“遗憾的是,我们中国的办法(苏联的办法加自己的创造)比苏联把农民挖得更苦”。

鉴于这种历史教训,在2013政府工作报告中,时任国家总理温家宝要求,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在某种程度上,破除不必要的证明,也是进一步保障公民自由迁徙权利、享有安居乐业的制度环境的题中之义。

“奇葩证明”多针对的是具体的个人,涉及到“安居”,而对于企业而言,繁多的审批程序与图章,则有关“乐业”。《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中讲了一个故事,朱镕基到上海任市长后,了解到外商一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最后成功,要在上海各政府部门之间盖126个图章,大大降低了外资的利用率。于是在他的推动下,将126个图章归并为“一个图章”。历史已经证明,正是朱镕基首创、独创的“一个图章”机构,将上海推到了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快速发展轨道上。

某种程度上,改革开放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简政放权、激活社会与个人活力的历史。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也正是源自这种活力的释放。当下的改革,无论是宏观上的简政放权,还是微观上的消除奇葩证明,解决民众的办事难,都有必要从历史中寻找改革资源和智慧。

在历史的视角下看待“奇葩证明”,不难发现,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些奇葩证明在过去一定的历史阶段或许被视为是正常而必要的。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观念的更新,相关改革如果跟不上时代进步的需求,那些在以往看似正常的证明就将愈发显示出与社会进步的内在冲突与格格不入之感。换言之,今天我们所仍然要面对的形形色色的奇葩证明,其荒谬感,正是源自一些领域改革的滞后。而要破除奇葩证明给经济、社会、个体发展所带来的桎梏,同样唯有加快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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