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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不合理的政府管治

pinweiyuedu 2012-11-14 18:16:32 ■ 卫志民 贺辰 总第136期 放大 缩小

 

近期,《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并且明确提出了“两个凡是”的改革指导原则: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这样的改革措施无疑是值得称赞和鼓励的。但是,计划取消的314项行政审批和目前按照“两个凡是”标准划分出来等待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比起来,依然比例不大。如果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发生实质性进展的话,如果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依然得不到人民有力约束的话,其他的行政审批项目,还可能会源源不断地滋生出来,甚至可能重新出现越清理越多的情况。

目前这样的改革还是主要依赖于执政团队的自觉,主动权也掌握在他们手中,取消什么,保留什么,先取消什么,后取消什么,完全是由管理层说了算。这样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在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时候,就可能会采取“抓大放小”的策略。把那些高附加值的行政审批项目留在手中,而首先放弃那些低附加值的行政审批项目。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溶解三尺之冰,也非一日之功。不同层次政府成千上万不合理的政府审批项目,要全部取消,绝非易事。但既然国务院已经清晰地给出了“两个凡是”界定标准,就应该按照这个标准对现有的政府管制措施加以彻底审查,然后在此基础上给出一个明确的取消这些不合理政府管制项目的时间表。

要把目前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建设成真正的现代市场经济,建设成法制的、民主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就需要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科学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现在的问题是,政府该做的,做得太少,如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城市公共交通、下水道、市场秩序、商业环境、廉洁高效的司法服务这些公共产品的提供,而政府不该管的又管得太多,如五花八门的政府管制措施、竞争性经济领域存在的大量国有企业、添乱的产业政策、忽冷忽热的政府宏观调控、货币政策、价格指导、企业约谈、名目繁多的优惠措施、不胜其烦的评比检查等等。所以,政府的“越位”、“缺位”并存,经济管制有余,社会管理不足就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

这些无处不在的政府管制,再加上政府部门施行这些管制活动时所具有的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使这些政府管制不可避免地成为滋生寻租活动的肥沃土壤。这些无处不在的经济管制,也极大地遏制了聪明智慧的中国人创造性、想象力的成长和发挥。

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绝非中国经济发展之福。只有是政府主导,结果必然是经济管制无处不在,社会管理动力不足,寻租活动泛滥成灾,行政垄断横行霸道,商业环境不断恶化,税收负担沉重不堪,交易成本居高不下,民营企业发育不良,经济波动剧烈频繁,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私有产权难以得到充分保护,市场难以发育成熟。

所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唯一的选择。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沿着六个方向进行,就是保护私有产权;对国有经济进行布局调整,将国有经济力量主动撤出竞争性经济领域;打破行政垄断,实行“对内开放”的经济政策,加强市场的竞争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解除经济管制,恢复市场活力,释放中国经济增长潜能;降低税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致力于消除三公消费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法治、民主、竞争的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科学界定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把政府工作的主要重心放在为经济活动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弥补市场失灵、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物品上面来。

但是,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到今天,显然陷入了难以继续向前推进的胶着状态,因为在过去20年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渐进式的改革节奏,为依附于这些过渡性制度安排上的利益集团提供了充足的时间、空间和养分,使他们能够从容地萌芽、成长、壮大。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似乎已经能够比较从容地控制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方向和节奏,尽管在中国经济进入不景气阶段时,也能够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做出大小不等的妥协和让步。

中国改革的一个特征就是,在许多领域,在许多情况下,改革的领导者,同时也是改革的对象。许多政府部门,成为这个领域内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在那些创造并掌握行政审批大权的部门和官员眼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家崛起、民族复兴这些崇高的目标与理念,与实实在在的部门利益、私人利益比起来,都显得那么遥远和抽象。

因此,没有政治体制改革为经济体制改革开辟空间,中国的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就难以深化,过去30年取得的成就也很可能得而复失,坠入体制改革停滞的陷阱之中。而要实现建成现代市场经济的目标,必须依赖于政治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如果政府的权力能够在阳光下运行,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如果能够采取一种机制使官员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而非感恩于提拔自己的上级,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掉那些不合理的行政审批项目滋生的土壤。若能如此,实为中国之大幸也。

(第一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经济与政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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