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透析官员财产公开的路径障碍

yangguangjujiao 2013-03-05 16:25:19 ■ 余 旖 总第143期 放大 缩小

 

目前,民间对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期待迫切,多位高级官员如俞正声、汪洋、张春贤等,也曾明确表态支持。但是,从一种呼声和探索,到形成普遍的稳定的制度,“官员财产公开”究竟还存在哪些障碍,这是各界还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看法的部分。因此,在几个关键问题上的选择,可能决定着这一构想落实的速度,以及它能发挥作用的程度。

官员财产公开的对象,究竟选择“大”,还是选择“小”?

所谓“财产公开的对象”,是指强制向全社会公开其个人及家庭财产状况的官员的范围。中国一旦实行“官员财产公开”,究竟是囊括所有公务员,还是限定在指定级别和系列以内?

官员财产公开,之所以在当下被老百姓普遍和迫切地期待着,与中国日益严峻的腐败有关。公众要求权力系统彻底“阳光化”,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年中国的社会收入分配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失衡,超越了普通民众能够承担的限度。以公务员、与权力靠近的“准公务员”、“近公务员”为主要构成的群体,收入不透明,权钱交易普遍,灰色收入和隐形福利过高,成为全社会最敏感和最痛恨的痼疾。从这个意义上说,官员财产公开的范围越广,公开得越彻底,老百姓才会越满意。

虽然随着阳光财政的推行,最近几年公务员薪酬不像过去那么神秘,但很多单位特别是权势部门,通过补贴、报销、隐形福利、权力滥用和寻租等方式,不断加剧阶层分化,制造社会不公,导致公众对权力系统的道德水准整体评价降低。现在公众对公务员收入,不是更清楚更信任,而是更模糊更猜忌;即使同样为公务员,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不同级别之间,彼此雾里看花和相互攀比也非常严重。这是整个社会分配体制缺乏透明度和公平标准、权力系数过大造成的扭曲结果。纠正这一问题,单单依靠公开一部分官员的财产状况,显然不够。

但是,公开所有公务员收入,在目前来看,可能也会出现问题。首先是阻力大,基层公务员会自认为牺牲品,在社会财富规模与形成不透明的前提下,因率先被公开而产生“安全忧虑”,以及对“不打老虎打苍蝇”的不平感。其次,可能导致监督失焦。公众虽然一方面盼望行政成本被彻底纳入监督视野,另一方面,比这更迫切的要求是遏制权力腐败,特别是高层官员的严重腐败。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如果不能在惩治位高权重者的腐败上有所作为,就会迅速丧失公众的信任支持。

浙江省慈溪县纪委常委杨智峰曾表示,推行官员财产彻底公开,也要考虑社会接受度问题,他担心公示会“引起社会反弹,带来不稳定”。此番言论曾遭众多批评,指其为权力的暗箱运作辩护。但是,工作在反腐第一线的纪委常委,如何不知社会的期待与争议?他“狂悖”的观点,不是犬儒主义那么简单,反而更说明中国腐败和反腐的复杂性。杨在基层纪委的观察和忧虑,如果不能在制度建立时得到呼应解决,官员财产公开就不可能行之有效地推行。中国目前对腐败虽有广泛批评,但腐败严重到这样的程度,其根本原因是官员道德建设问题,还是权力结构和监督方面出了问题,都没有在全社会公开透彻地讨论过。如果不在这些症结上做全面检讨和破题,任何修补,都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阻力。

官员财产公开的路径,究竟选择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

这个问题其实是上一个问题的延续。

行政成本偏高和领导干部腐败,是两个密切相关却又各有侧重的问题。解决行政成本偏高,必须从对权力运作的透明和约束入手,包括公务消费和公务薪酬在内的成本,都应纳入监督体系,而且这种监督一定以全面、公平、彻底为起点,自上而下、各系统、各部门概莫能外。

官员财产公开虽是其核心部分,却与公务员薪酬制度透明化的全面、平等原则不完全一致。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必须遵循“权力-责任-风险”对等的原则,即权力越大,公共责任越重,社会承担的腐败风险就越大,越该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因此,不仅要严密监督领导干部个人,还要把他们的家庭以及与之联系密切的下属等也纳入监督。当前中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整体缺乏透明和监督,必须尽快修正;而率先公开领导型和决策型干部的的财产,既是前者的重要内容,又对其有推进作用,似可作为入手破题之选。

2012年一份《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1)》显示,当前公职人员对财产公开有相当高的认同度,在不同行政级别中,省部级和司局级公职人员认同比例最高,超过80%;科级以下则只有64.4%认同。这似乎显示,中国的官员财产“自上而下”公开,是理所当然之选。

然而实际状况未非如此。根据媒体资料,至今中国已经有29个市、县试行过某种形式的官员财产公开,但是即使这29个“试水点”,大多也非常低调,不愿社会对此过多评论。而且,突破往往与当政者的风格有关,只做表面文章,“公开”徒有其表难以服众者有之,人走政息昙花一现者有之,至今坚持下来的少之又少。

这是一个奇怪的悖论。一方面,官员财产公开已经像一种“政治正确”的表态,成为大家争相支持的观点;另一方面,在操作上又少有人拿出勇气真正推行。那么,中国的官员特别是高层官员,对于公开财产究竟持怎样的态度?对这一制度的认同是真是假?这是应该首先弄清楚的问题。

官员财产公开应该自下而上,这是全世界的经验,各国实践基本如此。十八大之后,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正在深入,去年广东省十一届党代会在报告中提出:广东已制定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方案。这是否意味着,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终于在一个比较大和比较重要的范围内,开始步入实践阶段?而从过去的“申报”制度,到“申报公开”,以及广东省代表及舆论对“广东方案”中“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的强调,是否又意味着,这一实践或许有更多令人期待的亮点呢?

官员财产公开是否还存在“技术障碍”?

虽然很多专家都认为,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现在最大的障碍在于权力者的决心,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障碍”。但是,若制度建立而落实不力,在与腐败斗争中屡屡失招,这一“阳光政策”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将大打折扣,公众脆弱的信任可能再受打击。

2012年中国网络反腐焦点频现,特别引人关注的是“房姐”、“房叔”等在经济适用房政策中钻空子、牟暴利的蛀虫。然而,人声鼎沸的声讨之后,公众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些“房虫子”的种种手段,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他们肆意弄权,办起户口来随心所欲,争夺紧缺资源如探囊取物;他们想分身就能分身,想隐身就能隐身;号称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经适房审查制度,一旦面对哪怕区区的权力,立刻化为乌有。这些制度都堪称“完备”,监督更加不存在“技术障碍”,那么,为何却难以建构起真正的反腐屏障呢?

对这个问题的疑虑,让公众不得不追问:即便建立起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就能够期待它发挥真正的作用吗?当前的金融、财政、税务等系统,还存在哪些漏洞,又是否真能支持以监督和惩腐为目的的财产公开?

以最低层次的“购物卡腐败”为例。各级政府从1995 年以来,对于购物卡成为行贿工具已有相当认识,多次出台禁令和规范文件控制,但时至今日,购物卡已成为众所周知最便利的送礼选项,官员年节受贿成为支撑购物卡庞大发行量的主要原因之一,其间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等权力部门的责任,实在一言难尽。

购物卡的发售和流通,实际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为腐败设置了层层“技术障碍”。但是,目前购物卡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成为贿赂、洗钱、逃税的常用手段,在银行、商业企业和税务等环节上,都存在有意无意的“疏漏”,反而社会监督起这一现象来,存在着巨大的“技术障碍”——这使匿名购物卡成为官员积累和藏匿非法财产的重要手段。

不仅对于金融和类金融产品的监督没有文件规范得那么严格,而且当前中国在收藏市场、股权和期权的交易及转让、或者博彩等领域,监管上都存在严重的“身份歧视”。对普通人而言难以绕开的问题,换成有官员身份的当事者,往往能够轻松搞定,正如“房姐”、“房叔”在经济适用房申请上的所作所为一样。这充分反映出,障碍或者并非出在“技术”上,但技术的闸门掌握在什么人手里,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中国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已经有25年时间,实践证明,过去的那种申报,往往体现为“填在纸上的清白”,反腐作用微弱,甚至常常成为腐败分子的挡箭牌和遮羞布。现在从“申报”转向“公开”,那么公开的平台在哪里,公众如何介入这一平台,如果平台仍不能向社会开放,那么对这一监督平台的“监督”由什么人完成,这些都是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必须回答的问题。

 

【链接】

官员财产公开就能解决贪腐问题?

“表叔”、“房叔”、“房婶”、“车爷”层出不穷,惊叹声一浪接一浪,网络一片哗然,群众一片茫然。国家领导人公开表态,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人亡政息、亡国亡党。这并非危言耸听,这既表明了贪腐问题严重,打击腐败形势严峻、任重道远,同时也表明执政党的危机意识,体现了执政党打击腐败的坚定决心。贪腐官员的倒下总是伴随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倒在金钱下的官员不在少数,看似清正廉洁的官员,背后的“身家”却是“深不可测”,往往经不起大家的追问。难道非要等到官员落马,公众面对不可更改的结果,才能对官员财产略知一二?

官员财产公开当然重要。官员财产公开就一定能彻底解决腐败问题,对此,大家也许并不持有乐观态度。原因很简单,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国内国外都有腐败,国外也有财产公开,腐败问题也未必因此而销声匿迹。腐败形成的原因很多,当然也很复杂,但是,探索科学反腐的步伐从未停止,对于官员财产公开,时代有要求、群众有呼声、执政党有部署。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创造条件,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官员财产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是,群众却没有相应的知情权,如何进行监督呢?

官员财产公开求精不求全。官员的财产组成有很多种形式,有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资产性投资股权等等。当然这些,有可能在官员名下,也有可能在家人名下、亲朋好友名下,甚至可能在二奶、小三等名下;银行存款也可能不仅在国内,还可能在国外等等。因此财产公开也不是说公开就能公开的,公开了未必就能保证所有的资产都公开透明,惯例做法都是让官员主动申报资产,试问,官员的钱放到小三那里他能申报吗,敢公开吗,不是挖坑自跳吗?所以,官员财产公开不可能一蹴而就,也没必要所有都公开,因为不现实,加之不可能有那么充分的准备。因此只需有重点的公开,然后总结经验,逐步全部公开。比如,有人建议先公开官员的房产,配合公开官员的社会关系,顺藤摸瓜,有的放矢,至少“房叔”等可以露出马脚、浮出水面,对与房产有关的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官员财产公开还靠强硬的惩处。一旦发现官员财产公开造假问题,一定要严惩不贷。特别是公开以后,要畅通相应的举报监督渠道,发动群众的力量,进行全员监督,全民参与,用制度保障群众权力的行使,同样用制度保护官员的合法收入,也许这样才能逐步挤压腐败的生存空间,长远来看,官员财产公开意义深远。

(《联合早报》)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