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官员与房产,权利与利益的纠结

yangguangshixian 2012-11-04 23:17:24 总第135期 放大 缩小

 

继广州曝出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在上级部门申报了两套房产,但其实自己和家庭成员拥有22套房产,被网友称之为“房叔”后,公众再一次将目光集中在官员与房产上。有媒体指出,近年来,不断有官员因房产问题涉案。如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在北京等地拥有35套商品房,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名下房产总价值超过亿元。那么,为何“房叔”们能够瞒报房产?“房叔”空置房产的背后又暴露了哪些问题?如何才能让“房叔”们无处遁形?

瞒报房产曝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明明有22处房产,可连续两年申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时,只申报两套。10月11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纪委通报,2011年、2012年蔡彬均只申报了其本人及儿子分别有一套(共两套)房产,与纪检部门核实的情况不符,存在严重的瞒报行为,违反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鉴于蔡彬的错误行为,番禺区委作出对其停职的决定,并作进一步调查。

“这一事件反映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认真执行,也暴露出这一制度存在设计缺陷,凸显了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检察日报》发文肯定了番禺区有关部门的调查速度,从被网民围观,到被停职,“房叔”走完这一过程只用了三天,快速的反应是尊重民意的体现。任建明认为,及时响应微博爆料、积极介入调查,是尊重民意的体现。“相对于传统方式的举报,网络舆情更容易形成民意压力,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速度相对会快些。如果在接到传统方式的群众举报后,也能像面对网络舆情一样快速反应,这更是对民意的一种尊重。”

但是,文章也指出财产不公开对领导干部没有压力。“这表明现行的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财产登记制度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需要完善。”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教授李斌雄认为,现行这些制度的实施,有赖于领导干部个人必须诚实地申报或报告,否则,制度落实的情况和效果就会受到限制。

中国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方面的相关文件主要有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2010年发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该规定发布实施后,1995年、2006年发布的两个规定同时废止),申报范围由最初的工资、福利、劳务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扩大到各类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同时,申报人也由领导本人扩大到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

“这三项规定均指出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由相应部门负责,属于内部申报。”在任建明看来,正是因为领导干部申报的财产内容不对外公开,而且没有对领导干部申报的财产内容进行核实的必要程序,才导致公众和舆论无从监督,使一些地方在执行时流于形式。“而且在处罚方面,只有原则性的、笼统的规定,没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任建明认为,这也是有些官员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时敢瞒报的原因之一。

反映出房地产对社会财富分配的消极影响

普通居民买房的诸多烦恼与地方干部拥有数千平米的住宅,形成不小的反差。它不仅折射出一些大城市房价居高不下的现实,也反映出房地产对社会财富分配带来的消极影响。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易宪容认为,高房价成了一种严重的财富转移与财富掠夺机制。住房作为一种投机炒作产品,其价格不断地由过度信贷扩张推高后,必然把住房的许多消费者逐渐地挤出市场。这时对住房消费者来说或是无支付能力进入而严重损害其住房福利条件,或加重其购买住房负担,财富就在他们购买高价格住房时被转移及被掠夺。

人民网发表评论称,住房投资市场是一个零和博弈,一个赚了肯定是他人输。当这种零和博弈到最后一人输时,买单者不是这一个人,而是整个社会。社会财富就在这种情况下转移或掠夺到少数人手上。广东“房叔”一个家庭拥有多套住房,就是这样的社会财富转移或掠夺的一个例证。

有报告也显示,中国城市户籍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5.39%,其中不少城市家庭还有两套甚至更多的住房,这说明中国城市住房供应总量相对充裕,部分居民住房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主要是结构性的短缺,是财富分配不均造成的结果。而房地产则成为了财富分配不均的扩大器。

财富分配的不公,不仅直接表现为住房资源配置的不合理,而且部分富裕阶层在获得了大量财富后,还使得他们对住房投资趋之若鹜,结果是直接推高了房价。房价升高后,富裕阶层坐享住房升值后带来的财富效应,而低收入者只能望房兴叹。房价节节攀升,收入分配更为不公,并由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应加快住房信息联网

公职人员拥有多套房产的腐败现象从侧面上突显了住房信息监管系统的薄弱。制止和揭露这些腐败现象的有效方法之一其实很简单,中国网发文认为实现住房信息全国联网就是一个“杀手”。

中国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在2010年就被住建部提上了日程。2012年6月30日,住建部对外宣布全国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经达标,在此基础上,未来该系统或将扩大到500个主要地级市。但事实情况是,这一系统在推进的两年多来,进展一直很缓慢,且一些一线城市并没有被纳入到此次一期联网当中,而该联网系统究竟何时能正式正常运转目前也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文章引用知情人士的话说,从技术上讲,实现40城联网并不是问题,只不过就是端口共享罢了。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林波也曾表示,目前各地之间住房数据传输与共享的最大技术难点已经解决,技术问题已经不是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主要制约因素。那么,是什么因素制约了住房信息联网的发展进程呢?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曾表示,如果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立起来,未来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调控手段。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立是存量房征税的重要基础,而存量房征税被业内认为是“限购令”的重要替代政策之一。从这点来看,住房信息联网的顺利推进应该不是问题。然而,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隐藏在背后,一直在无形地阻碍着住房信息联网进程的推进──那就是腐败,尤其是公职人员的腐败!一些官员动辄拥有N套房子,这早已不是秘密。而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自然就很容易牵扯出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

这样看来,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进展缓慢的罪魁祸首当属“腐败”二字了。房地产领域一直是腐败的高发区。对房产信息联网,可能会感到紧张的不是普通民众,而是那些拥有多套住房的贪官。住房信息的公开相当于官员财产与高收入阶层财产的半公开,来自腐败的阻力可见一斑,这一制度遭到抵制和拖延也就不足为奇了。

完善财产公示制度

针对蔡彬的中枪缘于一份广州市房管部门制作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和网友的举报,并非当地组织和纪检部门的主动查处,不少专家都一直认为应完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早日推出切实可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让领导干部们的财产随时见见光,晒晒太阳。

其实,自2009年起,新疆阿尔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和青铜峡等地,都曾经进行过官员财产公示的试点。但有媒体发现,一些地方在官员财产公示试点结果方面均为“零投诉零异议”。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说,这主要是因为没有制度、法律和法规保障。

《中国工商时报》也刊文指出,官员财产申报之所以会敢于隐瞒不报,除了缘于组织纪检部门没有精力或根本不愿核查之外,缺乏公开透明的公示环节当属根本原因。

前不久曾有公安局官员在自证清白时一再声称:“相信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组织纪检部门不愿主动核实,不妨就将官员们财产申报情况公诸于众。房产不是手表可以藏着掖着,官员有多少房产,当地老百姓可以明察秋毫。同时,通过房管部门网晒《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同样可以一目了然。有人甚至据此建议来一次“全国房产大普查”。联想到前不久媒体对“多地财产申报公开试点昙花一现”的报道,人们不禁要问:“官员财产公示缘何如此之难?”而番禺区“房叔”的意外中枪,无疑是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行难的再度倒逼。

对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25年停滞不前的困局,有关部门总是强调“条件尚不具备”、“时机尚不成熟”,但“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多是王宝森”的严酷现实却一再昭示着时不我待的紧迫。

“在我国要制定和实行这项制度,需要其它配套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李斌雄指出,配套制度包括个人终身独立银行账户制度、信用制度、金融实名制度、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等,而且社会诚信体系应比较完善,“我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实施财产申报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

财产公示制,只有与一个开放透明的监督机制相配合,才会发挥遏制腐败的最大效应。受访专家建议,对领导干部虚假申报或报告行为,需要制定具体的调查、处理办法。对领导干部虚假申报或报告行为,社会公众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相关部门也应承担起及时发现、检查、监察和检察的职责。

人们着实不愿看到继“表哥”之后的“房叔”倒下,但一个工薪族家庭的确难以对4000万元房产自圆其说。尽管近年来的媒体反腐功不可没,但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完善包括财产申报公示在内的长效机制,才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编辑组稿/堇钰)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