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整治“官员兼职社团”从哪儿着手

yangguangjujiao 2014-11-19 20:37:23 总第183期 放大 缩小

 

从研究会、促进会到学会、协会,原本是民间性质的社团组织,如今却是干部“扎堆”,“官味”十足,有的甚至沦为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和四风蔓延的“灰色圈”。近日来,关于领导干部社会兼职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坦率而言,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甚至以社会兼职作为“钱袋子”的现象的确应该被严肃治理,但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治理也不应简单化地一刀切。

中国社会团体中的领导兼职现象有其复杂的历史与现实原因,从历史上来看,大量的社会团体自其创建之日起,就具有强烈的行政属性,甚至曾经长期作为行政部门存在。一套班子几块牌子的现象曾普遍存在,而这几块牌子当中就经常有着社会团体与社会组织的一块。在后来分离与脱钩的改革当中,由于中国改革的主要关注点长期聚焦于政企分离的主题之上,因此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的分离,往往为人们所忽略甚至淡忘。

在改革初期,社会组织通常处于不活跃状态,其活动通常不涉及具体利益而成为一种务虚,因此领导的社会兼职通常被视为一种无关大局的荣誉性角色,在很多时候,领导干部甚至只有在接到有关会议通知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原来还担任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些社会职务。这些社会职务通常是务虚的,它们事务少、活动少、资源少、权力几近于无,它们只是退休或处于半退休状态的老领导的某种荣誉岗位,或是现任领导干部若干头衔与职务中最不引人注目、最无关痛痒的几个。然而在近十几年当中,社会现实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公共事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让中国的社会组织在规模、权力、经费和社会影响力上都有了巨大的提升。社会职务由虚转实,成为了涉及大量实实在在利益的职位,让挂虚职的领导干部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从而让领导干部对于社会兼职欣然接受。另一方面,中国政事不分、行政权力过大的治理现状又让社会组织能否充分汲取资源、发挥作用直接取决于其与行政管理权力的关系,从而让社会组织倾向于充分利用领导干部的虚职去做自己的实事。

应该说,无论中外,领导干部的社会兼职都极为普遍,由于领导干部的个人权威与人格魅力,他们通常比较适宜担任社会公益组织中的某些虚职,从而有助于该社会组织、社会运动的健康发展。这实际上也是领导人物作为公众人物,承担起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比如一些女政治家通常在妇女儿童保护组织里担任职务,一些政治家为环保组织、慈善组织担任形象代言人,但这些活动通常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不仅不能有利益输送,而且不能有违其行政伦理,并且其在社会组织内部也往往并不具有发言权与管理权。相比较而言,中国目前的领导干部兼职现象则比较混乱,一方面,既有大量的荣誉性的、公益性的务虚的兼职;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兼职为名而进行的利益输送甚至官商勾结。

在这种情况之下,整顿势在必行。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团体与机关单位高度同质,既造成了社会管理的行政异化,导致多元化的社会现实难以通过社会组织予以反映,也为社会利益群体与官员的不当利益勾连创造了腐败平台,从而造成社会组织绑架行政治理的不良现象。社会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就必须首先在人员上完成对两者的切割,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团体的正常化、社会管理的去行政化。应该建立对官员社会兼职严格的审查登记制度,一方面,要建立纪委牵头、大众传媒、社会公众的审查委员会,对官员的社会兼职进行听证,从而确保社会兼职的公益性、中立性。另一方面,要对兼职官员所在机关与社会组织的关系进行审查,建立相应的回避制度。

(燕赵都市报)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