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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实名制”,不同的结局

yangguangjujiao 2013-07-11 22:50:52 付由此/特约记者 总第151期 放大 缩小

昆明口罩实名制引发的争议刚过,又传来厦门的严厉新规——6月9日开始,厦门个人购买罐装汽油需要先申请、打证明,实行实名制登记,同时厦门全市加油站严禁向无牌无证的汽车和摩托车加油。这无疑与当地刚刚发生的快速公交纵火案有关。

实名制就是人们必须以真实姓名作为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标识。这项制度正在延伸向生活的各个角落,存款、买房、上网,甚至买把菜刀,也许都需要填出你的身份信息。实名无处不在,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

接受度高的实名制:储蓄、购房实名制

虽然在国人的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实名登记行为广泛存在,但实名作为一种制度广泛进入大众视线,是从2000年的储蓄实名制开始的。

2000年4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要求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时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而在此之前,中国银行普遍实行“记名制”,即储户在存款时可任意填写名字,使用假名存款的情况普遍存在。国务院推行储蓄实名制的主要目的在于遏制金融诈骗、打击公款私存、遏制贪污腐败以及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等。

在政策实行之初,不少人担心以真实姓名存款导致隐私泄露、存款泄密,也有媒体刊登过银行、法院、税务、海关等部门对于查询储户账户的相关权限,为人们解疑释惑。目前来看,储蓄实名制已经广泛实施,并未对公众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同时对于规范金融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政策的实行效果与初衷仍有差距,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武田曾撰文指出效果“十分有限”。制度实施后,金融犯罪率仍居高不下,在打击贪腐方面效果也不明显,全国范围的个人信用体系至今仍未建立起来。究其原因,是配套措施没有跟上:户籍制度管理缺陷使一个人能拥有多个身份证,贪官没有财产申报制度加以约束、可借亲属之名存款,等等。

除了存款,另一个影响面较大的是“购房实名制”。2000年以后,随着楼市升温,炒房者越来越多,随意认购期房、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现象十分普遍。作为遏制炒房的一个手段,2005年,建设部等七部委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其中首次提到“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所谓实名购房制,主要是预售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以及最后的产权证必须是同一个姓名,可以有效遏制中间人对“楼花”、房号的倒卖。2006年,落实这一政策成为建设部该年度工作要点。2010年4月,住建部再次强调各地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虽然“购房实名制”被管理部门作为遏制炒房的一项重要行政手段,但有目共睹的是,购房实名制并未拦住炒房人。通过别人的证件购买N套住房,然后从中获利,对于炒房者而言并非难事。一方面,炒房者能够轻易绕过制度障碍,另一方面,违规成本低廉,这让购房实名制只对普通购房者起到了规范作用。根除炒房,还需建立起完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包括建立失信惩罚制度、个人信用档案等,购房实名制只是这一体系的基础。

近年来,有关部门还陆续推行了一系列实名制度。如2002年的证券账户实名制,以“一人一账户”的办法解决了机构开设多个账户自买自卖、操纵市场的问题,但目前的条款还没有对违反实名制的罚则;2003年,北京推行看病实名制,解决了冒名看病问题,但并未实现“打击号贩子”的初衷;2010年春运,广铁集团、成都铁路局开始试行火车票实名制,2012年元旦起全国实行,这一制度对于解决买票公平问题、打击票贩子起到了作用,不过,能多大程度上缓解“买票难”,以及在春运超大客流中带来的效率损失如何化解,都还有待检验。

总体看来,虽然存在一些政策漏洞,但上述几项实名制已经获得民众的认可,深入我们的日常生活。$nextpage$

争议度高的实名制:网络、举报实名制

另一些实名制的接受程度就远没这么高,有的甚至尚未面世就饱受争议。其中争议最大的是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的源头是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2002年发表的言论:“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言论。”此说法一经面世即引起轩然大波。时隔一年后,李希光也曾通过媒体澄清,“(目前已经)对网上匿名还是实名这个话题毫无兴趣。因为,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不过,在此后不久,网络实名制却演变为现实,并被管理者视为有效管理手段迅速席卷网络的大小角落。自2003年起,全国开始推行网吧上网实名,随后要求网站主办者实名。自从2005年开始,面向网民的校园BBS、腾讯QQ、网游、网店和博客都陆续开始实施实名制,直到2012年的微博实名——自2012年3月16日起,新浪等四大门户网站的微博开始强制拦截后台未实名用户的发言。

在2005年7月腾讯QQ宣布根据深圳公安局的通知推行实名措施时,恰逢韩国宣布将在韩国全境实施互联网“实名制”,由此在国内引发一场关于“中国需不需要网络实名制”的大讨论,2005年也被视为中国网络实名制的序幕之年。支持者认为,实名制可以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同时杜绝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人权等行为。反对者则认为,只有匿名才能保证自由发表言论,实名会收缩公民诉求表达的渠道。

几年过去了,关于网络实名制的争议并未中断,它也从未上升为全国性规定。而当时的重要参考对象韩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实行互联网实名制的国家,也开始从2012年起逐步废除已实施了4年多的互联网实名制。

与网络实名制相比,“举报实名制”的争议并不太大——也许是因为政策允许实名举报与匿名举报并存——人们对它的担心主要集中在具体实施层面:如何保障实名举报者的信息不被泄露、免遭打击报复。国内不少省市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的办法,包括信息保密、对案件优先办理和奖励举报人等措施,但在现实生活中,实名举报者往往面临巨大的风险。

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中国法律保护举报人的力度远远不够。根据中国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不在这条法律管辖之内,只有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立案:1、报复陷害,情节严重,导致控告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位曾查处过多起大案的检察官解释说:“这就好比一个公司职员举报了领导,事后领导给他‘穿小鞋’、‘整’他,但只要职员没有自杀或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目前检察机关基本不能认定领导实施了报复行为。”

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举报人的权益,这使举报实名制处于仅仅是“看上去很美”的境地。虽然举报查处效果较好,但实名举报始终只占举报总数的很小一部分。

不了了之的实名制:避孕药、菜刀实名制

一个更令人担忧的现象是,近几年来,实名制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哪里不好管,哪里就用实名制”有成为政策常态的趋势,实名制面临被滥用的危机。

近期的昆明口罩实名制就是一个极端例证。其实,一些地方政府还因为种种原因执行过避孕药实名制、菜刀实名制和猪肉实名制。

2009年12月31日,福建省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的米非司酮等非处方药时,要登记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当时这份文件并未进入公众视野,直到2011年底,福州、厦门、三明等市要求以实名制购买避孕药,舆论才开始关注此事。人们热议出台此规定的用意,并质疑这一规定可能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福建省药监局人士回应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打击非法终止妊娠,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同时承认,制度设计时并未考虑会不会造成个人隐私泄露,只能靠药店人员自律。2012年2月,这一规定被宣布废止。

2012年春节前后,北京网友感叹:“这年头买把菜刀都要实名制了。”在北京一些大型超市里,菜刀不同于其他厨具而被单独放置,购买者被要求实名登记身份证,超市表示是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并已实行一段时间。而北京警方随后澄清,说只有管制刀具才需实名购买,菜刀实名制不了了之。

其实在北京之前,广州公安局在2010年第十六届亚运会期间也曾发布通知,要求对包括菜刀在内的危险性道具实施实名购买。同时2010年,上海市也曾在世博会期间禁止销售管制刀具和陶瓷刀,对其他危险性刀具实行定点销售。不过由于是特殊情况下的短期行为,并未引发舆论关注。

相比福建避孕药和北京菜刀实名制的不了了之,厦门的猪肉实名制在引起争议的同时也获得了不少积极评价。2011年8月,面对猪肉价格居高不下的市场形势,厦门市动用了政府储备肉,以低于市价15%的价格销售,同时规定购买2公斤以上者需出示身份证,每人限购5公斤。这一措施持续到第二年1月底肉价回落,厦门市商务局人士表示,猪肉实名制主要是防止倒卖。

此外,中国还曾为解决自行车被盗难以追回而实施自行车购买实名制、为治理不良短信而推行手机卡购买实名制、为杜绝快递违禁品实施快递实名制等,但均因难以落实、制度设计漏洞以及担心客户隐私外泄等原因,面临或形同虚设、或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最近,就连广受欢迎的“相亲实名制”也受到新概念的挑战。据《福布斯》杂志报道,上线8个月,风行美国校园的快速约会软件Tinder的总配对数就达到3500万。在总结成功经验时,据说,Tinder的匿名挑人过程是一大法宝。它摆脱了传统约会网站从身高到收入的繁琐选项,只要上传照片、摆明兴趣爱好就好,这种卸除压力的交友方式成为Tinder的最大成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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