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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善”媒体才能凝聚社会共识

yangguangjujiao 2013-01-30 19:33:58 ■ 白靖利 总第141期 放大 缩小

 

早在2007年,针对一些地方、部门在与媒体打交道时发生冲突的情况,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提出要“善待善用媒体”。2010年1月4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提出“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努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切实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充分发挥媒体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与共鸣。

“三善”要求官媒良性互动

是对抗、博弈还是沟通、互动?答案显然是后者。新形势下的媒体不仅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更是“人民的喉舌”。要想提高执政水平,更好地实现执政目标,就必须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待、善用、善管”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要求。

“三善”的前提是善待媒体,要正确认识媒体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改变“家丑不可外扬”和“报喜不报忧”的观念和做法。在这方面,以广东、福建和云南为代表的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付诸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云南的“躲猫猫”事件正是给予媒体一定的自主权并让他们参与事件的调查过程,最终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2010年7月,时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伍皓认为,“三善”第一次正式进入党中央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意义非同寻常。

善待媒体,应该服务、信任、宽容并支持媒体。当前,中国政府正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与此方向相适应,也应该同时努力服务媒体,构筑一个“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媒体关系。伍皓认为,媒体是一个信息传递的载体,只有善待媒体,树立开明开放、阳光透明的新意识,才能让舆论环境更友好。同时,这样才能使得新闻传播中的党政部门、新闻媒体、宣传部门以及公众四者之间的关系从相互博弈走向相互协同。

“三善”之所以被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还与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官、媒关系出现“异常”有关。许多地方执政者停留在旧思维、旧认识上,有些官员认为媒体是政府的一部分,有些官员认为媒体就是找麻烦的,甚至还出现了“防火防盗防记者”等情况。

对此,诸多专家达成了一个共识:政府应充分尊重媒体的自主权,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郑保卫认为,要让媒体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和作用。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认为,对于媒体,政府可以管,但不能乱管,不能违反新闻规律。在一个法治成熟的国家,一切都应该依法办事,在法律框架内约束并规范媒体的行为。

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刘涛认为,要构建并完善一套规则体系,对各方有清晰的问责和归因。因此,必须明确媒体管理者的权力边界,关键是,要尊重媒体的自主权并把评判的权力让渡一部分给公众。

“三善”媒体才能让新闻舆论成为治国理政的新资源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三善”中最重要的恐怕是“善用媒体”。在以信息化、数字化和媒介化为基本特征的现代社会中,媒体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辐射日益加强,特别是网络媒体在反映舆情、汇聚民意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也越来越大。

如何让新闻舆论成为治国理政新资源,从而提高执政能力,这是一项重大的课题。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具有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等功能,充分认识并科学利用这一点,将有助于各级政府提高执政能力。

根据资料显示,2008年全国的群体性事件就有7万起,而其中就有不少是因为官民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导致。新闻媒体就是一个极好的渠道,能够有效地搭建两种话语之间的联系。因此,善用媒体的首要任务是保障渠道功能正常发挥。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权利和舞台,由此导致网络信息真假难辨,而保障专业媒体的知情权,让其以专业、权威的操作来发布信息,才能真正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善待媒体、善管媒体、善用媒体,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运用媒体力量改善社会管理、凝聚社会共识已经成为潮流。无论是善待、善管还是善用媒体,都是为了构建政府、媒体和公众之间的“互信”。一个应当明确的原则是立足公信,唯有如此,才能最终实现共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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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媒体常识的启蒙

中央电视台记者在湖南采访被打,民政部“忽悠”人民日报记者,以及河南兰考大火后当地对媒体的变相封锁等,2013年1月里发生的这几件事,又一次提醒我们思考,应该怎样理性认识媒体的社会功能,面对媒体尤其是舆论监督应该如何调整心态。

打记者等粗暴对待媒体的现象之所以司空见惯,这和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些滞后心态有关。这种心态至少有两个层面值得关注:其一,直到今天一些人仍然习惯于只听一种声音,对利益多元化时代的众声喧哗还极不习惯,感受到压力甚至心生厌恶。在这种心态下,看不到今天无论是利益结构、社会基础还是文化价值观,都已呈现出多元的状态,这正是中国社会内在活力的表现,也是媒体活跃的基础,媒体对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影响力、渗透力、塑造力在不断增大,这本身就是中国社会开放进步的表现。其二,一些地方官员看不到舆论生态已大大不同于以往,仍然固执地认为舆论是可以绝对控制的,甚至认为舆论是可以调动资源制造出来的,这种陈旧的思维和心态,极大地限制了“善用媒体”的可能性。比较典型的表现是,有的地方一出现突发事件,首先想到的,就是立马把传统媒体管死,结果只能把各种声音和芜杂的信息都逼到网络上去,本来可以充分利用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结果只能在网络意见的重压下被动应付,从可控到不可控,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这种场景直到今天还在重演,真是令人叹息更令人深思。

一些对舆论监督过于敏感的人,要抛弃那种滞后于时代的心态,就必须认识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具有世界眼光和现代意识的一代人已经成长起来,不改变那些滞后心态,就必然会和年轻一代之间产生隔阂,这无助于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社会的进步,是在不断应对挑战的过程中实现的。这些年来,在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已经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比如瓮安、乌坎等事件的处理过程,都突显了创新的能力和智慧,值得借鉴。

对一些地方需要来一点媒体常识的启蒙,启蒙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媒体的社会价值和功能,认识的起点,是正视民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成长。良好的舆论环境,是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信息互动和观点交流中形成的,像一些出现过极端群体性事件的地方那样,一方向另一方施压,或一方向另一方示威,最终换来的只能是舆论环境的失衡,在这种失衡中,无论哪一方,都可能失去做出准确判断的理性和能力,这都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无论是兰考的官员,还是民政部的官员,都应该认真审视一下面对媒体的心态。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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