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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人因参与民族分裂活动被判刑

banyuesudi 2013-04-18 18:12:12 总第146期 放大 缩小

 

位于中国西北部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两家法院,先后以分裂国家和组织恐怖活动罪判处20人五年徒刑。喀什噶尔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说,这些罪犯将被分别发往喀什噶尔和巴音郭楞省的监狱里服刑五年。

中国西北边境地区一直动乱不止。其中最严重的是发生在2009年7月5日的新疆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事件。此次事件是部分维吾尔族人以民族分裂为目的的有组织的暴力行动,造成当地居民近 200人死亡,以及1700人受伤。据新华社报道,去年喀什噶尔,也有12人死于民族分裂暴乱中。

据官方媒体报道,这20名嫌疑犯被指控传播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思想,并加入恐怖组织参与挑衅事件、煽动民族分裂等多项罪名。他们使用互联网、移动电话和其他电子设备进行犯罪。

中国政府将这些嫌疑人参与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和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视为搞民族分裂的恐怖组织,而非针对维吾尔民族的种族歧视。(摘自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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