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权利与税

pinweiyuedu 2013-01-06 23:15:49 孙兴杰 总第139期 放大 缩小

  在当下中国语境中,“权利”是个美好的字眼,而“税”则让人厌烦,然而,太阳底下总是有阴影,有时候阳光的明媚需要阴影来衬托。权利的实施依赖于税收,这就是美国学者史蒂芬·霍尔姆斯与凯斯·桑斯坦在《权利的成本》一书中给人们的回答。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存在没有成本的权利,两位作者在书中将权利进行了解剖,剥去了“权利”含情脉脉的面纱。

  在古典自由主义者,尤其是启蒙思想家眼中,权利的行使往往需要抵制政府的干预,因此在“权利”与“权力”之间形成了二元分立。然而,权利的实施需要权力的支撑,尤其是需要一个富有、有执行力的政府来维系。如霍布斯所说的“自然权利”只是一种臆想或者假定,当一种“自然权利”无法实施时,那就是一句空话而已。纵观世界,在一个失败国家中,权利是奢侈品,只有在美国或者欧洲国家,人们才会为退休年龄、福利待遇而上街游行。相比之下,这种示威游行何尝不是一种权利呢?在稳定的国家权力框架之下,示威游行才不会遭到血腥镇压。

  权利不仅是有成本的,而且还是稀缺的。以人们习以为常的财产权为例,这种权利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启蒙思想家“假定”每个人都有生命和财产的权利。将一种假定变成现实是需要“花钱”的,要保障一个人的财产权需要相应的司法机构,要保持审判的有效性就必须要有警察所代表的暴力工具。无论司法还是警察都需要花钱雇佣,因此纳税人为了保证自己的财产权愿意出钱“供养”这样的机构。如果一项权利的实施成本过于高昂,人们就会对税收有抵触心理,因此,权利是有价的,而且是可选择的。

  既然任何权利都是有成本的,那么以“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的二分法分析框架就有失偏颇。真正值得人们关注的是权利的成本以及成本—收益的问题,现代政府都是“大政府”,税收构成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换言之,纳税人出钱向政府购买“服务”。既然是一种交易,那就需要公开和透明,政府有义务公布财政支出的明细,这就是公共预算,让纳税人盯紧政府的钱袋,这才可能遏制腐败与怠政。

  公共财政是衡量一个政府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政府保护权利的能力指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福利国家兴起,向人民提供最基本的福利待遇成为政府的义务,因此,政府的财政开支一大部分用于福利。福利,源于对退伍军人的照顾,好男不当兵,贵族时代终结之后,扛枪打仗多由平民子弟承担。穷人为保护富人的财产权流血流汗,那富人是不是给穷人一些补偿呢?在大工业时代,有产者与无产者实现了和平,前者有钱,后者有选票,通过福利的转移,富人向穷人“购买”和平。这也是为什么发达国家中的富人往往是保守派,他们反对增加福利,认为穷人之所以穷源于懒惰。美国总统奥巴马为3700多万美国穷人提供医保,引起了共和党人的“仇视”,2012年大选期间,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多次表态,若当选,必废除医保法案。

  福利权的实施不仅需要有一个强大的政府作为中介,也需要富人向穷人转移财富,然而正是这种权利实现了国家内部的绥靖与和平。然而,福利权也是昂贵的,需要一个强大的生产系统创造财富。德国总理默克尔曾告诫欧洲人,“欧洲人口仅占世界7%,但却享受着全球福利总开支的50%,我们如果想继续维持这种生活方式,那么我们就必须要付出更多努力来进行生产。为此,欧洲必须要大幅改革税收政策来恢复我们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

  福利,很美好,需要高额的成本。

  (作者为经济学博士后)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