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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腐败陷阱”

yangguangjujiao 2012-12-23 16:07:03 ■ 蒋杭波 总第138期 放大 缩小

 

腐败可能是最能触动当下中国社会神经的字眼了,点开各大门户网站的网页,只要是涉及到曝光官员腐败的新闻总能引来大量的关注,新闻评论中充斥着对腐败官员的斥责、谩骂、嘲讽和挖苦,各种关于官员奢靡生活的“奇闻”也常常成为民众茶余饭后的谈资。官员腐败之所以总能成为媒体报道和坊间传闻的热点,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人痛恨“贪官污吏”的文化习惯使然。

腐败的文化基因

腐败一直是中国专制社会几千年来无法克服的痼疾,其根源在于国家层面的二元化结构。公元前221年秦国扫灭六国、统一天下之后建立的是一种被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称为“家产官僚制”的国家形态。这种国家的基本特点在于一方面整个国家是皇帝的个人财产,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另一方面面对如此广袤的领土和庞大的人口,国家雇佣了大量官僚进行委托管理,这种委任有任期限制并以俸禄作为对官僚的奖赏,皇帝和官僚系统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系统的二元化结构。

家产官僚制无法摆脱的困境在于君主自身和官僚系统之间的利益矛盾。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君主要求官僚系统的廉洁,而官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又必然寻租。虽然监察机构对官员的腐败有着一定的约束,但监察官员本质上也是整个官僚机构的一部分,因而这种约束的有效性相当有限。出身贫农的明太祖朱元璋对腐败恨之入骨,他所发明的“剥皮实草”虽是耸人听闻,但依然没能杜绝官员腐败,因为在腐败这场战争中君主是孤身在同整个官僚系统作战。历史上那么多王朝因为统治集团的腐败被推翻,旧王朝被推翻后新王朝很快又走上腐败的老路,“历史周期律”的轮回使得腐败渗入到了中国人的文化基因之中,“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成为中国人共同的历史记忆,对“无官不贪”的义愤因而也成为中国老百姓自然的心理习惯。

腐败问题之所以能够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除了文化传统上的因素外,更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目前严峻的反腐形势。最近召开的中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上的一份报告显示:过去10年,中共查处了薄熙来、陈良宇、刘志军、杜世成、郑筱萸、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66.8万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4584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监督各国清廉和透明度的国际组织透明国际在去年12月1日公布的“2011世界各国腐败印象指数”排行榜对183个国家按照从0到10的等级进行了排名,0意味着非常腐败,10意味着腐败程度最低。中国在这个腐败指数表上排名第75位,腐败指数为3.6,在整个排行榜上居于下游,属于腐败情况比较严重的国家。

如此严重的腐败究竟为国家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将腐败划分为四种类型,即税收流失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寻租性腐败等四种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当年GDP总量的13.2%~16.8%。以腐败行为的隐蔽性和难于揭露来说,所统计到的腐败案件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腐败所涉及的真实财富规模、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远远要比以上所估算的数据要大得多。腐败给我们这个社会造成的伤害,不仅在于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在于无形的“内伤”,那就是社会道德的崩溃。官场显性或隐性的腐败具有极大的弥散性和腐蚀性,一旦腐败从个体案例转化为群体犯罪,这种不容饶恕的罪行被整个社会无奈地默认为“官场惯例”,那么“官腐”就必定迅速扩展为“民败”。时下中国的道德失序状况恐怕每一个人都感同身受,食品加工商的利欲熏心使国人受三聚氰胺和地沟油的毒害,害怕“碰瓷”以至于路人不敢上前搀扶摔倒的老人,种种乱象使得不少人高呼“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

中等收入阶段的“腐败陷阱”

目睹中国当前的腐败状况,我们不能不警觉中国陷入所谓“腐败陷阱”的可能。腐败丛生的社会将不可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更不可能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这是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定律。定律的内容简单明了:如果一个国家腐败成风,那么不管通过什么方式,用多长的时间,其国内的人均收入水平都不能超越中等收入阶段,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换句话说,一个腐败问题严重的国家不可能从不发达国家发展成为发达国家。

请看当今世界各国情况:所有发达国家在政府廉洁方面都保持相当高的水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当然,腐败现象并未绝迹,但都只是个案,不存在大面积扩散渗透的情况。而且,腐败现象一旦揭露,不管牵涉到哪一层级,惩罚相当严厉。回顾历史,发达国家在从低向高发展进程中,其腐败的治理一直是比较好的。

另一方面,腐败曾经阻绝了许多国家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可能。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拉丁美洲,目前“拉美陷阱”已成为宏观经济学教科书中的一个名词。拉丁美洲在上个世纪经济发展历经曲折,世纪之初阿根廷等国家与美国人均收入的差距并不太大。二战以后,拉丁美洲经济快速发展,呈现强劲的上升势头,一些国家也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赶超蓝图。但70年代以后,这种局面戛然而止,并就此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其中的原因人们总结了很多,如贫富不均、两极分化、城市化失衡、失业人口较多、公共服务不足等。但从根本上看,发展停滞的背后是根深蒂固的腐败问题。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东南亚,上世纪下半叶,东南亚国家以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开始经济起飞的进程。除了著名的“亚洲四小龙”,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经济均保持强劲发展态势,但上世纪90年代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这一进程中断,腐败导致经济效率低下,在外部冲击下很快崩溃,泰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因此长期政局动荡,经济开始陷入停滞,一蹶不振。与之形成对比的是韩国、(中国)台湾在民主化过程中有效地处理了腐败问题,金融危机后经济很快恢复元气,国民收入也跃居世界领先行列。

我们可以发现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进程中,人均收入进入到中等收入阶段后,能否继续向上提升进入高收入阶段,这中间存在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社会的廉洁水平。一个腐败严重的社会,将长期徘徊在中等收入阶段,在经济上可称之为“中等收入陷阱”,从深层社会原因上看则是腐败问题,可名之为中等收入阶段的“腐败陷阱”。最近李克强副总理同世界银行行长金墉的会谈中强调中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并且明确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视为未来中国的重要挑战,而要有效地应对这一挑战,根治腐败无疑是目前中国政府的头等要务。

改变反腐机构效率低下的状况

显然中国的执政党也已经意识到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刚刚结束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在所作的报告中以异常严厉的语气说道:“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事实上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将腐败视为对自身的重要威胁,整风运动、“三反五反”就是针对腐败开展的政治运动。改革开放后,运动式的反腐逐渐让步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机构,中国当前的反腐机构庞杂,党内有中纪委,政府有反贪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司法监察部门,反腐部门之多恐怕很少有人能记得全。从政治运动式反腐转为以制度建设和法制反腐无疑是时代的进步,但如此之多的反腐部门依然无法有效缓解当下严重的腐败状况,这无疑是我们应该反思的地方,中国反腐系统效率低下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不久前发生的“表哥”杨达才事件无疑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仅仅因为在一张照片上不合时宜的微笑,一名官员在网络上被人肉搜索并且短时间内被爆出拥有多块昂贵手表,一个腐败官员就此倒下。一个偶然的事件中包含着必然,那就是现有的反腐检察体制的低效,那么多的纪检人员都没看出来杨达才的问题,但却被网民通过一张照片查了出来,这显示了社会力量对推进反腐工作的重要意义。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全球来看,凡法制化程度比较高和政治比较廉洁的国家,都十分重视舆论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独特作用,新闻媒体号称是立法、行政、司法的“第四种权力”,对政府行为和官员操守都有着重要的制约和监督作用。顺应时代潮流和现实需要,中国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新闻立法,将新闻媒体的权力、义务、责任,监督的范围、对象、基本原则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将新闻媒体监督纳入法制轨道;在坚持正确舆论的导向下,保证新闻媒体有足够的自由权和自主权,允许新闻媒体对各种行政行为、廉政行为、腐败案件进行自由、公正、客观的采访、调查、报道和评论。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反腐不仅仅要依赖于外部力量,同时党也要管好自己,发展和完善党内民主更需要相配套的制度设计。当务之急就是要改革地方党委的权力结构,尤其是党委“一把手”的绝对权力往往凌驾于党的集体领导之上,这一点应该得到改善。有效的制度设计可以改善这一状况,比如说进一步加强纪委组织的独立性,另外也有学者提议将政府的司法系统整合为一个垂直独立的系统而不是现在这样由地方人大管辖,这些措施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下反腐机构效率有限的状况。

(作者为本刊特约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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