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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中的守望与挣扎

yangguangshixian 2012-10-23 09:57:07 总第134期 放大 缩小

 

中国社会正在快步进入“老龄社会”,从传统来看,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而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却只能也不得不依赖国家和社会。但目前来看,对于失独家庭的帮扶制度并不完善。年龄门槛和有限的经济救助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今年6月26日,施行1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首次修订,养老问题再次提上国家议程。而这份大规模扩容的修订草案并没有给予数量庞大的“失独老人”以特别的关注。

“所有的基础是,国家、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应该正视这个群体的存在。”苗霞说,“要有一个共识,他们不是负担和不稳定因素,而是一个又一个受伤的、绝望的、对未来失去信心的父亲和母亲。”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乔晓春认为,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结合了当时的国情,主要是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目前亟需做的是完善保障制度,“不论是对于失独家庭还是丁克家庭,政府应当做的是建立良好的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在人们因为政策限制或是面临生育选择时,没有后顾之忧”。

经济补助难解根本问题

2007年8月,中国正式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也叫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当年开始,在全国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当年在全国10个省市试点,并于此后向全国推行。

综合中国网报道,可以得知,除了个别地区的允许再生育政策,国家层面对于失独家庭有相应的补助政策。根据这一通知,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相应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和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随后,各地制定不同的扶助实施标准。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将这一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在这一政策基础上,6月15日,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启动关爱独生子女夭亡家庭暖心计划。计划从今年起,投入2160万元,为7746位失独父母投保,人均保费2789元,连续投保3年。

但是很多失独家庭对补助政策并不了解,所以也就没有享受这一政策。“为什么没有工作人员来通知我们?”一位失独者不解地问。媒体采访接触到的来自各地的8户家庭中,仅有两个家庭领到了相关补助,其中一对失独夫妇现在每人每月可以领到200元扶助金,以及一次性每人5000元补偿。“如果我不是生活确实困难,也不想碰这笔‘伤心钱’,”一位失独母亲表示。

从失独家庭的现状来看,政府虽然在持续推进对这个群体的关注,却一直停留在对具体的经济政策做一些细枝末节的修改,始终难以彻底解决失独群体目前面临的多重生活问题。“如果我们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苗霞表示,更大的挑战还是他们未来的生活,比如养老问题。

《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这是不是说明政府也在逐步重视对这个群体的帮扶?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易富贤表示,庞大的失独家庭是中国特色,近年来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政府的关注,比如各地提高对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但仅靠物质帮扶肯定不够,尤其是心理关怀方面目前几乎空白。

目前上百万失独家庭相对于中国人口基数来说暂时可控,如果政策操作得当,鼓励个人和民间组织的参与(尤其是心理慰藉,单靠政府难以奏效),政府和社会是有能力让失独父母安享晚年的。

但是一旦失独家庭数量继续增加,有一天政府将有心无力。当务之急是调整人口政策,遏制独生子女家庭增加的趋势,从而在根源上减少今后失独家庭的数量,并增加政府和社会应对失独危机的能力。

救助需重视精神慰藉

对于失独群体困境,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伊密认为,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开展对失独家庭的调查,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诉求,政府部门要出台失独帮扶政策,只有政策才具有稳定性和普惠性。

一段令人心酸的告白:“其他养老院的老人都有儿女,入院时,儿女要签字成为老人的监护人,儿女们也会时常去看望老人。我们进养老院时,手续上会遇到问题;另一方面,看到别人的儿女来看望父母,我们情绪上也受不了。”

“由于情感方面的受伤,很多失独老人并不愿意入住现有的养老机构,他们喜欢抱团取暖,希望有专门的失独者养老机构,失独者在一起生活,彼此心里才会消除芥蒂,但是具体如何组织实施就需要政府的探索和磨合。”苗霞说,如果把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研究好、解决好,对于中国的全民养老就有开拓意义。

这样的养老院令人期待。良性的安排是,试点由公共财政出资设立此类养老院,或者鼓励民间出资设立,并由政府进行资助。当这些失独者用他们的命运来承担社会政策的影响时,动用公共财政对其进行救济,实属正当。

一位失独妈妈告诉记者,她和百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父母在最近几年找到计生部门,希望能由政府为他们搭建交流和养老互助的平台。“查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其实党和国家也没有忘记我们这些特殊家庭,但是从我了解的情况来看,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

对此,有专家认为,这种想法,愿望是好,却不太可行。失独群体虽然数量不小,但分布较分散,各自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如果把这些群体集中在一起,表面上看起来,这些人有共同的遭遇,比较容易互相理解和沟通。但事实上,彼此情绪的传染,更不利于他们走出创伤的阴影。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海涛认为,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分类指导,如果是经济能力较强的,可以重点在精神慰藉上予以帮助,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如果是经济上有困难的,应该加大扶助力度,保证他们晚年衣食无忧。当他们需要入住养老院时,应当为其提供优先入院的机会。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呼吁补偿制度尽孝

因深刻了解失独群体所面临的困境和危机,以及公众对计生工作的负面情绪,苗霞坦陈“发泄情绪容易,但要真正解决问题,需要一个完善的机制和体系。”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乔晓春认为,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结合了当时的国情,主要是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目前亟需做的是完善保障制度。

比如通过修正法律中定义模糊的条文,将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责任明晰,让失独者们不再求助无门;现行计生特别扶助制度,只针对49周岁之后失独父母,“但失去孩子到49周岁之间的真空期可能是他们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专门负责失独群体的组织,失独者遇到各种困难都能及时给予帮助。

武汉市计生委主任李丹芳介绍,2007年开始,武汉市计生部门就开始关注失独家庭的生活情况,启动“生育关怀春风行”活动。每年关怀100户“失独家庭”,并发放1000元资助金。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还联系士兵、大学生,与部分失独家庭结对,在情感上关心他们。今年武汉还计划建立一个失独家庭统计系统,进行全面摸底,实时掌握这个群体的情况。

李丹芳告诉记者,摆在失独家庭面前最现实的问题,是今后如何养老,这恐怕是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更多要考虑的问题。由于养老涉及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仅靠一个部门难以推动有关工作。因此,她建议,国家应建立民政、计生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国家政策法规也应对这个群体在制度保障上修改并补充一些规定。对于适合再生育的家庭,应该提供经费保障,鼓励再生育,卫生和计生部门应给予免费的指导和生育服务。

华中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慈勤英教授认为,针对部分失独家庭收入低、欠债多的特点,国家应进一步提高经济补贴标准,避免孩子的离去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心理援助专家刘猛认为,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开展对失独家庭的经济援助。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活动。同时,政府还应给予民间组织方向性的指导并加强相关工作的监管。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秘书长史柏年日前提出了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齐下”的办法。“从经济来讲,要把对失独家庭这样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在生活照料方面,要发展社会性的养老,包括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第三个层面就是精神慰藉。社会公众的理解很重要,大家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失独家庭并不是问题家庭,媒体报道也不要把他们标签化。”

一个出现大面积独生子女家庭的社会,实际上是为未来的发展预留了隐忧。因此,对于已经出现的“失独家庭”、“困难家庭”和“老龄家庭”,各级政府必须承担起计划生育补偿的国家责任,大力推进奖励扶助制度,改变群众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和养老传统,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巩固,解除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各种现实困境,让他们得以在政策普惠之下,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

苗霞认为,“帮助失独群体走出阴影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也有这个责任。例如像病人在医院抢救需要家属签字的规定应该考虑修改,社会组织可以做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让失独者走出阴影。”

人口学专家彭希哲教授曾指出:“独生子女现象对个人和家庭层面上的影响将非常深远,并已经成为中国转型时期风险社会中的一个风险要素。”当突遇独生子女伤亡等家庭变故时,制度应及时伸出援手。对那些失独家庭,政府和社会更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救助机制,合力帮助他们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安度晚年。

(编辑组稿/毕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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