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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治霾的路径抉择

yangguangjujiao 2014-01-02 12:50:36 周东飞/特约撰稿人 总第163期 放大 缩小

 

霾已然内化为中国的一部分,没有南方北方之分,没有官员平民之别,在中国就必须与霾相逢相处,无从回避也无从逃脱。在当代中国的命运里,霾是不能忽略的一课。但是同样,在未来中国的字典里,霾应当是一种历史的存在,用来回忆,而不是俯仰仍然可见。雾霾的治理,无疑是当下公共生活之中的“显学”。急于从“霾”伏中突围的中国人,最想要寻找的便是宏观意义上的治霾良策。

呼风唤雨:不被看好的浪漫

雾霾古已有之,但是直到今日方才成为令人恐惧的灾害。按照环保部门的解释,霾的生成无非两大原因,一是气候条件,二是环境污染。前者作为一种归因,常常遭遇公众毫不客气的嘲笑。所谓“静风”、“逆温”云云,看似唬人,实际上并不能解释,直到几年前雾霾之害还不是如此严重,难道数年之前没有“静风”、“逆温”不成?环境污染是毫无疑问的雾霾生成主因,这样的朴素判断更能抵达问题的本质。

尽管如此,气象部门仍然提出了一种基于自身职能的治霾技术路径——用人工影响天气的方式消减雾霾,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已经公布的具体方案,所谓人工影响天气的方式包括人工增雨、引风和消雾三种途径。应当说,这样的设想也并不荒诞,因为就中国目前的应急式驱霾技术而言,也无非是风吹雨淋,如此而已。某媒体号召民众“端着刺刀和雾霾拼”,如此不顾技术含量的亢奋表达才是真正的荒诞。有人工增雨的长期实践在前,气象部门不让环保“一家忙”,主动为治霾献策出力,这样的参与理应得到尊重。

然而,更多的研究者对呼风唤雨治霾并不抱太大的期待。大雨可以冲洗雾霾,理论上的确如此。然而人工增雨的原理,是给水汽提供凝结核,以便水汽凝结为雨滴落下。问题是,霾本身就是颗粒物,这种天气并不缺少凝结核,让霾变成雨,不但难倒天公,也同样会难倒人类。类似的逻辑是,催化剂固然可以让雾里的水汽变成冰晶落地,但霾并不是雾,它的水汽含量不足,消雾根本不是消霾。何况,消雾的技术本身还不成熟。能不能像诸葛亮那样借来东风,这是一个问题。即便借来了风,城市自身的所谓通风效果,也根本无法对付无所不在的霾。

只能说,气象部门想要呼风唤雨治霾,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积极态度。即便技术上可行,治霾也早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更不是某一个部门凭借一己的努力可以解决。要真正作别雾霾,必须着眼于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来寻找出路。

大气十条:中国治霾的顶层设计

这是一个崇尚顶层设计的年代,于治霾而言,一个良好的顶层设计绝非流俗,而是必须。当雾霾不再局限于一城一地,当PM2.5的贡献者不再专属于烟囱或汽车,治霾就需要这样一份自上而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舆论简称“大气十条”),时间表上的两个五年引人注目,“用五年时间实现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也可以说,中国官方高层对治霾的设想,以十年为期。

关于治霾的期限,民间学界说法甚多,指望明天就杜绝雾霾,当然全无可能。因为雾霾的肆虐或许刚刚开始,我们所看到的远远不是剧终。有人断言,2-3年即可见效。也有人悲观地判断,治霾至少需要几十年时间。或许时间只是一个自设的标记,更关键的东西恐怕还是策略的选择,也即治霾的路线图问题。顾名思义,“大气十条”所提出的是与治霾有关的十条措施:一是污染源治理,二是产业转型,三是企业技术改造,四是能源结构调整,五是环保产业布局,六是经济手段,七是法律手段,八是行政手段,九是紧急应对,十是各方责任。路线图呈现了一个关于中国治霾的全景式未来,从技术方案的选择到辅助措施的制定,均展示出顶层设计的应有格局。

当我们嘲笑呼风唤雨的浪漫时,其实也应自问,治霾的功夫自然在霾之外,千头万绪到底应当如何下手?一些城市动辄搞突然袭击限牌限行,之所以引发民众反感,并不是治霾的理由不够冠冕堂皇,而是没有分清主与次、干与枝。从某种程度上说,答案就写在治霾的路线图上。“空气十条”的第四条里,首先提出的就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这样的路径选择绝对不是随意决定。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与英国利兹大学研究团队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以行业计,燃煤发电是京津冀PM2.5最大的污染源;以燃料种类计,煤炭是京津冀地区主导性的燃料污染来源。第三方报告所呈现的,正是官方所已经掌握的。当人们指责汽车制造了太多PM2.5的时候,“空气十条”并不回避中国燃油的含硫量是发达国家数十倍这样的现实,提升燃油品质同样被列明了时间表。

放眼现实,目前关于治霾的种种行动,基本上都是“空气十条”的具体兑现。纸面的区域协作机制,转眼即转化为京津冀联合治霾的行动。环保部10月22日发布通报称,第三季度全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中,9个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10月14日财政部宣布,中央财政将安排50亿元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10月23日,国家环保部召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6省、区、市在京召开会议,宣布启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其中治霾资金的“以奖代补”被媒体形象地称为“药引子”,舆论认为这种方法是一种健康的价值导向,可以让地方更好地负起治霾责任。

管住帽子:治霾先治权力之霾

或许,技术路径的选择仍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有人说,看看中国此前已经制定的那些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划、方案,只要是完全遵照执行了,中国的环境也不至于是今天的这个样子。同样的道理,雾霾也不至于如同今天这般面目狰狞。当几乎所有人都在为“霾灾”痛心疾首之际,仍然有人喜滋滋地总结出霾的若干“正能量”。在治霾之路上,这样的“霾”也许更为凶险。

环保部近日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加强雾霾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公开批评部分地区“存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不主动、不及时,应急措施滞后,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虽然这份文件是针对信息公开而发,但是谁又能说“不回应、不发声”的消极表现仅仅体现于信息公开方面呢?雾霾的形成,是天气的原因,是污染的原因,更是某种病态发展观和发展模式的直接后果。今天,一些地方和官员仍然在雾霾面前装聋作哑,不过是常态的一种延续而已。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这种所谓常态已经不能继续。

关于污染的责任问题,有一个通常的说法,叫做“谁污染谁埋单”,以市场的逻辑来看,这当然没有问题,污染企业必须承担起破坏环境的成本。但是,正如雾霾无处不在,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已经不是单个企业支付罚款所能解决,保护环境,保护蓝天白云已经称为现代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治霾,在市场手段之外,必须加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让官员作为责任者为自己在环境上的渎职失职埋单。把治污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之中,舆论对此呼吁已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钟南山院士就曾建议,把环境污染治理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特别在重度污染城市将环境治理作为政绩的首要考核目标。同样是在两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被媒体问及如何应对大气污染问题,他表示,“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

12月1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对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其中明确表示,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要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一位县委书记坦言:“我完不成GDP指标,顶多挨批;搞不好大气污染防控,把我‘帽子’摘了,这可划不来。”这样的表态,虽说不上让人欣喜,但是考核指挥棒的力量却是实实在在的,对于治霾的功用也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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