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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文化差异的背后

pinweiyuedu 2013-03-27 18:17:32 ■ 裴毅然 总第144期 放大 缩小

 

中西方交流日益频繁,不时传出“中西方文化差异”。所谓文化差异,实质在于社会集体认识之间的差异。再精确一点,乃集体认识深浅度的差异。如我们这儿还在呼吁“见义勇为”,欧美却不鼓励“挺身而出”,而是将制止邪恶明确归职警察。因为,公民作为纳税人,已通过纳税养活警察,制止罪犯的风险应由警察承担。面对暴力犯罪,公民的义务是及时报警,而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地冲上去。西方的逻辑是:一旦“冲上去”受到伤害,岂非扩大“受伤面”、加剧“受伤后果”?

一位华人女士在旧金山一停车场捡到一本驾照,内有2000美元油票,通过停车场很快找到失主公司及其本人。小伙子赶来认领,掏出200美元酬谢,华人女士坚决谢绝,再三声明中国人归还失物,决不收酬谢。这个小伙子很囧,停车场工作人员也瞪大眼睛:“这是你应该获得的报酬。”女士还是拒收,小伙子最后急了:“女士,你一定得收下这200美元,算我求你了!否则,停车场和我公司要收回我的驾照,上交给交通监理部门。”按当地法规,失主领取遗失物,应向捡拾者支付10%报酬。

这位华人女士有一次见小偷在大街上公然卸偷车胎,人来人往,没人制止,小偷扛起轮胎就要逃。她一把上前拧住,扭打起来,巡警赶到后擒住小偷。不过,这位女士没有等来表扬,而是巡警的批评:“往后碰上这种事情,你只管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跟对方厮打。一般犯罪分子都会有凶器和枪支,你会很危险!”随后,车主也赶来,同样不感谢女士的“见义勇为”,反而责怪:“你值得跟小偷打吗?假如出了事,法律也会连累到我。”这位女士十分感慨,撰文《在美国做好事也很囧》。

如何看待此类落差甚大的中西文化差异?或者说,中西方伦理,谁家的更合理?更有利于社会正能量的发扬光大?再深入一点,哪家的伦理更有利调动社会成员维护正义的积极性?能积聚到更多的社会支持?

西方不鼓励公民的“见义勇为”,或者说只鼓励有限度的“见义勇为”——报警,包含缩小“受伤面”的人性化考虑。将风险留给警察,也是将风险缩小到最低范围。至于10%的失物酬谢,含意更深,内涵更广。

中国鼓励“拾金不昧”,体现了东方道德的纯粹性、洁净度,要求纤毫无染,道德不能沾染利益。但这种东方式伦理建筑在人性善的基础上,并未兼顾人性的另一面,即人性本私的一面。西方规定10%的回报,即鼓励归还失物,又兼顾大多数人的心理(寻找失主毕竟耗时),从效果角度,要比中国的“拾金不味”更有扩大之力。此外,让失主拿出10%的酬谢,既是对失主大意的必要惩戒,也传递知恩图报的理念,优化整体社会环境。

追求“纯粹道德”的东方与追求“有限责任”的西方,背后矗立着对人性认识的精确度。说到底,分寸感不仅体现在东西方认识的差异上,更体现于法律法规的精细性上。西方对人性对法律的认识深化,才是他们伦理道德精确化的前提。

社会越发展越现代化,体现在伦理上、法规上,就是兼顾能力日益提高,不再绝对化极端化,即不再追求道德的纯粹性与高洁度。得承认,东方的纯粹道德还停留在相对原始粗放的层次,曲高和寡。

再深入一步,认识西方的民主自由,也得由人性角度切入。我们尚未认识到所有法律法规都应建筑在人性之上,既然所有社会意识形态均服务于人,那么其价值出发点也就只能建筑于人性之上。因为,只有符合人性的,才需要被遵守,而且才可能被遵守。至此,清晰可见,人性认识的精确度乃是社会地基。我们长期强调阶级性,以阶级性压倒人性,当然是根本方向上走错了路。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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