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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中国社会的“后陈永洲时代”

yangguangjujiao 2013-11-19 18:53:13 总第160期 放大 缩小

 

广东《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收受他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这个案子,经过10月26日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的一次全国舆论公审,初步结案。

涉案各方,无论各自动机如何,仅凭各自特殊的社会角色——大型媒体、上市公司、公安机关、政府部门等等,就已决定了案子的戏剧性、公共性,以及整个事件的标志性和符号性。愿意不愿意,此案已成社会公案,经此一案,已经很扭曲的中国社会,又将进入新的阶段。

首先是记者方面。陈永洲小记者公器私用,依仗其话语权力,为了区区几十万元的私利,不惜牺牲上市公司的商誉和众多股民的利益,也不惜牺牲新闻媒体的信誉和全体同行的形象。黑幕曝光之后,他个人的结局已不再重要,陈永洲三个字,一夜之间变成为一个社会符号,成了无底线、无操守、无骨头的无良记者的代名词。

不难预测,在“后陈永洲时代”,中国记者的调查采访环境必将进一步恶化,每当他们希望行使媒体监督之权、意图揭露事件黑幕时,必将遭遇更大的抗拒,受到理直气壮的质疑:谁知道你是不是陈永洲第二?一问当头,面对调查对象,记者就先矮了半截。是啊,怎么才能证明自己还是“前陈永洲时代”那种秉持公义的好记者,虽已从业多年但还没有和无良记者们一起堕落呢?

再看媒体方面。广东《新快报》使用头版巨幅标题威胁警方,依仗媒体道义地位劫持公众,最终证明只为了遮丑护短,掩盖自身的问题,性质上甚至比公器私用更恶劣,因为这种行为所损害的东西更多。至少是损害了公众对头版大字标题约定俗成的认知和期待,同时也损害了公众对崇高道义形象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敬仰。敢拿出头版头条来混淆视听,当然也就敢用它做任何事情,读者一直因为它高质量的资讯服务才赋予信任,现在它却滥用这种信任为私利服务,还有人信吗?

不难预测,在“后陈永洲时代”,中国媒体的公信力和美誉度也将进一步下降。每当推出大字标题、发表严正声明企图引起公众高度关注时,效果只会越来越差,并受到理所当然的怀疑:谁知道它是不是《新快报》第二?谁知道它会不会在连续两天的大义凛然慷慨激昂之后,突然又来一个畏畏缩缩的致歉,把公信当儿戏,刚刚掀起的热浪被冻成冰挂,刚刚聚拢的同情又破碎成失望?

媒体方面还不仅是《新快报》的问题。在事件进入高潮之际,代表中央政府官方立场的媒体巨头CCTV高调介入,让罪犯形象的陈永洲在全国亮相,将其认罪伏法的说辞向全国播出。

表面上看,《新快报》与媒体同行的联手挑衅,遭到CCTV与长沙警方的联手反击,真相大白天下,正义得到伸张。然而,这个回合毕竟是一场以媒体为主角、按媒体游戏规则进行的舆论大戏,而不是各个角色按照法律规定走下来的法律程序。从本质上看,CCTV在10月26日《新闻联播》播出的视频,其实就是针对《新快报》“请放人!”的“请判罪!”,也是“头版喊话”,也是劫持了公众的信任,利用了媒体的地位。由于舆论公审先行,媒体人代替法官,又是“最高媒体”的全国公审,此案就只能照此定案,并提前结案了。案件是否另有内幕、是否还有案中案?至少在舆论上,难以继续追究了。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任何一个案子,无论它是什么性质,经过这种全国“最高媒体”的舆论公审,就注定是一个事件了,就注定具有了近年来南京彭宇案、西安药家鑫案、佛山小悦悦案等特别案件的特别标志性,对于中国社会的未来走向产生深远的影响。陈永洲本人并不是什么人物,但经此事件,他的名字甚至可以用来命名新时代了。

不难预测,在“后陈永洲时代”,舆论先行断案、媒体人代替法官、“最高媒体”代行“最高法院”之责这种“中国式判案”模式,还将一再重复,并进一步加强。因为就像是法律上的案例传统一样,舆论上的案例传统也将不断影响未来的判案。

媒体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公共领域,作为社会核心的公共领域出现的问题,就是全社会的问题。以此看来,“后陈永洲时代”的中国社会,仍将继续扭曲,不容乐观。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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