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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权缘何异变维稳

yangguangjujiao 2014-09-02 21:36:40 李 妍/特约撰稿人 总第178期 放大 缩小

 

前不久,有上访者在中国青年报社门口集体喝农药,引起广泛关注。据调查,这7位来自江苏泗洪的上访者在老家都遭遇了强拆,因为对政府补偿严重不满试图上访,之后都被当地政府抓进了信访学习班。在信访学习班“学习”的过程中,被套黑头套、殴打、罚站、不给饭吃、侮辱等。

事实上,这样的信访学习班由来已久。上世纪90年代中期,江苏宿迁市沭阳县因上访者太多,创办了信访学习班。因为“息访有术”,随后很多地方都学习“经验”,举办了类似的信访学习班。

“信访学习班”只是信访“维权变维稳”的一个侧影。近年来,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社会步入转型期,社会矛盾也逐渐增多,许多通过司法途径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都被堆积到了信访渠道。这本来不是什么问题,司法并非万能,信访制度建立的初衷,本来就是为拓宽民众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渠道,它保障的是公民的申诉权、批评权、检举权和建议权。可在现行体制下,一方稳定才是头等大事,而矛盾横生、严重影响“稳定”的信访,显然已经影响到了官员仕途的发展。也因此,减少或消灭上访行为,维持哪怕是表面上的稳定,就成为许多地方利益攸关的大事。

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必然不惜一切代价去减少上访,维持稳定。于是,一面是维稳费用激增——有时用于上访维稳的费用,甚至已经足以解决上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而另一面则是为了维稳,地方普遍采用法外手段,诸如办学习班、关“黑监狱”等截访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而这又严重侵害了公民自由、践踏了法律尊严。围追堵截的维稳方式,表面堵住了上访行为,实际却制造了民意堰塞湖,其结果就是引发民意强烈反弹,“越维稳越不稳”。这让人疑惑,为何信访维权反而让民众权利遭到更严酷的践踏?为何一些地方的维稳,反而常常成了制造社会不稳定的因子?

信访维权本是正当救济

从建立之初,信访制度就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1950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成立,专门负责处理群众写给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信件。1951年5月16日,毛泽东批示,“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情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该份批示成为信访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开端。

如今,信访已经从最初的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发展成为一项包括人大信访、行政信访、法院与检察院的司法信访等在内的完备的制度体系。2002年以后,信访治理进入一个新阶段,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5年5月1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内涵丰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其开头对于何为“信访”开宗明义:“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根据《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各种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活动。而各级政府信访部门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信访活动能够正常展开。对此,信访制度专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就认为,信访制度保障了公民的申诉权、批评权、检举权和建议权,这是一类意志表达权,是宪法所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也认为,“信访在某种程度上阻止或缓和了民众用更激烈的手段和非制度化的方式对抗国家权力和社会秩序的发生,信访成了社会矛盾的一个疏导渠道。”

也正是因为如此,不少民众把信访视为国家公器的一个公正标杆、一座正义的灯塔,他们把命运寄托在高级领导或上级部门对地方政府的干预中,把信访当成了“包青天”。民众“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于是拦车告状、越级上访等事件时有发生。

信访的法外异变

民众“信访不信法”,必然导致通过其他途径不能实现权利救济的民众,大量涌入信访渠道,越级上访,甚至到北京上访。正因为地方大量访民开始涌入北京,中央要求地方政府对这一群体进行关注,尽可能地将上访人接回当地,为此还设置了信访排名。所谓信访排名,是指各级党政领导成为信访责任人,辖区内访民进京上访次数与其升迁直接挂钩,即所谓的“一票否决制”。

面对“零上访”、“一票否决”等考核压力,千方百计控制进京上访人员、花钱买“稳定”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非常之举”。同时,由于现在信访已经是整个维稳工作的重点一项,信访工作是高悬在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于是地方基层官员便千方百计、绞尽脑汁、不择手段也要维持表面的稳定,控制上访,截住访民。

为了阻止访民越级上访,有人在被接访时遭遇殴打,有人因为上访被以“学习班”的名义强制关押,还有人因为频繁上访被送进了劳教所或是精神病院。同时,由于上访群体庞大,地方政府在这方面人力有限,于是便开始雇佣“黑保安”对访民进行截访、押送,由此,专门负责截访押送上访人员的产业竟蔚然成风。据报道,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与地方政府签协议,关押、押送一些上访者,收取数千至数万元的劳务费。安元鼎还在北京设立多处“黑监狱”,以限制上访者自由并押送返乡,在看押、押送期间多次殴打上访者。而这类“黑保安”正是各地截访的“主力军”。

维权变维稳,而维稳又在更严重地伤害维权,这种行为自然会失去民心。《人民论坛》杂志社的一项调查显示,79%的受调查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借“维稳”名义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较严重”,70%的受调查者认为“维稳目的异化,只保自己官帽,不管群众疾苦”。

民意堰塞湖让“维稳不稳”

对上访者施以维稳高压,民意被堵塞,权利被伤害,当民意堰塞湖堵塞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决口,潜伏着各种矛盾,一旦积累到一定程度,也容易喷发。过度维稳,其结果却是“越维稳越不稳”。

2013年,河南鹤壁人巩进军因拆迁事宜进京上访四年,多次被截访者强行送回原籍后,巩进军声称“如果截访者再敢抬我、打我,我和他们拼命”。最终,巩进军在被再次押送回原籍的高速路上,刺死刺伤截访者各一名。上访者和截访者的“猫鼠游戏”酿成命案,并非孤例。2009年,在辽宁抚顺,因拆迁纠纷,一位16岁的上访少年将截访者捅死,事发后,当地900多名村民联名为“凶手”求情。

无疑,只是通过掩盖问题,堵住民意去维稳,只能获得表面的稳定,却无法真正解决和消化社会问题。在表面平静的社会下面,暗流涌动的民意随时都可能制造出危险的漩涡。这样的维稳,只会让社会付出巨大代价。清华大学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发布的《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研究报告就指出:“近些年来,我们实际上已经陷入‘维稳的怪圈’: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

维稳之所以会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怪圈,往往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没有看到上访以及各类社会案件背后的真正原因。正是因为在一些地方正义不彰、法制不灵、权力无恐、权利无恃,才源源不断地制造出上访队伍与社会矛盾。如果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反而投入大量精力去截访维稳,不仅本末倒置,更可能因手段粗暴、随意损害公民权利而激发负面效应,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上访维权与社会维稳,本应该是相辅相成而非相互冲突的关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的那样,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维权应该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也应该是维权,只有当权利得到了维护,人心才能安定,社会才能真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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