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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少数派”

pinweiyuedu 2013-04-02 12:57:25 ■ 毕会成 总第145期 放大 缩小

 

又一次被保安拦在了家门口。不用说,麻烦制造者仍然是我的交通工具。既然这个小区已经被售楼广告界定为“少数人的社区”,骑自行车出入的简直就是脑门上贴了标签的犯罪嫌疑人。

我得声明,在这个问题上,我既无意冒犯全体尊贵业主们的集体想象,也无意做一名虚张声势的环保主义者。选择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是因为它完全能够满足让我顺利出行的目的,购买它又不必仰赖分期付款。每天上班的路上,当我凭借它的神力将一溜溜龟爬着鸣笛的汽车远远甩在后面时,两种交通工具的优劣不是一目了然吗?

我所在的这个“少数人社区”,业主其实都是那种随便扔块砖头就能击中的大概率人物。他们在把自己的现在和未来都统统抵押给银行之后,才换来这或大或小的四堵水泥墙。非要把这样一群人称作“少数”,简直是房产商对他们打劫之外的嘲弄。

但业主们显然享受这种做“少数人”的感觉。他们在贷款买房之后,很快又按“少数人”的标准配置贷款买车,而且一定要买高污染的豪车。中国的房地产业动辄冠以“贵族府邸”、“皇家禁地”、“都铎庄园”,不但规模空前地再造着中国的人文地理,更批量地再造着后革命时代的中国贵族阶级。

这是一个竞争的时代,也是一个自由的时代。竞争的时代,人人都想成为少数;自由的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少数。房地产不过是以商业广告的方式迎合时代心态,似乎一切都在道德范畴之外运行,无可指责也无须指责。

问题在于,在现代民主的制度伦理中,“少数”在人格和权利上并不能高人一等。而作为商业时代的意识形态,房地产广告参与构建的“少数人”形象不但游离于现代伦理结构之外,它的价值理想也远低于传统的贵族。

在我每天散步的西郊公园,因山林花鸟之盛而被本地媒体誉为城市“绿肺”。市民们平日里为汽车尾气和灰色情绪所困,需要有个地方来阶段性吸氧。别墅就赫然矗立在这样一处每天有上万人在此进行心肺吐纳活动的公共园林,靠一道铁栅栏与公园的其他地方隔开。

照理说,这样的特权应该尽量表现得低调收敛才对,何以要如此戏剧化地唯恐天下人不知地加以展演?何以要完全无视他人的感受,甚至以刻意地刺痛他人来证明特权的存在?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特权?

美国华尔街抗议时,那么多人举着“我是99%”的牌子自我指认。这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那等于告诉别人,我的人生有多么失败。中国人只能做被抗议的1%,或者像我们小区的业主那样,即便事实上属于99%,也宁愿想象自己是1%。一个美国孩子从小立志做个面包师,没有哪个家长会认为这玷污了“理想”的名誉。我们的孩子,如果不把理想表述成银行家或省长,那干脆就是错误的,老师会要求他们“重写一遍”。我不认为这里的差别在于所谓“文化”——中国的成人世界不能容忍孩子做个面包师,是因为这职业很难提供一种体面的生活。中国人不是在文化基因里缺少甘为平庸的能力,而是在现实中平庸不起。做个普通的中国人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

在中国,做一个普通人,却享受不到普通人的被庇护的安宁与闲适;做一个所谓的“精英”,却不必像精英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甘心做一个普通人,意味着你甘于沦为弱肉强食的制度环境的牺牲品。城管、税务、司法程序和摄像头,这些建制都因你而产生,它们的运行依赖你的供养,它们的权力力学需要你的肉体作为受力点。“少数人”没有服从的习惯和义务,因此,这种制度安排的特点是,义务反方向地与权利建立关系:权利(权力和利益)越大的人,义务反而越小,权利最大的人完全免掉义务,一切的过错都自有承担者,他成了不可能犯错误的人。反之亦然,权利越小的人,义务却越重,完全没有权利的农民工就只剩下义务,他们在物质上建造了城市,城市发生的事情却与他们无关。

不对等的权利与义务,当权利超过义务时,就形成特权。所以,美国总统的权利不是特权,而一个中国处长的权利经常表现为特权。在美国的税收制度下,比尔·盖茨赚的钱多,他缴的税和慈善捐款也多,而且很多;但一个中国老板比他的员工有更多的逃税手段。“少数人”在中国就意味着这样的特权,意味着对多数人被迫出让的权利的统一收缴和集中接纳。

这样的“少数”可以是暴发户,可以是炫富者,可以是权力的技术员,可以是欲望的俘虏,可以是金钱的奴隶,唯独不可能是贵族。不但不是,他们正好站在了贵族的对立面上。历史上的贵族都是以承担最昂贵的“血税”(战争义务)而成为国家的堡垒,他们是社会秩序和人心秩序同归坍塌时,仍卓然而立的最后的力量,无论在道义上还是在精神上,他们都是社会最高标杆的确立者。

对于这样的贵族,我们的“少数”只能以自己的方式奴性地加以理解,他们选择性地认同据说是贵族的享受和情调(其实是现代享乐犬儒主义的文化想象),却避而不谈贵族的承担;不要说承担,就是稍稍要求限制一下他们的特权,都会招致强烈的反弹:难道你们要搞西方那套三权分立的鬼把戏么?

因此,这个“少数”不仅无法赢得全社会的尊重,其自身都无法确立。只是多缴一点儿税的传言,就足以让他们大批移民海外。而“多数”对“少数”的怨恨,更多的不是基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是基于这样的不平:为什么成为“少数”的不是我而是他?从这种情绪中发展不出任何有别于“少数”文化的积极的制度诉求,这才是“少数”文化最可怕的地方。

(作者为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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