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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质疑”是否侵权?

yangguangshixian 2012-02-15 17:42:41 编辑组稿/李璇 总第118期 放大 缩小

 

由方舟子指称韩寒作品系“代笔”开始,这场网络论战愈演愈烈。方韩之争背后的交锋点一目了然——方舟子的质疑,究竟是互联网上自由地观点表达,还是披着“自由质疑”外衣的名誉侵权?

1月29日晚,方舟子本人和韩寒的媒体发言人路金波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对此各执一词。路金波表示,方舟子在“打假”韩寒的过程中,“故意只选择对论点有利的事实,以荒谬的逻辑推理,得出了与事实相反的结论”,已经构成“用逻辑造谣”。

方舟子则告诉记者,他对署名韩寒的文章进行分析、质疑、批评,是一种言论和学术批评的自由。“我不抱有恶意的动机,经过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即使有错误,也在合理范围之内,不涉及侵犯名誉权。”

“互联网尤其是微博平台,赋予了公众更宽广的质疑平台,但质疑的方式还有待规范。”知名网络法律专家、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际红律师表示,“在人人皆可发声的时代,依据事实、合理推断、慎得结论,应该是‘自由质疑’的边界。”

“自由质疑”有无边界?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自微博平台勃兴以来,方舟子已不是第一个因“微博上的言论涉嫌侵犯他人名誉”,而被推上被告席的人。“这场诉讼将让人们重新厘清言论自由和诽谤的边界,而不是仅凭大众的自然正义来判断是非曲直。”上海数码互动娱乐专业委员会首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律师周宾卿日前撰文表示。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谢耘耕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刘瑞生副研究员和陈际红律师等受访专家均认为,依据事实、合理推断应是微博上“自由质疑”的边界,其核心是“掌握证据”,下结论则应慎之又慎。

“正常的舆论监督和批评所依据的应该是事实,用理智解释的态度去判断,并出于正当的目的去传播。这些自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陈际红表示,“目前方舟子很难说有站得住脚的证据来认定韩寒《求医》等早期文章,就是‘代笔’之作。只能算一种猜测,那么他在评价此事时,用‘基于上述事实,我有一种怀疑’等陈述性话语,是比较合适的。”

“质疑的权利每个人都有,但目前公众在微博上发起质疑的方式处在起步阶段,方法有待规范,态度也有待科学化、严肃化。”刘瑞生表示,“发起质疑需要拿出证据,交由公众去甄别和判断,而不宜过早下结论。尤其在自己的结论可能对他人造成很大影响的背景下,应慎之又慎。对任何网上质疑,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仅凭自己的逻辑推理,使用言之凿凿的话语、给出结论性意见,大部分公众无法信服。”

谢耘耕认为,微博平台作为自媒体,既有私人性,也带有公共性,对“吸引眼球”的负面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十分惊人。“微博不是日记或小范围聊天,对一些粉丝上百万的微博名人而言,他的微博传播影响力,某种程度上说已经不低于一家报纸、杂志了。这就需要作为意见领袖的名人网友,在发出质疑声之前,对言论的真实性负起基本的责任,对可能引发的不利后果,加以研判,平衡‘表达自由’和‘他人合法权利’之间的关系。”

刘瑞生也认为,目前中国的自媒体发展处于井喷时期,5亿网民释放出的巨大表达诉求,必然在一段时间内“让‘表达的自由’强过‘对自身的约束’”。“但网络是一个公共空间,网民自我规范有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随着个人的表达自由与他人权利的不断冲撞、问题不断滋生,人们也会逐渐趋于理性,摸索到这一平衡点。”

“微博等新媒体在迅猛发展时期,相关法规的建设一定是滞后的。如何既保护名誉权不受侵犯,又不对言论监督的自由造成‘打压’,注定是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不宜一蹴而就。”谢耘耕最后表示,“但从长远看,无论是药家鑫父亲起诉张显,还是韩寒起诉方舟子,都会为未来中国的互联网法治建设,提供经验和案例。

法律能否解决质疑纠纷

韩方之诉逐本溯源,起于IT界人士麦田质疑韩寒文章有人“代笔”,这本是一件极平常极普通的事情,面对别人的质疑,做出可信的解释即可,如其继续作“莫须有”的纠缠,保持沉默或不理会就是了!可上过美国时代周刊的网络名博主和作家的韩寒,宽容对待无端指责偏偏不是他的性格。面对韩寒的较真,麦田先生一看遇上了一个喜欢“绊脚”的人,赶紧以“证据不足”向韩道歉。可这个时候,风浪已起,另一个喜欢较真的人涉足了这场争执,他就是留学归来的学术“打假英雄”、新语丝网站创办人方舟子,他同时还是《中国青年报》、《新华每日电讯》和《经济观察报》的专栏作者,也是一个有身份的闻名人物。他的质疑甚至比前人更加厉害,于是,在两位有影响的作家之间,一场最现代的博文大战开始了,在数十家网站跟进炒作之下,一场不能不了了之的诉讼拉开了序幕!这是一场名誉之争,也是一场文化之争,目前已成为法律之争!

法律将如何裁判这场纷争?起诉名誉侵权,韩寒究竟有多大胜算?这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如何认定名誉侵权?1993年8月7日颁布并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方舟子出于一个职业打假人士的敏感和认真,以公开的关于韩寒的网络资料为依据,撰写数篇博客文章对韩寒的作品进行评论分析,并认为韩寒的部分文章有“代笔”之嫌!这样的个人质疑由于媒体的介入而成为一种公共质疑,方的分析、怀疑和批评行为,究竟是言论自由和学术批评,还是名誉侵权?网络质疑的侵权红线在什么地方?有没有限度?名誉损失如何界定?这可不同于普通侵权案件,打官司凭证据,韩寒要提供可信而又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方舟子“恶意”侮辱或诽谤侵权肯定是一件难事,证据不足便有可能面临败诉的危险!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似乎很自信,认为自己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其最有力的事证据就是那些幸运保留下来的手稿、书信,甚至还有一些证人。但对于损失,从2000到10万,他自己也拿不准。索赔太少,有被认为是一场儿戏或娱乐炒作的可能,而10万也似乎是随意标的,没什么证据可以支持。名誉损失不像人民币,确实是难以估量的!

韩寒说,文学创作是一件很有尊严的事,而被指抄袭或“代笔”对他而言是最大的打击。但他哪里知道,领导秘书为领导代笔的著作,权属其实是属于领导的,这一点最高法有明确的司法解释。2002年10月15日,最高法院实施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从这点意义上说,“代笔”与否对韩寒的著作权可能没有多大影响。

别让网络被口水战淹没

长久以来,韩寒是作为中国当代80后“意见领袖”的形象出现的,特殊经历和其文学成就,帮助他成为批评、嘲讽公权力的代表性人物。他的话语权几乎是当下中国舆论场上最高的,这么大的话语力量集中在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手里,在全世界都罕见。

姑且不论韩寒究竟是不是“人造”,他在2011年底发表的“论民主”、“谈革命”、“要自由”着实引发了不小的震动,这三个议题都是当今中国面临的大议题,由此展开讨论非常有必要,而且意义重大。韩寒说的这些话并不算“惊世骇俗”,有类似看法和信念的学者、作家有很多。然而中国舆论场上这些年盛行对体制的“批判竞争”,对批判艺术的激烈程度的追求尤其成了互联网舆论的基本色调。它迈过实事求是的基线越来越远,快速形成中国舆论场上实事求是的短缺。正因如此,求真和求实必然成为这个时代当中的回摆,它们将重新获得力量。

最早发动质疑的麦田以及之后成为“倒韩”主力的方舟子,应该说是顺应了中国舆论发展的潜在要求。起点并没有错,但遗憾的是,方舟子之后的言论使得这场原本该是理性的思辨“跑偏”了,更可悲的是,双方的支持者非但没有就事件本身去讨论,而是重新玩起了“挺韩”还是“倒韩”这样低级的“政治站队”那一套。

成熟的舆论体系,少不了质疑的声音,就算质疑本身也不应该拒绝被质疑,因为任何自由评论中错误都是不可避免的,真理越辩才会越明。希望舆论引导早日回归到理性的辩论,少一些无聊的争吵,大家借这个契机一起来推动舆论水准的提高。

商业化下,网络文学需找平衡

目前中国网络文学已经有1.94亿用户,有100多万人在写作,每年有包括纸质、电子、游戏、影视等版权的三四万部作品被签约。市场化的效果与成绩,体现着网络文学一定的文学自信。

网络文学的发展,与商业密不可分,很难想象没有商业的支撑,会有多少人愿意在网上不分昼夜地码字。中国当代文学学会理事吴义勤告诉记者,随着专业文学网站的出现以及专业签约作家制度等的逐步完善,网络文学的商业化日益明显,但商业化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利益趋动以及网络特性的约束有可能会导致网络文学的粗制滥造,以及片面追求点击率、片面迎合读者等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商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也可以成功地包装和培养一批真正的网络文学大家。商业性和文学性并不天然是敌人,文学性也不是固定不变的,网络文学完全可以在商业和文学之间达成某种平衡。

虽然对网络文学提了不少意见,但吴义勤对网络文学的未来充满信心。“从诞生到现在,网络文学的规模、影响力、作家队伍、文学品质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明星作家、畅销作品的不断涌现彻底改变了网络文学的形象,也使得其介入公共文学话语的能力大为增强。”吴义勤认为,只要去粗存精,更加贴近时代和我们生活的土地,网络文学未来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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