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2012:那些值得关注的政治动向

yangguangjujiao 2013-01-06 22:59:09 总第139期 放大 缩小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政治改革总结是一种极具风险的尝试。改革不是革命,它的发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很难找到确切的时间节点。政治改革尤其如此,因为政治上的改革涉及权力关系的重大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需要多地经多年探索才能真正开花结果形成制度。有些看似意义重大的改革可能无疾而终,而有些细小的改进,可能经过若干年后才被发现改变了历史。更多的改革探索可能在许多地方、许多层面都在不断发生。

  然而,2012年的中国政治改革到底有没有一些值得关注的动向?我们需要姑且设定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将“政治改革”定义为:既有体制对于完善自身所采取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制度性改革或改革探索,包括形成政治体制某方面的具体制度,政治改革某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发生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或者形成重要共识。地方性的特殊做法而不推广至全国范围的不包括在内,运动式的“因人设政”而无意进行制度建设的不包括在内,个别的、偶然的不具重大影响的事件不包括在内。从这个定义出发,以下几个方面的进展或趋势值得特别注意。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

  腐败是目前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和政府意见最为集中的领域。反腐败斗争绝不仅仅是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和腐败的党员干部之间的斗争,也不仅仅是司法机关同腐败的政府官员之间的斗争,它更应该是全社会同腐败毒瘤的斗争。然而,我们国家长期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局限于前者,至少主要局限于前者。反腐败斗争主要是一种内部控制。从实际来看,反腐斗争“惩治”效果突出,而腐败现象本身不见明显减少。内部反腐的模式值得反思。

  引入反腐的外部力量,动员全社会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官员财产公开是一个重要条件。中国目前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官员财产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早在1995年,中国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发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0年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报告的项目越来越具体,范围也越来越大,比如2010年的《规定》首次将房产列入官员报告范围——房产包括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然而,这三个规定都只是官员财产内部申报,而不是外部公开。

  大约从2009年开始,陆续有地方开始官员财产公开试点。比如新疆阿勒泰地区,2008年12月新提任的5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个人财产申报公示。随后,四川高县、湖南浏阳、浙江慈溪、宁夏银川等多个地区进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实践。据有关人士的统计,2009年至今,中国涉及官员财产公开试点改革的市、县已有29个。但这些试点大多“人亡政息”,几乎没有留下制度化的成果,更未形成财产公示的大气候。

  2011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大连出席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时强调,要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并称其为“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首次有中央最高层领导人向全世界强调官员财产公开,这释放出强烈信号,恐怕不仅仅是个人表态,更是党中央的坚定承诺和决心。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更是有多名政治局委员(包括常委)表态愿意公开自己的财产情况。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声表示,只要中央决定,公开自己的财产很容易。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表示,已经按照中央现有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如果将来需要向全社会公布财产,只要有这个制度设计,会率先公布其所有财产。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表示支持官员财产公开,广东将开展试点。2012年12月初,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称,决定在广东选两个区县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省级单位开启财产公开试点,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新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日前就反腐问题问计专家,官员财产公开也成为核心议题之一。

  总体而言,财产公开仍然处在酝酿阶段,离真正形成制度恐怕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但是,2012年,官员财产从申报走向公开已经在各个层面形成了强烈共识。如此多的中央高层明确表示支持财产公开,至少可以认为财产公开制度化之路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而且,中国的政治环境决定,一旦中央就某项改革达成共识,其形成制度就已经具备了最坚实的基础。

  新“两个凡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是政府调控经济社会的重要手段,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对接地带,现代国家正是通过行政审批制度划定了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势力范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

  中国现代意义的行政审批制度,是为了适应加入WTO的需要,通过制定《行政许可法》建立起来的。有专家甚至认为,《行政许可法》是中国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因为它明确规定了政府不能做什么。然而,有些政府部门却通过种种手段,变相设定行政审批,名目可谓五花八门。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这实际上是抓住权力不放,行政审批过多过滥,不仅严重打压社会活力、抑制市场创造力、降低经营效率、增加经营成本、甚至阻碍经济发展。而且带来权钱交易、设租寻租等腐败问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经济改革深入推进的关键步骤,是推进政府转型的必然要求。

  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所以被提上议事日程并开展试点,一方面因为之前的经济改革已经到了死胡同,不进一步放开没有出路,另一方面也有政府转型的迫切需要。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2012年10月1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提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这相当于政府主动“自废武功”,为私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开辟了新空间。新的“两个凡是”,如果能够实现,将是革命性的一步,会对中国整个行政体制改革带来革命性的影响。

  新“八项注意”改善政治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后的首次国内考察调研去了广东,在邓小平“南方谈话”20周年之际,选择重走邓小平当年的“路线”,从一个方面揭示了政治道路的选择。同样重要的是,习近平出行不封路、不搞排场、住普通宾馆、自己打饭等平实作风,从另一个方面传达出政治风气的革新。无独有偶,李克强和王岐山两位政治局常委也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开会不准念稿子,要求多讲问题,少讲空话套话。这预示着中国的政治习气将发生重大改变。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专门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提出,调研要轻车简从不安排宴请;严控以中央名义召开的会议;无实质内容简报一律不发;出访一般不安排机场迎送;减少交通管制一般不得封路;压缩政治局委员报道数量字数;个人原则上不出书不题词;严格执行房车配备待遇规定。这实际上直接针对中国官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权力崇拜的积弊,一些习惯了威风八面,颐指气使的“官老爷”可能一下子难以适应。

  邓小平曾说,“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它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多。电视一打开,尽是会议。会议多,文章太长,讲话也太长,而且内容重复,新的语言并不很多。”几十年前的讲话,今天看来仍似曾相识。实际上,过去几代领导人对于党的作风问题都有极严厉的警告,这说明问题一直没有真正得到解决。

  严格来讲,党的作风建设很难被称为政治改革,当一些陋习屡废屡起时,恐怕尤其如此。领导人的警告和呼吁更多的只是一种要求,而并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源。然而,作为革命党演化而来的执政党的风气,毕竟关乎中国政治的清明程度,关乎政权的安危、政局的稳定,从而必然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因此,哪怕问题具有周期性,只要执政党能勤加修剪,总还是能维持在适度的范围。况且,中国素有“为政以德,譬如北辰,众星拱之”、“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的说法,高层率先垂范,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政治传统依然存在。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领导人带头改善作风,毕竟是件好事。

  问题在于,光有带头和呼吁显然不够,所谓“勤加修剪”一定要制度化,舍此,不能称为政治改革,而不免成为一时冲动的过场秀。邓小平说,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上述“八项规定”应该上升为党的具体文件,最好写入党章,对党员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领导人的“裸退”成为先例

  权力交接问题是任何政权的核心问题。在中国,权力交接制度主要经历了古典时期的“禅让”制度,周朝以来至清代封建专制社会的“嫡长子继承制”,民国和北洋时期短暂而混乱的“选举制”,以及新中国的“接班人制度”。“接班人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权力交接制度,不同于单纯的选举制度,也并非像有些人所说就是一种指定,实际上它结合了考察、推举、培养和选举的多重因素,可以名之为中国特色的“推选”制度。

  这个制度的形成经历了漫长过程和许多波折,完整意义上的最高权力交接班制度在2012年基本形成。以往“接班人制度”指定的成分更大,体现的主要是领导的个人意志,造成争权夺利,整个民族曾为此吞下苦果。邓小平拨乱反正,对接班人的选择加强了考察和培养,在决定上也更加尊重其他老同志的意见。而且邓小平并未一次性将权力托付给中央领导集体,而是保留军委权力作为过渡,江泽民同志仿效这一做法。而从胡锦涛到习近平则已经是完全交班,也就是民间所说的“裸退”格局最终形成。这小小的一步,绝不是无足轻重的,得到完全授权的新领导班子必然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推动自己的政策也将更加大胆。可以预见,这一惯例的形成将进一步稳固中国最高权力平稳交接的基础。

  “裸退”的另一积极意义在于,中国将在邓小平时代开创的领导人任期制度、退休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更加彻底的政治退出制度。“有事问国老”是中国悠久的政治传统,里面包含合理的政治逻辑,国老具有丰富的历史政治经验,可以给年轻的执政者许多指导。另外,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退休高级领导人不仅在生活上享有相应优待,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也享有发言权乃至较大的决定权。但这一惯例也有其消极一面,即中国的领导人往往是退而不休。退休之后,尽管没有了正式的职位,但仍然以某些方式行使着原来的职位所赋予的权力。新加坡国立大学的郑永年教授就认为,因为正式制度的改革不到位,而非正式制度在快速发展,中国政治制度的能力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衰退。因此,要建立政治退出制度,大大减少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制约和影响。在任何国家,非正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但如果非正式制度过渡,不仅会有效制约正式制度的运作,发展到一定程度,也会瘫痪正式制度。因此,进一步形成更加彻底的政治退出制度将是中国权力交接制度的最终完成。

  要对2012年中国政治改革的图景进行完整的描述是不现实的,笔者只能勉强选择其中若干自认为意义重大的片段进行挂一漏万的解读。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政治改革都是在不经意间形成的,那些轰轰烈烈的改革倒是多归于失败。因此,不免有许多重要的政改细节被笔者忽视。所谓“曲水行船,立岸者清而辑舟者迷”,生活于时代洪流中的人往往容易对一些极具意义的细微变化视而不见,只有在时过境迁之后,回头审视,方对昔日某些小小改变的长远历史意义恍然大悟。

  政治改革最具有延续性,又最富于变故。2012年显得重要的政治变化可能需要若干年才能最终完成并瓜熟蒂落,成为我们新的政治传统,也有可能顷刻间就由于某些风波而归于平静。谁知道呢?希望向好!

  (作者为本刊特约记者)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