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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折射社会管理困局

yangguangbaodao 2013-01-16 21:52:29 ■ 王 淼 总第140期 放大 缩小

 

2012年10月,网友“这个绝对有意思”发布一则微博:“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此言一出,顿时引起许多网友共鸣,一天内10万次的转发速度说明人们对于“有规则但众人不遵守”的社会现实有着惊人的同感。甚至可以说,每一个转发的人,都可能既是指出这一问题的旁观者,同时又是挤在闯红灯队伍中的实践者。在大力推行“法制社会”与“法治社会”的今天,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何在?中国式过马路的步伐何时能够停住?

“没有规则,只有方法”

网友热情关注的“中国式过马路”,绝非仅仅提出了中国人群体性乐于闯红灯的坏习惯,其实,这种非主流的提问方式,带来的是对于“中国式×××”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的一种审视和批判。

有趣的是,2012年12月4日人民网的文章将“过马路”这项小学生行为规范提升到了国际级水平。文章中提出:“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因为美国人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看到这样的对比,首先感到的不是宽慰,而是遗憾,这本身就说明“中国式”在日益发展的社会面前越来越不合时宜。面对“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我们需要的是“吾日三省吾身”的积极思考,而不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弱民心态”。

既然说到了国外,那么我们不妨看一看老外眼中的“中国式”能够提醒我们什么。一名在中国工作了近20年的澳大利亚企业家,在一次国际论坛上发表了在中国经商的感慨。他认为,在中国做事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没有规则,只有方法”(No rule, but ways)。说完后,在场的国际友人们纷纷点头,表示对这句话的认同,而国人则多以沉默回应。

事实上,中国当然不是没有法律和规则,越来越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无疑在各个方面日益规范着人们的行为。然而,中国的规则的确因为存在太多的“例外”而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显得支离破碎。几乎所有规定的最后一条都标明“特殊情况除外”或者“解释权属于×××”,而这总是被人为地曲解、夸大和利用,造成了人们对法律和规则这盏“红灯”的轻视和疏忽。甚至在违规受罚之后,一些人也会把尊重法律抛在一边,而将“找人摆平”放在第一位。

“中国式过马路”反映着社会的多数人群对于规则、制度和法律的不尊重甚至是刻意破坏。既然“勇闯”红灯者不再是“沉默”的大多数,而是以“交通规则已经挡不住我”的气概大步向前,那么,这其中必然存在着充分的内在动机和足够的外部环境。

“心急吃得上热豆腐”

人们常说“心急吃不上热豆腐”,但这句俗语恐怕在当今的中国社会生活中已经不再适用。急,几乎成了中国人普遍存在的“国民心态”:面对红灯,行人总是耐心有限,为了争分夺秒而置自身的安全与交通法规于不顾;开车的人心急如焚,屡屡看到行人穿行而不停车,宁可冒着撞上前车的危险也要尽可能将车距控制到最小,以阻断人流的涌动;地铁与公交车上,为了争抢座位或占据更舒适的位置,乘客与乘客之间争先恐后,互不相让。而纵观各行各业,急功近利的思想更是占据着主导,食品安全、学术道德、商业诚信都可以在一个“急”字面前让位。社会百态仿佛在不断重复着一个印象:当今社会中,只有心急才能够吃到热豆腐。

2010年,《新周刊》就曾经做过一期“急之国”的专题,其中的观点认为“我们这个时代患上了急迫症,原因在于资源紧缺引发争夺,分配不平衡带来倾轧,速度带来烦躁,便利加重烦躁,时代的心态就是再也不愿意等,中国人已经丧失了慢的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和中国人,一直走在转型的十字路口。现实生活中的户籍、出身、职业等因素将人们划分在了各自所处的“阶层”。尤其是在“先富起来一批人”之后,带动“后富”的步伐明显减慢,“共同富裕”似乎更加遥不可及。即使在马路这个平常的公共空间中,有人开车,有人乘公交,有人骑车,有人走路。有车族以“先富”的姿态高傲地俯视过路的行人,汽车似乎不是代步工具,而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其中有人甚或认为是行人影响了公共交通的效率和速度。相反的,骑车人和行人面对眼前飞驰而过的各色汽车,毫无畏惧,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和“撞一个试试”的消极心态理直气壮地给予回应,加之违规之后的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以及即使发生“人车相撞”的事故,也肯定不会“撞了白撞”,更加增添了无车族的信心与勇气。

可以说,社会的高速发展造就了“急一代”,反之“急一代”中的所谓“落后者”更加浮躁,唯恐被时代落下。既然避让是双方都不接受的妥协方案,那么只能按照“先下手为强”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逻辑,迈着步子向着红灯高歌猛进。

客观来看,资源相对于人的欲望而言永远是紧缺的,这是西方经济学关于稀缺性的重要定律。在中国,“僧多粥少”的现实问题无疑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得不承认,站在北京任何一个地铁换乘的站内,看到汹涌的人流毫无间断地在站厅内长达数十分钟的往来穿梭,的确令人感到紧张、烦躁、易怒甚至是窒息。然而,同样拥挤的香港地铁、新加坡地铁、日本地铁,似乎并未出现如此之多的违规和争吵现象。这似乎在说明,资源稀缺的同时,依然可以通过教育、管理等方式有效的遏制和缓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人与规则之间的对抗。

“有人造,没人管”

2012年12月20日,北京市召开全市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管理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提出,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北京将对交通、治安、环境等影响城市秩序、车辆通行和百姓反映集中的九类问题进行治理。其中,“中国式过马路”的几种典型行为——路面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骑车带人、逆行以及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等均赫然在列。同时,会议也将机动车违法停车、加塞并线、违法驶入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应急车道、闯红灯、酒驾等列为了整治的重点。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李晓松透露,在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各项因素中,行人和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所占比例在20%~30%。

实际上,从会议发布前10天起,北京已经开始罕有地在一些交通乱点地区,开展了针对行人违章穿越马路的第一波集中整治,并给予多人罚款10元的违章处罚。

与此同时,深圳、南京、广州、天津等地也纷纷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随意闯红灯”的行为列为交通整治的重点。其中,深圳市仅在整治第一天,就对90名违章行人开出了每人20元的罚单。

近十年来,随着全国各地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交通执法部门更多地关注机动车的违章违法行为,一步步细化针对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规定并加大违章处罚力度。一方面,机动车的违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更严重,对个人生命财产和公共交通都有相对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从技术上看,随着摄像监控设备的普遍安装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对于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在证据采集、事故认定、责任判定等各个方面都更加清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交通管理部门事实上在对机动车违章处罚给予更多关注的同时,忽视了对行人及其他公共交通参与者的管理,这也就给“中国式过马路”提供了滋生和蔓延的土壤,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以中国式过马路为代表的违章行为行为“有人造,没人管”的局面。

与此同时,“中国式过马路”的辩护者强调的另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中国的公共交通管理设施存在着硬件上的不足和设置上的不公。一个被广为引用的事例就是,许多路口的红绿灯设计不合理,行人在路口狂吸数分钟汽车尾气后,绿灯仅有十几秒,逼得行人必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通过。而且许多路口此时依然允许右转车辆通行,于是,行人在飞奔的同时还必须冒险与车辆争夺路权,实实在在地将百米赛跑变成了障碍赛。

这一事例,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管理的弊病,即“只管不理”。这其中包含了三层含义,表面上看,这是技术手段的设计缺陷,没有合理地设定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过时间和通过方式。其实,这其中反映出更深层次的是“重立法,轻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可持续性。在行政管理相对健全的国家,政府在社会管理中依据的早已不是“乱世重典”的简单思维,而是“持续改进”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例如,在日本,管理者从最早在生产领域创造出来的“TPS丰田生产模式”中总结出来了“精益管理”的思想,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持续改进,基层引领”的理念——任何管理体系在其运行过程中,都应该允许最基层的参与者有提出改进意见的机会和权利,同时,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对这些建议进行评估和采纳的体系。

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突击式的打击很难取得长期效果。广州市在2012年12月进行的一次突击检查中,通过对多个路口的实时统计,得出平均每10名行人就有3人违章闯红灯的结果。广东省交管局负责人坦言,全省长期开展行人闯红灯处罚难度大,其中,警力有限是执行中的最主要障碍。以广州为例,2400名交警必须执勤1820多公里公路,即便将所有警力都投入严惩行人闯红灯,依然捉襟见肘。因此,通常维护行人和非机动车秩序的任务主要落在交通协管员和志愿者身上,但是交通协管员和志愿者并不具有执法资格。

此外,交警在对行人闯红灯的具体处罚上也遇到不少实际难题。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交警依法当场收缴罚款必须开具罚款收据或简易程序处罚决定。而“中国式过马路”的最大特点就是“一撮人”,交警面对几人到几十人的闯红灯队伍,都不知道抓谁,更别提如果市民以没带身份证或者没钱为由,执法者会更加无可奈何。广东省交管局负责人也认可,罚款不是长久之计,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的积弊需要加强教育,培养文明出行的意识和习惯,让全民自觉遵纪守法。

(作者为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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