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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深圳交委:看齐上海

yangguangbaodao 2014-04-02 23:02:55 总第169期 放大 缩小

深圳市交委称,香港和东京路边停车收费标准相对路外停车收费标准较低,但前提是停车供需基本平衡,并配套严格的违停执法与高昂的处罚。2011年香港的机动车拥有量仅63万,停车位近70万个。而深圳目前停车供需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据统计,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50万辆,但登记在册的合法停车泊位不到100万个。因此,深圳路边停车应是整体停车供应的必要补充,在提倡优先满足短时停车需求的同时,不宜对长时停车需求进行刚性限制。对于确实需要在路边临时停车泊位较长时间停放的小汽车使用者,需要多支付费用。

深圳市交委同时强调,路边临时停车有别于路外停车场,占用的是公共道路资源,主要满足短时停车需求,长时间的停车需求主要依靠路外停车场解决。

根据方案,深圳一类地区工作日路边停车收费标准为首半小时5元,半小时后每半小时10元,全天最高收费可达285元,高于违章停车罚款200元。有市民感叹,不如直接违停,就算罚款也就200元。如此“高昂”的路边停车收费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深圳市交委方面表示,深圳是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中唯一没有采用“限购”手段来调控小汽车拥有的城市,目前拟定的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与上述一线城市的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比较,基本处于同一水平,跟上海现行标准一致。

深圳重启路边停车,而且采取高收费模式,所收费用如何使用一直是市民关心的话题。深圳市交委方面表示,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应当上缴市财政专户,并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以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拥堵治理。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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