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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与美国的信息公开

pinweiyuedu 2013-01-30 19:47:58 ■ 卢宜宜 总第141期 放大 缩小

 

在美国,新媒体的兴起和快速发展给传统的报纸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传统报纸的衰落甚至消亡已不可避免。与10年前相比,报纸行业的从业人员减少了近20%,自2008年以来减少的岗位已超过5万个。很多报纸,特别是中小报纸,已经破产或者正在破产的边缘挣扎。与2007年相比,现在报纸每年投入新闻制作的费用减少了16亿美元。

关于新媒体能否代替传统报纸的功能已经有了很多讨论。在一篇名为《诉讼、立法与民主在后报纸时代的美国》的论文里,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学院的琼斯(RonNell Andersen Jones)教授指出,现在的很多讨论都集中在新媒体能否代替传统报纸具有的制作与散播新闻的功能,但传统报纸的功能并不仅限于此。在美国历史上,报纸在推动信息公开和提高政府透明度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这些作用是新媒体很难取代的。

具体来说,美国的报纸曾经打过一些非常重要的涉及宪法基本原则的官司。通过这些诉讼,报纸有力地维护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上世纪70年代,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市的一起谋杀案在审判过程中一波三折,前三次审判的裁决要么随后被推翻了,要么因为程序问题被宣布为无效审判。对案件进行第四次审判时,被告请求法庭清场,不让媒体和公众旁听庭审过程,起诉方对此也没有意见。于是,法庭按照弗吉尼亚州的相关法律允许了被告的请求。里士满的两家当地报纸不满法庭的清场决定,认为它损害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和新闻自由,所以是违宪的。官司从弗吉尼亚州的法院一直打到美国的最高法院,两家报纸为此投入了大量金钱。最终,最高法院的法官以七比一的投票支持了报纸的主张,认为法庭把媒体排除在庭审过程之外的决定违反了宪法。

里士满报纸诉弗吉尼亚州一案被认为是有里程碑意义的宪法诉讼,它确立了司法审判过程应对包括媒体和普通公众在内的所有人开放的原则,并且认定公众旁听审判过程的权利属于直接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在美国历史上,报纸还发起过其他不少维护公民知情权和要求政府和司法透明的重要宪法诉讼。这些诉讼往往历时长久并且花费巨大。随着整个行业普遍不景气,盈利锐减,现在有足够的财力来打这种宪法官司的报纸已经越来越少了。诉弗吉尼亚州一案中的两家里士满地方报纸,一家在上世纪90年代已经倒闭了,另一家也已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困境,发行量下跌,一年里就裁员近170人。

除了提起有关信息公开的宪法诉讼,美国各州都陆续通过了将政府会议和政府文件对公众公开的法律,而报纸在推动这些立法方面也发挥了关键作用。报纸业的行业协会和媒体从业人员组成的民间团体在很多州都开展了游说、倡导、宣传等各种活动,包括起草政府会议和文件对公众公开的法律建议稿,供州议会作为立法的参考。同时,报纸还刊登各种相关文章和评论,动员公共舆论要求州政府通过这些“阳光”法案。在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会议公开的议案就是在《旧金山纪事报》发表了10篇名为“你们的保密政府”的系列报道后被提交给州议会的。

在各州陆续通过了阳光法案后,报纸和报纸业的行会和社团仍继续努力推动法律的不断完善。在佐治亚州,当政府会议公开法要进行修改时,佐治亚州新闻业协会起草了法律修正案建议稿。在蒙大拿州,新闻业协会领头推动了州议会将政府文件公开的法规提升为法律,给予了它更高的法律地位。在弗吉尼亚州,当议会计划修改政府会议公开法时,也是新闻业协会积极就修改内容提出建议,倡导引进更广泛的信息公开规定。

另一方面,当一些州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的动议旨在削减而非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新闻业协会也积极动员起来,阻止这些动议得到通过。在爱达荷州,州议会曾引进了七项议案,都是为了限制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主流媒体纷纷行动起来,反对这些议案。最终,七项议案中只有一项获得通过,且这项议案也经过了大幅修改,不再限制政府文件公开,反倒是加强了这方面的要求。该州新闻业俱乐部的主席因而自豪地宣称:“爱达荷在这次全国性的针对政府公开的攻击中毫发无损。”

2002年时,佛罗里达州也曾面临类似的威胁:州议会计划通过一批将削弱现行的阳光法案的议案。对此,佛州的一些报纸编辑联合起来,组织了“阳光星期日”活动。25家报纸、几家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在一个星期日同时发表了社评,指出佛州的政府公开正面临威胁。这一联合行动迫使州议会作出了重大让步,最后只通过了10项绝大多数内容都被认为对政府公开并无损害的法案。

虽然有了阳光法律,但他们能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另一回事。传统上,美国的报纸在监督政府执行有关公开性的法律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与以往报纸有比较雄厚的资金,可以在政府不履行公开义务时起诉政府有很大的关系。然而,随着报纸行业陷入困境,报纸能用来打官司的资源越来越少,这也直接影响了政府对法律的执行。据一项对媒体律师所做的调查,超过半数的律师认为,在近二到五年里,政府部门违反信息公开法律的情况有所上升。在另一项也是对媒体律师的调查中,将近80%的受访者表示媒体提起的针对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诉讼确实减少了,同时85%的受访者认为这种诉讼的数量在今后三年里将进一步下降。

一些受访的律师提到,由于资金短缺,现在有的媒体碰到政府拒绝公开信息的情况时不要说打官司,就是发一封律师函抗议也很勉强了,因为请律师发一封律师函要收费250美元,而在紧缩开支的媒体机构内连这样的支出也没人批了。一位律师提到,某报曾碰到一起政府部门严重违反信息公开法律的个案。虽然律师认为这个案子该报很容易就能打赢,但该报因为出不起15000美元的诉讼费用而放弃了向政府追责。打赢官司后,该报完全可以获得诉讼费用的全额赔偿,但该报连先垫付诉讼费用的钱都没有,所以只能放弃。

传统上,报纸是美国民主制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制作和传播新闻。报纸在推动立法、通过诉讼来维护宪法及监督法律的执行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报纸通过积极参与立法和诉讼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目前,新媒体还没有显现出他们能替代传统报纸在这方面的功能,因此,在新媒体不断挤压传统媒体生存空间的今天,如何保护传统媒体在新闻生产者之外的其他功能,是美国的民主体制需要应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作者为美国卡特中心信息中国项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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