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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自主定价能改变什么

yangguangbaodao 2014-05-04 12:14:21 卫 苳/特约撰稿人 总第171期 放大 缩小

 

近日,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和人保部联合发布了一条新规: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不当干预;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

人们都抓住了它的要点——政府正在放松对医疗领域的管制。可是,不同的相关方却有着迥异的观感和预测。那么,公众该怎么看待“松绑”的意义呢?

民营医院的春天?

三部委新规公布后,资本市场马上有了反应。所谓“民营医院概念股”强势崛起。金陵药业、复星医药、开元投资、爱尔眼科、通策医疗等上市公司的股票大幅拉升。截至当天收盘,开元投资上涨7.48%,金陵药业涨6.64%,爱尔眼科涨5.92%。

广发证券的分析师吴雅春和贺菊颖点评说:“这是发改委首次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尽管只限于非公立医疗机构,但我们认为这是促进医疗市场化的第一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有利于促进医疗服务市场化,加强各类医疗机构的竞争,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效率。对政府来说,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可加大医院自我调节功能,改变依赖药品收入和政府补贴的旧模式,符合目前医改方向。”

他们相信,此消息极大利好医疗服务行业,故而推荐投资者重点关注诊断服务等上市公司的机会。这是“春天派”的代表观点。

可是,仅就民营医院的发展而言,也有人指出,放开非公机构医疗服务定价只是看上去很美。这从民营医院的历史和现状中都能找到注脚。

199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可以兴办医疗机构,以作国家、集体之补充;社会力量和个人办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尽管此前已有部分地区出现了各类民营医疗机构,但政策的大门直到此时才正式打开。

然而用一位老医政工作者的话说,门打开后,没有设置相关“门槛”,所以洪水猛兽也一起冲了进来。他认为,当前民营医院众多问题,都跟政府没有发挥相应作用有关。

不过,国家对民营医院也不是完全“放羊”,任其发展。2000年2月,国家体改办、卫生部等六部委就联合发布《关于城镇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给出了私立医院管理的大概框架。

《指导意见》把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并且要求各地建立相应的分类管理制度。对于被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立医院,国家规定要承担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能,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财政补贴;营利性医疗机构则是“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六部委这一文件被人们理解成“医疗卫生改革市场化的信号”。各地纷纷兴办民营医疗机构,一些地方的公立医院也像国有企业一样进行产权改革,摇身变为股份制医院或民营医院。

然而,虽然随后民营医院数量急剧增加,到2013年已经占据医疗机构的半壁江山,但是它却难堪大任,不得人们的信任,其中很多更是沦为广告医院,以营销骗术为生。问及原因主要还是体制扭曲以及医疗人才的缺乏。

一位民营医院的院长说,经过二十余年发展,一小部分高端民营医院已经站稳脚跟,显现出勃勃生机,可是大部分民营医院仍然陷于困境或自甘堕落,业务范围就在“上三路”(指美容、牙科、皮肤病)和“下三路”(指性病、肝炎、不孕不育)之中,唯利是图,声名不佳。“价格从来不是问题,问题是没有支撑价格的医生。医生都在公立医院的‘鸟笼’里呢。新规无法改变民营医院的弱势地位。”

何况,现行政策规定,要成为医保定点医院,必须执行现行医疗服务和药品政府定价,那么,新规赋予的自主权已经大打折扣了,除非民营医院放弃医保,而那又是难以想象的。

如此,一纸松绑文似乎不足以换来民营医院的春天。

医改正确的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在评价新规时称,允许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允许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自行设立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是2009年启动新医改以来破除“以药养医”体制最为有力的政策,对公立医院改革和社会资本办医具有实质性推进作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原则,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淌过深水区提供了多层次的推力。

他的理由是,以药养医的直接原因就是中国医疗服务定价偏低。医疗机构不得不通过卖高价药、过度用药及过度检查获得更多的业务收入,以维持医疗机构运转和发展,而医生无法通过其服务直接获得阳光、体面的收入,只能通过药品回扣、红包等形式变相获益,医生的诊疗行为也因此发生扭曲。这个问题不仅在公立医院普遍存在,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同样如此。放开其医疗服务价格管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就有了自主调整其医疗收费结构的自由,可以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减少不必要用药和检查,在适度降低患者负担和医保支付压力的条件下,让医生完全可以通过自身服务,堂堂正正获得合法、体面的收入。而非公立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规范,会对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明显的竞争压力,整个医疗行业破除“以药养医”的难度自然降低,滥用药和过度用药对国民健康的危害也可随之明显减轻。可以说,放开非公立机构医疗服务定价是废除“以药养医”格局的真正破冰之举。

朱恒鹏还认为,在价格管制放开后,要求医保部门对非公立机构仍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通过谈判确定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化改革思路。目前,全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非公立医疗机构想要获得医保定点资格,必须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上述政策的出台打破了这种医保政策对非公立机构发展的制约。选择医保定点机构的首要原则,应是“质量可靠、费用合理”,如果非公立机构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公立机构、服务质量更好,仅仅因其未执行物价部门定价就拒绝给予定点资格完全没有道理。同时,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保付费方式构建的激励机制,如近几年推行的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新型付费方式,本就是对此前医药价格管制的消解,意在激励医疗机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政策上放开对具体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管制,允许医保机构探索更符合参保人利益的付费方式,符合市场化的改革方向。

当然,朱恒鹏并非没有保留。他强调,医改是一个复杂工程,不可能仅仅通过一个改革举措完全实现改革目标。放松价格管制只是在正确的道路上向前了一步,还需要中央相关部委及各地政策执行者出台配套的改革措施,如对自主定价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如何付费,是医保经办机构下一步亟需研究的课题。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也认为,放开非公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应该是中国医改突破供不应求和以药养医困局的一次尝试:其一,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其二,为公立医院提供价格体系参照;其三,刺激政府适应新的市场管理手段。

和朱、刘的高度评价不同,在医药界从业多年的韩晓峰认为,放开民营医院价格没有任何意义。“新规是让民营医院去趟雷,为公立医院创造可借鉴的经验,可是它却没有资格这么做。”他以佛山为例说,2011年,广东佛山市44家民营医院,业务总收入13.16亿元,只相当于公立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15.47亿元的85.1%。在这种情况下,民营医院的经验教训能被公立医院拿去的有多少?

涨价的恐慌?

对普通人而言,新规传递的是涨价信号,而涨价从来都是坏消息,尤其是医疗价格。几乎同时,上海国际医学中心开始试营业,高端医疗服务的挂号费最高一档暂定1200元。新闻见报后,这种运营模式和管理模式立刻受到了人们的关注。这似乎印证了大家的担忧。

有评论指出,有了一个上海国际医学中心的成功运营,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这种模式的民营医院多起来,对普通患者就更为不利。作为公立医疗资源最为核心的专家名医,不应该允许他们大量进入高档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更不能任其无序流动,否则,顶级医疗资源就有可能成为富人的独享。“贵”不好,这是一种诉求,人心向往之。

某网站的调查显示,一半左右的网友担心三部委的新规将导致看病更贵,只有3成左右的网友表示不会,剩下的则是“不好说的”。有网友说,新规是在为医疗服务涨价开道——不仅仅是非公医疗机构,而且是全部的医疗机构,因为新的市场价格很可能成为公立医疗机构的参考,使得它们跟风——就像曾经多次上演的那样,其结果无非是让老百姓又吃亏一次而已。

对此,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表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价格什么情况下才能涨?服务供不应求或者极具竞争力。可是,非公医疗机构并不拥有这样的地位。事实上,目前,它们整体上还相当弱势,根本没有集体涨价的能力。与公立大医院人满为患相比,非公医疗机构发愁的是如何吸引患者。

这话道出很多院长的心声。南京同仁医院院长于振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说,“我们这个年龄段都知道,当时连花生都是政府定价的时候,以为放开了花生的价格,会变成像黄金一样的价格。实际上市场比政府管得更细,你价格高了之后,你就没有病人了嘛,市场就会对你调控啊,它是无形的手,没有人来看病,你不就垮掉了吗?”

韩晓峰也说,在医保和新农合住院方面,很多地方都实行总额控制,民营医院要么没有医保、新农合,要么就是有但全年的额度少得可怜,半年就用光了,它怎么放开价格?在门诊方面,民营医院的市场份额更是少得可怜,每天掰着脚趾头都能数出来来了多少患者,一到下午医院基本没有患者了。为了在很高的运营成本下解决门诊量稀少的问题,很多民营医院不惜常年采取免费体检等方法来吸引患者,一到节假日,各种检查、治疗的优惠,都使医疗价格已经快到地板价了。在这种情况下,民营医院涨价的资格和资本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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