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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国特色的法院

banyuesudi 2012-11-04 21:53:37 总第135期 放大 缩小

 

40年前,纽约大学著名中国法律研究专家杰罗姆·阿兰·科恩(Jerome Alan Cohen)曾到访中国。当时,他看到的是一个处于支离破碎境地已经多年的中国法律体系。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无法正常运作,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僵化,法院系统荒废。但是如今,科恩看到的情况已大为不同。他在最近发表于《外交事务》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写道,中国已经拥有了一个正式、运转良好的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已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涵盖公共生活的大部分领域。法院系统也得到了加强,司法部和最高检察院被恢复,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也被重新建立起来。此外,中国还拓展了国际合作,加入了许多曾一度回避的多边条约和国际组织,双边协议的签署也越来越多。业内著名的法官、官员和法律学者参加世界各地的国际会议,向世界传达一个信息——中国终于建立起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这是一幅令人振奋的图景,但科恩认为这幅图景还忽略了一个现实——党对法律体系的掌控。他认为这种掌控不仅体现在意识形态、宪法原则、立法和法律教育等大方向上,同时也体现在对法官和法律官员的挑选、培训、晋升和免职上。此外执政党也掌控着律师执业资格的授予、限制和取消,还可以影响法院对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

这种对法律体系的控制并非短期的特例,而是一种制度性、系统性的现象。党和司法部门的领导人也对此有公开的宣传。中国法律体系的核心机构并非最高法院或全国人大。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解释宪法的专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无法实现。法律体系的真正核心机构是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委掌管着法院、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国安部,以及全国党代会与法律有关的事务。

在中央政法委内部有各级政法委来对应各级别政府机构。每个委员会掌管同级法律机构,其职能还包括影响敏感案件的判决。许多政法委书记同时兼任同级公安局局长。然而,由于在公安系统存在腐败等问题,公众普遍对法院的廉洁性缺乏信心。为解决这一问题,党中央最近开始尝试选拔政法委书记的新模式。今年春天,中央政法委召集了3300名地方政法委书记到北京进行了几个月的强化训练。

今年11月的十八大召开在即,而中央和地方政法委所拥有的巨大权力也已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一个经常被引用的例证是,用于维护国内安全、执法和司法系统的预算目前已经超过了国防预算。

更重要的是,一些党内成员建议将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人数由9名下调为7名,取消中央政法委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的任职,改为25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的一员。党内的一些规定也开始限制地方公安机关的权力,一些改革派领导人也呼吁执政党停止对法院案件的审理施加影响。

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否会被赋予更大的自主权?下一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选择将会对中国政治与法律的关系产生重大影响。不过,在很大程度上这也要取决于最高层领导人的看法和决策。从中国政治体系的本质来看,我们无法预知新领导人将会采取什么样的政策。一个领导人是不会因为真诚呼吁法制、呼吁用法律给人权以更好的保护而走向权力巅峰的。不过,从国务院最近发布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来看,中国领导人已经意识到公众正愈来愈强烈地要求完善法律体系。

中国的新一届领导人将要做出选择——是采取遏制的手段还是采取一系列政策加强法律的独立性。前者将会导致对法律的滥用,也会加剧社会紧张,而后者将为平稳解决不断增加的社会和经济矛盾提供更多的制度性选择,同时还可以减少独断专权的现象,为中国共产党提供更加长久的政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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