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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渐进改革中寻求共识

yangguangjujiao 2015-05-25 19:01:27 李 妍/特约撰稿人 总第194期 放大 缩小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延迟退休,最近有了详细的改革时间表。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日前表示,希望今年制定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明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公开征求意见,后年推出。方案将渐进到位,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推出后至少五年以后才会实施。

相比于其他改革,延迟退休的这个时间表显得更为审慎与细致,它更像是一项任务分解表:何时制定方案、何时征求意见、何时出台方案、何时正式实施,都一目了然。从明确拿出改革时间表到改革最终实施,其间时间跨度更是长达7年。

之所以这项改革没有采取大刀阔斧的迅疾式改革,而是“小步徐趋”,更为缓慢、稳妥,其根本原因一如尹蔚民部长所言,目前社会上对渐进式延迟退休没有达成共识。一部分人赞成延迟退休,更有不少人反对。

赞同延迟退休的,多是诸如机关干部、知识分子等社会精英阶层,延迟退休没有损害到他们的根本利益。反对者,则多是一些从事体力劳动的普通劳动者。对他们而言,延迟退休将过度消耗他们的体能,继续在岗只会让他们力不从心,如果得到的养老金能维持生计,他们宁愿早退休。同时,延迟退休也极容易让他们产生“交钱的时间长了、领钱的时间短了、老百姓吃亏了”的心理。

很显然,这项改革要真正有效推进,凝聚起改革的共识,就既需要留出充裕的时间让公众参与对话、充分表达意见与诉求,又需要公共部门俯身倾听民意、采纳民意,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对延迟退休改革涉及的方方面面都能进行更为公平、全面的梳理、调整甚至改革。改革,要达成共识,需要付出耐心,也需要给出诚意。

以时间培育共识

“小步徐趋、渐进到位”,是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提到延迟退休改革的关键句。所谓渐进,首先当然应该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是要留出充裕的时间,充分听取民意、培养共识。

审视这次延迟退休改革,从2015年提出改革时间表,到2017年推出具体方案,2022年开始实施,整个时间跨度长达7年,这给了社会、政府、个体、家庭充分的心理缓冲、诉求表达、制度安排、政策准备的时间。事实上,一个影响面甚广的政策出台,本就理应给整个社会留出充裕的准备时间。诸如家庭生活的安排、就业的选择、制度的重新设计、国家的政策系统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在大的改革落地前做充分的准备。去年,澳大利亚出台延迟退休的政策,规定1965年出生的人到2035年70岁的时候领取国家养老金,就给全社会留了21年的时间。

在这个充分缓冲的时间内,首先最重要的就是利用时间培养共识。就延迟退休改革而言,有评论者就认为,要想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共识,就要做到:其一,在制定延迟退休方案时充分考虑民意,尤其是反对者的意见。其次,公布方案征求民意时,要给公众充分的表达时间和表达空间,甚至可以多次征求民意。其三,从方案出台到实施这段时间,有关方面应做大量的解释、说服工作。

除了培养共识外,这个缓冲过程还能为家庭调适、制度准备创造条件。7年的时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完全有可能将对受制于制度的这些人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相关制度准备、权利兜底也能够做得更完善。比如修订《劳动保险条例》,根据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退休,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女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只有修订这一制度,延迟退休才有法可依。再比如,目前在少数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国企,存在“被退休”现象,即部分职工不到退休年龄被迫提前离岗。那些尚未达到延迟退休年龄的内退劳动者,将有可能拿着少于退休才能领到的基本养老金挨过内退的时光,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受到损害,而且体力劳动强度越高的劳动者可能受到的利益损失更严重。因此,这个过程也完全可以逐步根治这些不合理、不公平的退休现象。

以弹性尊重意愿

人社部提到的“渐进改革”,还有另一层面的含义。也即在改革的过程中,不会采取“一刀切”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而是更注重“小步徐趋”,通过渐进改革和弹性机制等方式,“润物细无声”地让公众逐渐接纳改革。可以说,延迟退休改革能否获得成功,其关键仍在于政策有没有更富弹性,有没有更充分尊重公众的退休意愿和选择权。

“弹性”,或是这项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事实上,人社部此次释放延迟退休改革信号,就已经初步提出了“弹性”的方略。也即,正式实施延迟退休的时候,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不会一刀切。比如,一位女性工作者是55岁退休,她退休那年正好是实施延迟退休政策第一年,那么她就是55岁零两个月退休,明年的人可能就55岁零6个月退休。正是通过这么一种渐进式的心理预期,逐渐推进改革。

当然,只是每年延迟一个月的弹性渐进并不足够,“弹性”完全还可以体现在制度的灵活多样上,从而让改革更好地回应公众诉求,更多地尊重公众意愿,符合公众利益。比如,对于那些愿意做出更多贡献、付出更多劳动的人,可以尊重他们的意愿延迟退休,同时让他们在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获得更多养老金,这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去为社会做更多贡献。而对那些重体力劳动者、特殊工种、特殊岗位的劳动者,也需要照顾他们的利益诉求,让他们能够尽早退休,领取足够的养老金安享晚年。

事实上,在国外,退休时间也多不是“一刀切”,而是更为弹性。比如不少发达国家就规定,只要达到一定工作年限,不必达到退休年龄亦可退休。同时工作年限与享受福利年限具相关性,工作年限越长,享受的养老金就越高。这种弹性,给了公众充分的选择权,同时也更加公平。不管是愿意延迟退休还是希望尽早退休的劳动者,都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灵活选择,利益都得到了充分保障。

用制度公平回应期待

除了时间磨合和弹性机制建设,延迟退休还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养老双轨造成的绝对不公平,职业和行业之间的鸿沟,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养老保险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特别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巨大差异,种种制度不公决定了延迟退休很容易让普通劳动者产生一种吃亏心态,也即“交钱的时间长了、领钱的时间短了、自己吃亏了”。

老百姓的吃亏心态并非空穴来风。事实上,当下,诸如公务员等群体在不用缴纳养老金的情况下,其养老金替代率都能远远高于其他城镇劳动者。而一旦延迟退休,制度不公将更为明显。所谓养老金替代率,是指一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和退休前工资收入之间的比率。在中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为80%以上,处于世界最高水平。而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披露,2011年中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为50.3%。据中央财大褚福灵教授的测算,目前中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为一直处于45%左右的区间,仅为中国公务员的养老金替代率的一半,在全球处于较低水平,低于国际劳工组织所设定的警戒线。而一旦延迟退休,公务员等群体选择继续在岗的,则可以拿到稳定不菲的工资,延迟退休后也能拿到不低的退休金;而城镇的普通劳动者则不仅支出更多的养老支出,其领养老金的时间延后,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也会更少,养老保险制度的性价比会更低。

显然,要解决老百姓的吃亏心态,最可操作的方法就是在延迟退休年龄的同时,提高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并降低“并轨”后的公务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使二者采用相同的计算方式,才能让民众觉得公平公正,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同。

延迟退休政策,是保障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要推动这项改革,必须要回到改革的初衷,即符合大多数公众的利益,更加公平公正,积极回应民众期待。在这个改革过程中,公共部门应考虑为改革支付“对价”,通过让利获得公众对延迟退休的支持。同时,延迟退休的过程,也应该是让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的过程。只有公平的制度,才能成为延迟退休政策逐步实施到位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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