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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事件背后的罪与罚

yangguangshixian 2012-11-14 18:10:55 总第136期 放大 缩小

 

对于虐童事件暴露的师资问题,有关部门已开始留意到。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幼师“无证多,学历低”的问题,阻碍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所以,首先从源头着手,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准入门槛。从明年起,新入职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新施行的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资格证只能通过国考获取。此外,广东将出台幼儿园教师管理办法,以公办(公益)幼儿园为示范,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全员培训;并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在岗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促使在岗幼儿园教师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全国6成幼师无资格证

浙江省教育厅在通报温岭虐童事件时,同时公布了一项数据,当地幼儿园里约4成老师、合计4万人左右没有教师资格证。实际上,记者调查发现,各地普遍存在幼儿教师“无证上岗”的现象。有报道披露,中国6成左右的幼儿园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书。

除了浙江,山东省教育厅在抽查了17个地市194所幼儿园后,近期也公布了一项数据,53%的幼儿教师没有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17%的园长没有取得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其中德州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幼儿教师比例为0,莱芜市的这一数据是3.2%。

以青岛为例,当地16000多名幼师中,6成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青岛某幼儿园教师小陈透露,无证上岗的现象尤其在民办园,非常普遍。“像公立、机关幼儿园,如果老师没有基本的证,根本就进不去。而私立幼儿园只有班主任有证,其他像配班老师根本就没有证,甚至小的私立幼儿园连班主任都没有证。”

中国学前教育学会前会长冯晓霞说,和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有岗位、有编制不同,虽然国家规定了幼儿园一个班该应配多少老师,但对于他们的身份,各地标准仍有差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的老师是定岗定编的,幼儿园老师直到今天仍然只是定岗没有定编。

待遇也是问题,她举例说,一些地区的民办幼儿园老师还不如保姆收入高,怎么可能吸引人才留在幼教的岗位上。这几年国家重视幼儿教育,民办幼儿园扩展,教师人才的培养却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职业院校,招收幼师专业完全是零门槛,以前都是能考上重点高中的学生才选择这个专业做幼师。

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是输出幼儿教师的“大户”,每年毕业生达700多人。该校校长吴健伶说,前些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入职民办园月薪一般在1000元左右,近两年才上了2000元。该学校曾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过跟踪调查,发现相当部分幼师在工作三五年后就离职了,其主要原因是待遇偏低,与幼师工作的劳动强度、职业要求等不匹配。其网站上显示:2010年全国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与招聘岗位比是1∶3,2011年毕业生与招聘岗位比是1∶5,毕业生“一个萝卜多个坑”,供不应求。

2008年从幼师专业毕业的江姗,在做了两年幼师后,转行卖保险。她说,自己身边的同学要不一开始就不做幼师,要不做了一两年就转行了。“做幼师,待遇还不如保姆,谁愿意干呢?”

一位民办幼儿园园长在接受采访时也坦言,虽然法律规定教师需持证上岗,但自己在招人时,对教师资质其实并不十分在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则指出,按教育部的数据,全国幼师有150万左右,缺额80万。“如果要求所有的教师都持证上岗,很多幼儿园都会关门。”同样,那些“黑户”幼儿园如果取缔,很多幼儿将面临“失园”。

个别幼师为何成“魔鬼”?

根据网友提供信息整理,河南省汝州市教师进修学校的两位学生曾对温岭虐童事件所在学校蓝孔雀幼儿园的教师做过一份调查——

“我校中师、幼师学员都是15至18岁的花季少女,她们正处于一个生理、心理都发生巨大转变的关键时期,但由于这些学员多学习差、升学无望,来上幼师多是迫于社会和家庭压力,而非主观愿望,所以导致一系列心理问题在她们身上出现。”

“……有48%的同学是因为没有别的出路,才来上幼师的,34%的同学是家里硬逼来的,专业不是自己选择的,存在不情愿和逆反的情绪。”

“……75%的同学认为学习太枯燥,45%的同学认为学习就像应付差事、服苦役,希望学校多放几天假,38%的同学对学习成绩的好坏并不在乎,70%的同学只喜欢唱歌、跳舞、美术等技能课,而对语数英等文化课无兴趣。”

“……42%的同学总觉得心情不好,57%的同学觉得人生是一件痛苦的事, 52%的同学不知怎么的老爱发火。”

“……60%的同学选择做幼儿教师只是权宜之计,并没有想当做终身职业,62%的同学认为做幼儿教师是一件又苦又累的事。”

有人认为,这种状态下培育出来的幼师,往往自己本身就是“问题少女”,而他们却能够普遍上岗。虽然这并不能说明所有或者大部分幼师都是如此,但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幼师素质良莠不齐。温岭市教育局副局长滕林华表示,当地幼儿园存在师资紧缺的情况,幼师实际持证率仅为40%,为弥补师资不足,幼儿园基本实行“先上岗、后考证”。“民办幼儿园在教师招聘中有自己的实权,其教师存在的职业素养问题,教育管理部门无法负责。”

新华网评论指出,发生虐童事件的幼儿园多数系无证非法办园。正规幼儿园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已经成为当下各地城市的稀缺资源。无资质的“幼儿园”选人用人标准低、管理乱,往往成为虐童事件的重灾区。正是公立幼儿园太少,想尽办法能进去的孩子,家长要拿出几万元的“赞助费”。更多的孩子因为家长找不到“门路”,只能进规模小、管理差的私立甚至非法“幼儿园”。

媒体评论认为破解虐童问题应加强幼师教育建设。幼儿教师教育的缺失,造成了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幼儿教师师德建设也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很多幼儿教师缺乏爱心,动辄体罚学生。一项调查显示,在17岁~28岁的受访者中,近半数人有“幼儿园阴影”,60%的人称自己或身边的孩子受到过体罚。

针对虐童事件,心理学专家认为,老师“心理不健康”。幼儿园对老师的心理和个人成长方面关注太少,导致老师有很多压力或情绪无法释放,从而采取极端方式。熊丙奇也指出,中国目前大约有20%的老师出现心理问题,容易有暴躁、抑郁等不良心理,对老师也需进行心理辅导,而不仅仅是师德的教育。

6道禁令关不了一个无证幼儿园?

据新华社中国网事报道,“女童被老师狂扇几十耳光”事件所在地太原市蓝天蒙台梭利幼儿园现已空无一人,大门紧锁,门口贴着一张当地教育部门下达的停办通知书,显示该园未取得《民办幼儿园许可证》,属非法办园,应立即停办。

记者从太原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园曾向教育部门提出办园申请,但因无消防安全证,且户外活动面积未达标,办园资格未获批准。两年时间内,当地教育部门6次下发停办通知,但举办者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拆封条,重新开园,招收了43名幼儿。当事女教师幼师毕业,大专学历,有教师资格证,是一个“90后”,今年9月来到这所幼儿园。

针对6次下发停办通知、该园仍未被取缔一事,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树红表示:“从这件事情上看,教育行政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已经都做了,可是最后还是没有取缔。究其原因,是由于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强制关闭的职权,简单的一纸整改通知书显得苍白无力。”

幼儿园学位不足,导致质量差的民办甚至“黑户”幼儿园大量存在。那些给不起高额赞助费、没有“关系”、没有本地户口的家庭,很容易成为“黑户”幼儿园的招生对象。

有专家表示,此类非法幼儿园长期存在的原因在于其有着较为强烈的市场需求和现实的生存土壤。当前各地公办幼儿园数量较少,无法满足幼儿家长需求。山西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谭克俭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孩子入园、上学成为一个大问题。特别是学前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难以进入正规的公办幼儿园,“入园难”问题突出,这给了“黑幼儿园”可乘之机,它们以便利的位置、便宜的费用或招收小龄幼儿来吸引生源。太原市教育部门的数据显示,2011年11月底之前,该市无证幼儿园达到200多所。

王树红认为,尽管“黑幼儿园”存在有其客观原因,但并不是教育行政部门不去管理的理由,不能只是简单地给无证幼儿园贴个封条、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就完了,必须考虑到之后的事情,保证取缔有结果。面对“屡禁不止”的怪圈,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合执法,在现有条件下把事情解决好。

谭克俭也表示,如果政府能够加大投入,多建设符合标准的公办幼儿园, “黑幼儿园”也就没有生存空间了。如果政府财力尚不能达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未尝不可,但政府一定要加强监管。对于现存的无证幼儿园,如果条件过于简陋、教师队伍素质低,无法通过整改成为合格幼儿园,应加以取缔。但对于有条件成为合格幼儿园的,政府部门应给予适当扶持,改善其办学条件。

“同时,作为一名老师,必须要有职业和道德规范。尤其幼儿阶段是孩子成长的重要阶段,老师的一言一行可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谭克俭说,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都必须提高教师准入门槛,全面考核教师素质,加强教师培训,建立健全幼师职业体系。$nextpage$

职业认同感更重要

新华网评论认为,在一个文明社会,人们最不能容忍对孩子和老人的虐待。因为,他们是弱者,他们是每个人的过去和未来。但遗憾的是,社会总是传出这样令人心痛的新闻。而作为注脚的是,当地有幼师资格的幼儿园教师不到4成。这似乎是问题产生的原因:没有资格意味着没有接受正规的教育,没有资格意味着可能缺少一定的职业素养。于是,讨论思路指向了资格和证书——如果有了资格证,有了符合资格的师资,问题也许就能得到顺利解决。

其实,有没有资格证并不是最关键的。对于幼教来说,最基本的门槛应该是爱心,而不是资格证。比资格证更重要的是职业的认同感。一个爱自己职业的人,一定会爱自己职业服务的对象,这是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所以,民办幼儿园的师资经常出现问题,并不是有没有证书造成的,而是他们通常更缺少职业的认同感,他们觉得这份职业只是临时工作,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尊严。于是,在面对孩子时,他们涌起的不是爱心,而是不平。

那么,问题的关键应该是如何提高民办幼儿园师资的职业认同感。职业认同感一方面来自社会的认同,另一方面来自个人的感受。同时,职业认同感既是一种心理感受,也是一种现实的比较,包括物质收入的比较、职业地位的比较。民办幼儿园往往提供不了诱人的薪酬、福利,又不能给人以稳定的预期,就很难招到优秀的人才,一些达不到条件的人就可能进入幼师队伍。或者,一些人进入幼师队伍之后,因为对未来的迷茫而产生异化。

虐童事件看似是教师个人的性格和素质问题,其实与待遇有关,与所处的环境和教育的投入不足有关。这种不公平,不是考一个幼师资格证就可以解决的,这种社会问题也不是严肃处理虐童事件可以遮蔽的。人们在看待虐童事件时,更应该关注民办幼儿园所面临的处境。

单靠一部法律保护不了儿童

从近些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可能正在成为虐童事件的高发区,而指责一部法律容易,而要做到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则难矣。南方周末评论认为,浙江温岭的数百张虐童照片,让一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变得仿佛纸一般苍白。比如这一虐童行为持续时间长达两年,若非照片被意外传到网上,至今不会被关注,遑论被追究;再比如法定有责的政府机构、单位以及个人,在这么长时间内居然没有及时发现并主动介入,也多有匪夷所思之处;至于事件曝光后,追究虐童者的责任,共七章72条的法律居然找不到一条可直接引以定罪的条文,更难免让人唏嘘。

虽然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遗憾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综合性法律,缺失对责任主体的规定,没有明确谁是责任主体,使得这一规定因不具操作性而难以产生保护未成年人的实效。可以说,对于虐待儿童的问题,中国并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也没有专门的部门对虐待儿童进行协调和监管,有法律执行不力或无法执行,比没有法律更可怕。

在法律的遵守上,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则存在更大的漏洞。当事教师被处理、学校或者教育机构赔偿、道歉甚至被取缔之后,事件即告一段落,没有专门的部门对虐待儿童进行协调和监管,更起不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执行有一套严格的监督机制。例如:在美国,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或医生如果发现儿童受到虐待的可疑情况,必须向有关机构报告,否则,他们自己就有可能受到轻罪指控。监督组织、结构的形成和健全才能保障法律有效地执行,才能实现法律的实效。

法律人士认为中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更像是道德宣言,告诉人们应该怎么做,其最大的缺陷是缺乏罚则,缺乏可操作性,没有配套的规章规定,其他法律和法规中也没有,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根据该法的某一条来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法律必须具有惩罚措施,如果法律执行与否要依赖人的自觉,那么法律就等同于道德,不再成其为法律。

以法律相对完备的美国为例,美国到1960年代才开始立法解决虐童问题,到1974年才有联邦范围内的《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但重要的是,在有法律出台之前,美国舆论准备、社会动员差不多近一百年。民间已经被充分动员起来,同虐童行为战斗。民间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在今天的美国,任何人只要有理由怀疑就可以举报,而政府则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的是法律、政府、社会的整体性介入,有效联动。对中国而言,当务之急是充分激活现有的诸如妇联等各种儿童权利保护机构,如果法律不完备、政府力有不逮,也不妨另起炉灶,鼓励民间充分动员起来。

刑法应增设“虐童罪”

据新华社报道,法律界人士呼吁,中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名,放宽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予以犯罪化。“在国外,虐待儿童的行为是法律的高压线,而在中国还是一条虚线,虽然形式上禁止,但定性模糊,而且处罚疲软。”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表示。

据了解,中国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规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是对于“什么是虐待儿童”法律定性不清晰。很多人不知道虐待儿童的边界,不认为取乐、侮辱、忽视儿童的行为也属于虐待。

类似事件多是行政处罚。姚建龙介绍说,目前中国的刑法中没有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的罪名。如果虐待儿童行为没有造成死伤后果,按照现行刑法很难追究大多数虐童者的刑事责任,即便这种虐待儿童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据了解,过去在类似案件中,司法机关经常用行政处罚代替刑法罪名。

有调查显示,中国约4成的孩子曾受到过不同形式的虐待,有4.4%受到过多种严重的虐待。挨过打的孩子男女比例分别是超过一半和近1/3,约1/3被当众羞辱过。频发的严重虐童事件提示立法部门,中国刑法对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低幼未成年人,还存在空白地带。在国外,大多数国家针对严重虐童行为,都明确规定了“虐童罪”;意大利、日本、瑞士等国还规定有“暴行罪”,对于实施暴力而没有造成伤害的,日本最高可处2年惩役,意大利和瑞士最高可处6个月徒刑或拘役。

(编辑组稿/毕晓宁)

 

他山之石

除了进行事后惩治外,怎样及时预防和制止虐童事件的发生、怎样安抚和安置被虐儿童等环节,亦不应被忽视。不少国家和地区早已对此引起重视,先行一步的防止虐童经验值得分析借鉴。

社会与家长不够尽责,就算受到了虐待,儿童也未必知道自己受到虐待,社会在这方面应该负起监督的责任。在中国,基本没有防止儿童受虐的组织。家长由于忙于工作,很少与孩子沟通。而且,中国很多家长仍然对棍棒教育深信不疑,所以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在虐待孩子。

美国:设置专门机构帮助受虐儿童

美国的虐童定义相当严格。在美国,父母根本没有痛打孩子的权利。一旦发现有父母打骂孩子,任何人都可以向警察局或美国儿童救助中心报告。美国各个州都有具体的认定虐待的方法。在认定虐待的种类上,各州大同小异,包括虐待和忽视。

为了保护儿童免遭虐待和遗弃,美国建立了完备的法律制度。一种是通过刑事司法制度给予刑事制裁,另一种是规定一些儿童福利方面的法律。其中最重要的立法是1974年通过的《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该法促使建立了儿童虐待与忽视国家中心,促使资助有关儿童虐待预防、儿童伤害鉴定与处理的项目,也向各州的一些项目提供资金。

由于很多受虐儿童不知道自己受到虐待,帮助儿童的第一步是让他们知道遭受打骂有地方可申诉。美国的“孩子说出来,安安全全的”项目是在各个学校进行教育的项目,帮助孩子明白什么是虐待,在什么地方可以获得帮助。

美国有成百上千个组织帮助受虐的儿童,各个州、各个地区政府都有一个组织叫“儿童保护服务处”,专门做虐童事务调查。美国的孩子,并不属于他们的父母,而是属于国家,父母及监管人没有任何权利对他们辱骂或动手。一旦发现孩子在家受到虐待,美国的儿童保护服务机构可以把孩子带走,由国家出面照顾。

香港:“虐童罪”主体不限家庭成员

香港的《侵害人身罪条例》规定,任何人非法抛弃或遗弃不足2岁的儿童,致该儿童生命受危害,或致该儿童的健康蒙受或相当可能蒙受永久损害,即属犯罪。任何超过16岁而对不足该年岁的任何儿童或少年人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如故意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该儿童或少年人,或导致、促致该儿童或少年人受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该儿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损害(包括视力、听觉的损害或丧失,肢体、身体器官的伤损残缺,或精神错乱),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这些细致的法规有力维护了儿童权益,对虐童行为形成威慑。

韩国:禁止体罚 教师考核通过率低

韩国高度重视教育,为规范学生行为,长久以来体罚成为一种受默许的教育方式。然而,体罚遭到越来越多韩国人的反对。2010年11月,首尔市教育部门宣布,学校禁止一切体罚行为:“体罚是一种野蛮、残忍的行为,一些教师采取这种方式仅为发泄私愤。更糟糕的是,它让青少年认为日常生活中存在暴力行为理所当然。”此后,韩国其它地方的教育机构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

对老师素质的要求相当高。不论是幼儿园还是中小学,都必须通过严格的国家统一资格考试方能任用。随着国立幼儿园教师正式成为国家教育公务员,其任用考试更显激烈,通过率只有4%到5%。成为老师之后,更有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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