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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改制:有多大的本事管好20万亿

yangguangbaodao 2014-09-24 13:10:09 姜 郁/特约撰稿人 总第180期 放大 缩小

 

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于8月29日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就相关问题接受媒体专访时透露,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统计数据表明,2013年中国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大约2~3倍,显著偏高。

与此同时,全国城镇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仅为51474元。两相对比,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前者的30~44倍之多。

奖金比薪水还多,这不符合市场规律

根据《方案》,对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即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原则上确定相同的基本薪酬。

中国人事科学院院长吴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央企负责人也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其基本年薪应由国家通过市场价格统一规定,“就像省级官员,不管在上海、青海还是西藏,基本工资是一样的。”

不仅在标准上统一参照国家公务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认为,具体薪酬制定上,也应以较高级别的相似国家公务员薪酬为基本参照。

据刘学民透露,目前中国副部级公务员的平均年薪大约为10万元人民币左右,部分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为100多万元。尽管《方案》并未量化央企负责人降薪比例,就上述数字而言,降薪幅度不容小觑。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预计,从行业来看,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应会普遍下调,服务行业等有可能上涨。

在薪酬水平的制定上,《方案》明确指出,基本年薪将根据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年薪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

吴江表示,“倍数”代表了同一企业内初入职工资与最高工资的级差率,“系数”体现了个人薪酬的比例变化。

国务院国资委资料显示,国资委监管的央企高管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在2002年为9.85倍,到2010年扩大到13.39倍。上述专家透露,近两年这个倍数一直在10至15倍之间。

李锦认为,这个倍数,应该缩小到3到4倍比较合理。

据了解,大部分央企负责人绩效年薪高于基础年薪。而在发达国家,基本年薪一般占总收入的七八成,发展中国家仅占三四成。

“每年奖金比应得的薪水还多,这不符合市场的供需规律。”吴江称,结合系数确定的绩效年薪有助于向以基本年薪为主的市场化薪酬比例转变。

在央企负责人薪酬结构改革中,新设任期激励收入是《方案》的另一大亮点。薪酬结构由此前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的“两段式”改为“三分天下”。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张春晓表示,任期激励收入的周期比绩效年薪更加长远,新设这部分会更加考验企业负责人的战略眼光,有利于他们把企业利益与整个社会目标相统一。

业内人士反映,此前,不少央企高管在任期结束前为获取绩效收益进行一些短期投资行为。

李锦称,新的薪酬结构不但杜绝了上述投机行为,还突出了央企责任人的责任,易激发企业活力。

有媒体统计,本次《方案》涉及包括国资委监管以及金融、铁路等部委直属约72家央企的负责人,按照《方案》要求,包括“三桶油”、“三大运营商”、“四大行”在内的多家企业老总面临降薪。$nextpage$

尽管央企老总钱包集体减肥让群众呼声一片,但在业内专家看来,调整薪酬结构的初衷并不仅仅是“降薪”,而是更加优化薪酬结构,贴合市场发展规律。

在《方案》下一步的具体落实上,张春晓认为,应考虑到不同行业与国家区域发展的特点,并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细节。

李锦表示,薪酬制度还应根据央企责任人任命方式不同差异化对待,“如果市场选聘的职业经理人也拿一样的薪水、吃‘大锅饭’,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也会导致管理人才向民企、外企流动。”

强势政府、弱势市场的格局没有改变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认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着力点是转变政府职能。“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强势政府、弱势市场的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资源配置上,市场配置、政府掌控并存,必然导致诸多矛盾,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而且阻碍了混合企业的发展。”

证据不必多举,只列国企高管的任命和薪酬即可。尽管中组部和国资委在2008年就已制定了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把中央企业高管的选聘权交给了董事会,但是目前由中组部和国资委管理,集团公司领导任命权还在国资委手里未能放开。而53家特大型央企的“一把手”则均由中组部任命,并不在国资委的高管任免范围之内。

按照政府的标准,国企负责人比政府官员同一个级别的工资高了5~8倍,当然官员心理很不平衡。但是与同等规模的民企相比,对方高管的工资又是国有企业的10~50倍。

政企不分造成的伤害是多方面的。它既导致国企本身的效益不佳,也妨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对于后者,民营企业感受最深。今年前8个半月的大部分时间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一直在搞调研,去了12个省,调研了170多家民营企业。“现在很多民营企业还是希望调整国有经济的功能和布局,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之外,尽量让民营企业能够进得去。”庄聪生说。

为此,石军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所在。他认为,目前应着力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取消对价格的不适当干预;三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四是取消不符合经济规律的调控手段,以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主实施调控。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把出资人的定位搞准,不要越位;要尽快启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改革。”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邵宁说。

他以山东重汽的例子证明管人、管事、管资产模式的合理性,至少一段时间内仍有必要。当年,山东重汽的领导班子一把手是中组部管理,二把手是原人事部管理,三把手到七把手是原机械工业部管理;基本建设是原国家计委管,技术改造是原国家经贸委管,原机械工业部作为主管部门管得更多一点;管资产的是财政部,收入分配由劳动部管理。

“这样一个体制是两层责任都说不清楚,即企业的经营责任说不清楚,政府的管理责任说不清楚。所以最后重汽垮了,却找不到责任者,也找不到责任机构。”邵宁说。

他认为,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虽然不是一个非常科学、非常准确的概念,但是这个原则当时解决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在政府层面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责任要清晰化。“这应该说是体制上的一个重大的进步。现在10年过去了,我们不能因为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一些问题,就回到多头管理的体制,那是绝对没有出路的。”

也有反对的声音。“国资监管由过去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定了调,我们要与时俱进。”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明言,不能同意邵宁的说法。

他还反问道:“管得那么细,20多万亿都去管,你(国资委)有多大的本事,能把这20多万亿都管好?”

在郑新立看来,管资本为主不是国有资本功能的缩小和弱化,而是它的放大。管资产只是管人、管事、管资产,而管资本为主就可以放大功能,通过参股控股,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以,要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转变,这是国有资本功能的放大。

郑新立还给出了三种转变的途径:一是改革授权经济体制,对于行业性的大集团公司赋予它国有资本的经营权限;二是建立若干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可以像新加坡的淡马锡一样;三是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把它改成国有资产的投资管理公司。

再强大的企业,也要接受市场的选择

“我来自企业,希望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可操作、能赚钱。”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志平建议,将国有经济分为两类,一是公益类的,要靠国有企业实现;二是竞争类,要靠混合所有制的股权来实现收益。

去年,宋志平去法国访问时,跟法国国资局局长有次谈话。他问道,法国政府有雷诺公司20%的股份、燃气公司36%的股份,为什么投资这些充分竞争领域企业呢?对方说,就是为国家赚钱。“混合所有制是国企进一步融入市场经济的媒介,可以借助非公经济成分的活力获得盈利。”他说。

宋志平一直反对给混合所有制戴帽子。他再次重申,“我们不能再拘泥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了,混合就是混合,现在有一种声音认为,国有股占比在50%以下就不是国有企业,那么,那些占比在50%以上还算国有企业吗?我认为,企业只要加入了社会资本,就不应该再沿用国有企业的这些东西了。”

在他看来,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国有企业要按照公平原则同台竞争,无论国有股份比例如何,都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矩去做,“既不要赋予企业额外的优惠,也不要给予其任何额外的限制。”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董事长王计也持类似的观点。他说,在过去的黄金10年里,中国靠大规模的电力建设,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力装机国家,从而彻底结束了电力短缺的历史,中国在大容量、高参数的能源装备的供应上也实现了突飞猛进,但这十几年来几十万亿元的电力投资却没有培养出一个能够和西门子、通用电气、三菱日立进行竞争抗衡的企业,这究竟是谁之过?“政府可以帮得了企业一时,却帮不了企业一世,无论再强大的企业,终究需要接受市场的选择,按照市场的规则去求生存,谋发展。企业是重组的主角。重组是一种资源配置,其遵循的逻辑,应该是市场、是效率,是市场行为,不应该是政府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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