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究竟拿什么养医?

yangguangshixian 2012-04-27 14:02:14 总第122期 放大 缩小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规划》提出要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重点改革县级医院。

无论对于广大公众,还是对当下的医疗体系,“以药养医”几乎都是个挥之不去的梦魇。因为“以药养医”,公众不得不承担畸高的药品加成,同样由于“医靠药养”,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也不得不为了所谓的绩效甚至自己的饭碗而背离医疗服务的本质与初衷。应该说,将“以药养医”称作当下医疗体制之“癌”,其实一点也不为过。从这个意义上说,“十二五”医改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为重中之重,可谓正中题旨。

然而,用药养惯了,断了药之后,医究竟该由谁来养,自然是个绕不开的话题。公立医院补偿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必将意味着相应的补偿只能来自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这两个渠道。尽管医疗服务加价应该说是大势所趋,但公众医疗负担仍然比较大,甚至“以药养医”仍未根除的背景下,医疗服务收费的上涨必然会激化矛盾,从而增大医改的阻力,这样看来,财政补助的到位几乎是唯一的选项,至少是医改初期的首选。

可是,是否变以药“养”医为政府“养”医,一时之间引起很多争议。不少专家已经表态既不赞成以药“养”医,也不支持政府拨款“养”医。问题在于,医生的劳动本该有合理的激励机制,不是天生需要供养,政府的大包大揽不仅事倍功半,还会将改革导向歧路。

其次,财政如何养医,必然需要有一套健全的公立医疗成本核算与支付的机制。否则的话,没有一套公认的具有影响力的医疗财政补偿核算体系,财政补偿没有可操作性的依据和方法,最终的结果不是财政难堪重负,就必然是退回“以药养医”。而经济学中的激励理论证明目前财政支付医务人员工资,政府部门进行所谓的绩效考核最终只能形成吃大锅饭的局面,并且这种体制的绩效还会因为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大打折扣。只有让医院拥有所有权,实行医保费用预付制,医生的积极性才会被激发,医改之路才会畅通。

□ 本刊编辑部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