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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平衡

yangguangbaodao 2015-06-30 15:51:59 总第195期 放大 缩小

 

互联网金融不仅以其普惠、方便、快捷的特点,点燃了民众被压抑多年的对创新金融服务的极大需求。而且由于具有资源开放、成本集约化、选择市场化、渠道自由化、用户行为化等特点,也对传统银行业务带来一定冲击,同时亦为传统金融机构及新兴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创新是一把“双刃剑”,没有利益制衡和外部有效监管的金融创新会扭曲市场,累积并放大风险。美国次贷危机恶化,进而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业界与学者努力在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中探寻其成因及经验教训。互联网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因规避监管甚至千方百计绕过监管的漏洞,或是由于监管不到位、不给力,甚至放松监管而给金融改革与发展带来巨大风险。

金融监管在促进、引导创新、规范创新的同时,也面临着创新带来的挑战,金融创新在改变效率、结构、工具等的同时,往往也会改变或冲撞金融监管运作的基本规范、基础条件,在总体上累积叠加金融风险,甚至导致金融监管主体的重叠与缺位,从而增加监管的难度。现代金融监管更多地强化功能监管、动态监管和底线监管,因此监管自身也应不断提升与创新,不断丰富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创新与监管都应未雨绸缪,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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