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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案”能否终结不合法的劳教?

yangguangshixian 2012-09-05 12:35:30 总第131期 放大 缩小

 

8月初,全中国都在关注着一个女人的自由。

湖南永州妇女唐慧,由于为女儿被强迫卖淫案不断上访申诉,她在2012年8月2日被处以劳动教养决定、关进了离家280余公里的株洲白马垄女子劳教所。出乎永州官方意料,劳教这柄看似使用便利的双刃剑,在割伤唐慧的自由的同时,也割伤了政府的公信力。网络舆论以一边倒的形势,将永州政府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呼吁释放唐慧。8月10日,唐慧的劳教决定经过行政复议终被撤销。

对于这一纸行政复议决定书,不少媒体将其推为“法治湖南”的建设标本。然而在唐慧自由后还留下了个问号,她这个问号指向屡屡引起巨大争议的维稳式劳教。因为在唐慧之外,仍有很多人因劳教而失去自由。

律师胡益华认为,像唐慧这种情况,只要一天时间,就可以让一个人从自由变成一个被劳动教养的人,且劳教时间最长可达3年,这种对人身自由的侵害最无法接受。显然,劳动教养制度并不合法,因为对公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通过制定法律,而劳动教养制度依据的不是法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违背。

如今,我们除了衷心祝愿唐慧母女告别苦痛的昨天,迎来平安幸福的未来,更希望政府能真正用法治保障我们每个人都自由平安幸福地活着。大家应该还记得2003年的孙志刚案,一名年轻的大学生,用生命的代价推动了收容制度的废除。今天,若能以一个妈妈上访6年反被劳教的代价换来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反思,并作出纠正,就是进步。

□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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