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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农民说了不算?

yangguangjujiao 2013-12-24 22:00:11 张 恒/特约撰稿人 总第161期 放大 缩小

 

11月12日,当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包含土地改革在内的全会公报时,安徽省政府也选择在这一天发布了一份当地土地政策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允许20个县(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进行流转,同时,还将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城乡土地交易市场。

对中国土地改革而言,安徽省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30多年前,正是在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开启了中国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大幕。这一次,该省选择在这一天发布这一消息,自然被外界做出众多解读并寄予厚望。

保守与阻力

安徽省的此次改革,确实与中央有关。

这场开始于去年8月的工作,实际上是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要求进行的。据《华夏时报》报道,制定这份《指导意见》的并非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而是该省财政厅下属的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在进行了大量调研后——包括到一些发达省份去考察——直到今年10月才正式完成起草工作。

但与三十多年前小岗村土改的突破性相比,这份指导意见差距还太大。它更像是对旧有政策的完善和落实。《指导意见》中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的探索,早已经在重庆、四川成都、浙江义乌等地开始,并取得了进展。

这些地方上的变革方向,其实是承接自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内容。正是在那次会议上,中央确定了农村土地可以流转的政策。只是在随后的五年里,这些政策在落实上,困难重重。

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最大。据《财经》杂志报道,十七届三中全会结束后,国土资源部开始着手修订《土地管理法》,希望能允许集体建设土地进入市场流转,将集体建设土地与国有土地提升至同地同权同价地位,以及相关内容的一系列修改。但这部法律三次进入人大的立法修改计划,三次胎死腹中。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使得这部法律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都未能实现。

阻力的背后,是地方政府对土地定价权的固守和维护。

弱势的地位

就在安徽省还在为指导意见进行调研时,河南省发生了一起因土地流转诱发的冲突事件。

2013年6月8日上午,河南省浚县伾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到界牌村丈量土地,为计划中的土地流转做准备。期间,工作人员遭遇村民阻挠,最终发生暴力冲突。

据《半月谈》报道,当地政府原计划是将该村600多人搬进住宅楼,将节约出来的集体土地以及原有耕地进行流转。按照办事处的说法,他们已经获得了绝大多数村民住户的同意,每一个同意的住户,都在同意书上打了钩。但村民却声称,他们是被代表了,那些钩,并非他们自己打的。这些村民提供了不一样的证明——600多名村民中,一半人签名并按上手印表示反对。

于是6月8日的强行丈量便出现了。持反对意见的村民们前去阻止,结果却遭到办事人员的殴打。有村民在殴打之下,签下“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阻挠土地流转”。

这些村民不愿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是收益太低。办事处对土地流转进行公开招投标后,每亩地流转价格最终定为1020元/年。当地一位五口之家的农民回应道:“我家5口人一共3亩地,全是口粮田,如果土地流转出去,一年只有3000来块的流转费,基本生活都维持不了,上楼又能有啥用?”

土地应该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而且在整个社会价值链条中,也应该处于重要的地位。但现实中,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却处于尴尬的境地:自己耕种开发,因没有规模效益,收益太少。但流转之后,进入市场,依然没办法从交易中获得太多。

即便对华西村而言,也是如此。该村的土地流转实验,可算是中国当下土地流转困境的缩影。

从2001年开始,“天下第一村”华西村逐步将周边13个行政村“并购”,纳入大华西村的版图。13个村原本已经包产到户的土地,由此重新收归集体,由华西村统一规划经营。

按照土地流转协议,华西村每用一亩地,都要支付给周边村民1500元—2400元的租金,同时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福利——每人每年发放300斤大米,为男60岁、女55岁的村民提供150元每月的保养金等。

华西村官方称,并村10多年来,原华西村为合并后的周边大华西村支付的用于口粮、住房补贴、保养金等款项已有10亿多元,使这些村民实现了“基本生活包、老残有依靠、优教不忘小、生活环境好、三守促勤劳、小康步步高”。

但这并未得到大华西村村民的认可。他们认为,自己交出土地给华西村后,并没像原华西村村民一样获得华西集团的股份以及分红,而且华西村在流转获得的土地上建成工业厂房出租,一年的租金达到8000元/亩,土地收益大部分流入了华西村,并没有分到周边村村民手中。

这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面对的最大问题:地方政府主导之下的流转,很多时候没能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收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贺强曾表示,在征地过程中,农民所得甚少,大概只有土地增值收益的5%—10%。也就是说,一块100万估价的地被征收后,农民只能获得5万元—10万元的收益。

改革需突破

中央一定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早在今年5月,中央政府就组织了一个专门的小组,对土地、金融、财政体系等领域,起草改革方案。小组中的成员,都是对相关领域极为熟悉的人士。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公布的公告中,出现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字样。

就在这个时候,安徽省的文件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媒体上铺天盖地的报道,让安徽省的相关官员非常意外。一位参与文件制定的官员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原本和安徽一起制定同类改革方案的,还有浙江、宁夏等省,但因为安徽省的发布时机微妙,所以引来更多关注。而对于外界解读出安徽农村用地可以买卖的信息,安徽省则迅速予以辟谣:可以流转使用宅基地,并非是“买卖”。

“宅基地可以买卖”,或许是民众对安徽土改甚至是中央整体部署的一次一厢情愿的误读,这种误读的背后,是人们希望农民能够对土地拥有更多权利的期许。一如国研中心副主任韩俊在谈及这个问题时所言: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但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有加重趋势,其根本原因是中国土地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到位,在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重大制度缺失。

无论是买卖也好,流转也罢,都只是一种政策性的授权。授权之后,如何对权利进行保障,才应该是未来土地改革的重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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