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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的尴尬

banyuesudi 2012-01-24 22:05:04 总第117期 放大 缩小

  在中国有一个现象,就是信访制度与法律体系平行。投诉腐败或其他不公正现象的群众通常并不诉诸法律程序,他们更相信会有一位清官来解决他们的问题。虽然各级政府都设有信访机构,但许多信访者对中央政府更加信任。

  在通常情况下,国家信访局会对信访案件做一个登记,随后要求信访者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处理这些案件。但是,由于多年来某些部分地方政府处理案件效率低下,信访群众开始认为向地方政府施压的唯一途径就是不断地去北京集体上访。一些信访者更在乎信访的过程而非结果,他们更多地将信访当做一种勒索地方政府的手段,有些信访者的确通过这种勒索的方式成功牟利。而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维稳,他们不希望信访者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有人成功获利就不奇怪了。

  一些地方政府将维稳视为最主要的任务,由此以维稳的名义拘留信访者。这种坚持维稳的做法与法律产生了冲突。地方政府认为这种做法完全合理,但中央高层并不这么看。虽然中国的法制建设在近年来有所进步,但在信访问题上,司法体系的作用仍然模糊。(摘自《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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