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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我们可以学什么?

yangguangjujiao 2011-12-19 14:23:56 编辑组稿/堇钰 总第114期 放大 缩小

 

公车既然是公务用车自然在任何地区和任何国家都有,那其他地区与国家是如何控制公车腐败的呢?纵观一些地区、国家在配备公车的导向上,都坚持了“一要方便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尽量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原则,并以此作出各项具体规定。

此外,不少地区、国家对公车配备及使用有严格约束。有些国家只有内阁部长可配专车,仅限执行公务。最近几年法国、德国都曾出现政府部长因公车私用,迫于舆论压力而辞职。

“抠门”的特区政府

公款吃喝不许有鱼翅、鲍鱼。菜品原则上最多6道,吃不完还要打包带走。午餐、晚宴人均上限分别为350与450港元——在金贵的香港中环,这只够几个人点份勉强说得过去的西式套餐,或在嘈杂的中餐馆大厅里,来桌最寻常的五菜一汤。这就是中国香港特区官员公务接待的标准。

与严苛的公务接待类似,香港政府对公务用车也有严密明确的规定。全港公务员近17万人,首长级以上官员大约1200人左右,属于港府的精英层。只有精英层中的精英,也就是特首、政务司司长等各个司局的正职配有专车。加上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立法会主席,全港享有专车待遇的公职人员仅20余名。

除此之外,其他首长级官员不配置专车,但可免费使用本部门车辆。“这些人只是对这个部门的公务车有优先使用权。一般工作人员有公务需要,也可以用。”原香港廉政公署专员、全国人大代表罗范椒芬曾在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如是表示。

政府部门公车的所有采购信息、数量、型号都可在政府物流服务署上查到。服务署的一份五年报告显示,因为采用了一些措施,比如鼓励公务员多用公共交通,政府车队规模在2003~2008年间减少了600多辆,缩减9%。从2009年到2011年,政府车队规模又减少了400多辆。

立法会的公车就只有3辆,分别提供给主席、秘书长与秘书处。2006年,秘书长的公车还从轿车换成了七座多用途客车,以方便议员借用到各地视察。给香港官员开车,司机不但有超时津贴,也不需要在门口长时间守候领导至饭局结束。

至于公车私用——媒体掌握全港高级官员的公车车号,曾有官员开公车上班时顺路载孩子上学,下班时顺路停在路边到市场买菜,都被传媒迅速锁定、放大,最终道歉了事。

事实上,很多时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港府官员的习惯。曾经有一位内地法官李某来港赶赴原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以个人名义举行的宴请,令他吃惊的是,他发现,这位近70岁的老太太,香港前高级官员,是一个人坐着地铁前来赴宴的。

香港的公务出访也被要求一切从简。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一份述职报告显示:该公署专员符合乘坐商务舱资格,但如航班飞行时间短于4小时,最好选乘经济舱;其余人员一律乘坐经济舱;酒店住宿费用不得超过出访津贴的60%。规定甚至细到乘坐机场接驳车、签证的费用不得由津贴支付。公署表示,这一原则与其他香港政府部门保持一致。

特首显然也不能例外——从已披露的特首公务开支账单来看,2008年,他为香港某驻旧金山办事处担任主礼嘉宾,机票费用一栏显示为零。原因是彼时恰好是曾荫权私人前往美国休假期间,反正特首也要付出机票,正好顺路办点公事——于是,“公家”就这么占了回特首的便宜。$nextpage$

国外公务车管理与使用状况

瑞典:电子监控公车私用

为遏制公车私用,几年前财政部请来电子电脑专家,设计了一套由电脑控制的“公务汽车监控系统”,即在每辆公车上安装了带双按钮的计程器和代码发射器,一个按钮上刻着“公务”,另一个按钮上刻着“私车”。任何人用车时,必须先按下两个按钮中的一个,车才能起动。按钮按下后,代码器就将该车的特定代码发往监控卫星,卫星再把代码及汽车所在的方位转向中央监控台。如果中央监控人员发现按下“公务”按钮的汽车驶向别墅区、钓鱼区、百货区、菜市区或娱乐场所时,便用无线电话询问开车者“为何用公车办私事?”如此一来,私用公车者便无机可乘。每隔一段时间,监控人员就会将收到的资料进行核实,据此对开车者收费或罚款。这一奇招有效地遏制住了公车私用的丑恶现象。

德国:用公车要收费

德国公车管理条例规定,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国务秘书和联邦直属机构负责人(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等)才可配备专车,配备公务用车的标准是:联邦总统和联邦议院议长为奔驰450型;联邦总理和副总理为奔驰350型;各部部长为奔驰280型;各部国务秘书相当于副部长为奔驰230型;司、局长级的官员则只保证公务用车,不配备专车。一般官员上下班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德国防部和各州主管部门为节省开支,都尽量减少公车数量,公车中还有相当数量是租赁来的,连接待来访外国元首用的车有时也是临时从汽车公司租赁来的。

德国政府部门还对公车私用设有明确的收费规定。在柏林,所有公车私用都收费,包括汽油费、维护费、停车费和磨损费等。除此之外,即使是“宝马”的家乡,政府虽然没有明确要求把“国产车”作为公务用车的选购类型,但国内明文规定,不准购买欧盟以外生产的车辆。

美国:严格控制数量 核发专用车牌

在美国,联邦政府的公务车只限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以任何名义私用,未经授权私用公务车将受到惩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甚至开除公职。

美国政府公车数量受到严格控制,联邦政府一个上千人的部,公务用车往往只有几十辆,州政府的公车数量也不多,不少市政府可能只有几辆甚至没有一辆公务车。买车费用属于政府的财政预算,需同级议会批准了才行。

出于安全因素,美国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和国防部长等少数顶级官员的车辆有较高特权。其他高级官员包括多数部长、国会议员或是州长上下班都开私人汽车,只有参加公务活动时才可用公车。

联邦总务署开发了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与定点加油站和修理厂联网,实时获取车辆行驶里程、加油数量、维修项目、费用支出等信息,防止驾驶人员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政府部门都需要把相关数据公之于众。

此外,很多公车安装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用以监视车辆的行驶路线、停泊地点,避免不经济地行驶,杜绝公车私用行为。公众有权利对公车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为了便于公众辨别和监督,联邦政府对公车实行了标志管理,比如,给警车喷涂专门颜色和图案,给军车标注“仅供公务使用”字样和隶属部门的名称。

然而最普遍、最有效的手段是核发政府专用车辆牌照。联邦政府公车牌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联邦总务署自用车辆和出租给联邦机构使用的车辆;另一种是联邦机构购买的车辆。这两种政府用车的牌照不同,但都有非常易于公众识别的标志,印有“美国政府”或“仅供公务使用”字样。

法国:用车需交证明

法国1947年就颁布第一个有关公务车的政府令。普通公务员凭出差证明使用公务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的配置跟政府机构相似。法国政府规定乘坐公交车辆(地铁和公共汽车)上下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从住地到工作地的交通费由政府机构和个人各负担一半。

芬兰:上下班用车需纳税

芬兰公务车只限在执行公务时使用,正常上下班和个人私事都不得无偿使用公务车。如果情况特殊,必须使用公务车上下班,那就属于额外待遇,需要照单纳税。芬兰法律规定,对享有公务车待遇的政府官员和公司职员必须将这种待遇折合为个人收入(相当于每月1000美元),按此标准缴纳所得税(每月约300美元)。

芬兰公车包括三大类。首先是专车,在芬兰共和国政府各部(总统除外)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固定司机的专车待遇;其次是公车,芬兰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18位内阁成员公务用车。政府各部办公厅主任通常掌握3辆公车(包括小车和面包车)。以政府财政部为例,部内有3辆公车,供3位国务秘书公务使用,但不是专车;第三种是工作关系车,这是由公家(政府机构或公司)买车,公家出汽油费和负责保险维修,但由个人自己驾驶的车,既可执行公务也可私用。使用工作关系车的人首先是工作需要,其次是要有一定级别。在拥有30多个机构的首都赫尔辛基市政府共有“工作关系车”约30部。

博茨瓦纳:公务车有显著标识

在博茨瓦纳繁忙的公路上,民用车挂的是白底或黄底黑字车牌,而公务车则挂“红底白字”车牌。每逢星期六、星期日,公路上只有民用车行驶,见不到公车行驶。这是由于博政府严格实行只准在工作时间因公务需要才能使用公车的规定。另外,政府所设的公车加油站,加的汽油也与众不同,呈粉红色。一到星期六、日,这种加油站都休息,不给公车加油。为此,在博茨瓦纳,也有人把公车叫作廉政车。

韩国:市长坐地铁上班 官车无特权

在首尔,市政府过去“官车”众多,就连各课室(处级)都配备,仅司机就多达150人。为改变这一状况,市政府根据《官用车辆管理规则》,把“官车”数量一下子砍到只剩四辆。这四辆“官车”的分配情况是:市长一辆,三位副市长各一辆。“官车”绝不允许任何人私用,在完成一天的公务后,“官车”必须返回市政府并登记就位。如果没有紧要公务,市长也经常乘地铁上班。

在首尔,“官车”无任何特权,牌照与普通车辆无异。交警对“官车”也没有优待,司机一旦违章照样受罚。另外,韩国的“官车”都是国产车,市级领导退休后,不享受“官车”待遇,政府也不会为其配备任何车辆。

印度:总统座驾相当于夏利

在印度,虽然本国汽车业发展一般,但是政府有关公务用车规定中特别强调,印度政府各级官员,包括总统和总理,都必须使用国产汽车。在这样的背景下,印度总统的“座驾”也不过是“大使”牌国产车,档次相当于中国的夏利车。

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政府专车。除了少数联秘因工作需要配备专车外,其他联秘要办理公务,可临时要车,有的是两个联秘共用一辆车。联秘以下的各级官员原则上一律不配车,如果确因公务用车,经批准和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临时要车,办完事立即送还车辆。$nextpage$

南非:个人承担一定费用

南非由交通部牵头修订和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级别和工作需要,申请配备不同档次的轿车,并由个人承担一定的费用。

具体做法:副处长级以下公务员只能配排气量1.6升以下的国产车;正处长至副局长级别的官员可配备排气量2升以下的国产车或进口奔驰牌、宝马牌等名牌轿车。至于正局长以上的官员,不论什么级别,在购车时需自己支付1/3左右的购车款。车子越好,自己交的钱就越多。

日本:严格限制公车数量

各部门内部用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领导专用车,另一类是公用车。严格限制专用车数量,如总务省2000多名工作人员,拥有52辆公务车,其中24辆是领导专车,另外28辆是公用车。通常,包车和租车占公务用车较大的比例。政府机构也不开班车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鼓励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国外政治人物公车私自用 后果很严重

华盛顿的“公车门”

2011年2月,美国首都华盛顿曝出一个小小的“公车丑闻”。

华盛顿,即哥伦比亚特区,乃美国的首都,直属于国会,算是美国的直辖市了。按照传统,该市的市长和市议会主席都能享受由市政府租用的公车。今年刚刚当选的市议会主席,是40岁出头的民主党黑人政治新星布朗(Kwame Brown)。他刚刚当选,就在选择公车时要了个豪华型的林肯SUV。

本来,这种档次的车作为堂堂世界帝国首都市议会主席的座驾,也是合乎规格。但是,两个地方出了问题。第一,如今美国正陷于经济危机中不能自拔,华盛顿市的政府财政赤字就高达4亿美元。第二,这位布朗主席口味太挑,他说好要辆里外都是黑色的林肯,但等车到了后发现内部是灰色的,心里不爽,又去换。结果又来了一辆,发现内部为褐黑色,还不中意,不过也没再说什么,就留下来用了。这引得《华盛顿邮报》刊登了两辆豪华车的新闻:为租这两辆车,市政府每月要掏3800美元!这相当于一套公寓的房租了。

此一消息传出来,立即民愤汹汹。一位60岁的环保部雇员发飙:“就是一辆豪华车也太多。为什么要那么大一辆车?用来干什么?这是首都政客贪婪和挥霍的一个经典例证!”布朗先生不敢怠慢,马上发表书面声明,称两辆车这样高的租金无论如何无法接受。他立即决定把正用着的第二辆林肯退还给市政府,并自己掏腰包偿还市政府为此支付的花销。从此以后,他将用自己的车了。不过,媒体穷追不舍:布朗先生掏钱支付了第二辆林肯,第一辆谁来埋单呢?共和党人口口声声,要布朗为两辆车付钱。布朗解释说:第一辆在上任前就退回去了。他本来以为这是租车公司没有送来顾客要的车,属于服务不周,退回去乃例行公事,并不会花费政府的任何钱。但事隔几天之后他才知道,车没有退回,而是作为市里公车队的一员保留。当然,他没有许诺要为此掏腰包。

这时出来为他辩护的,是华盛顿市长。市长坚称,市政府租用了几辆林肯,布朗要的第一辆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这些车乃政务必须,特别是有安全保卫的任务。怎么能让布朗自己掏腰包呢?此番解释,倒也合情合理。毕竟华盛顿是国都重地。市长和市议会主席是当地政府中两位最重要的政治家。有公车执行保卫工作,乃多年的老规矩。其他市议会议员,在有些场合也难免要使用这些车辆。这种安排在正当的政府开支之内,从来没有什么争议。何必现在如此小题大做?所以,估计这小小的“公车丑闻”自此就算过去。

此一桩小事,给我们留下的教益甚多。廉洁的政府,必须有强有力的公共监督。这种监督,又必须有切实的制度保障。这一“公车丑闻”之曝光,直接原因还是美国有一个《信息自由法案》。《华盛顿邮报》根据这一法案所赋予的权利,从政府的电子邮件中发现了此事,立即捅出来。结果,政府官员虽然并没有作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也迫于公共压力退让,最后自己掏腰包为过于昂贵的公车埋单。纳税人由此才会放心:自己选出来的政府,不至于拿纳税人的钱挥霍无度。

德国前卫生部长公车私用 累社民党选举遭惨败

2009年7月,时任德国卫生部长乌拉·施密特的公务车失窃,这本来算不上多大的新闻,但媒体揭发施密特座驾失窃的地点是在西班牙度假地,她公车私用的行为也由此曝光。

事情曝光后,引起德国朝野轩然大波。各界纷纷用“丑闻”两字定性此事件,要求乌拉·施密特解释她为何公车私用,浪费纳税人的钱。

由于当时德国即将举行议会选举,施密特公车私用的丑闻不仅令她本人政治前途尽毁,连当时其所在政党社民党的总理竞选人也深受牵连,虽然总理竞选人为此宣布与施密特划清界限,不过,社民党最终在议会选举中遭遇历史性惨败。

美国议员公车儿子用 偿还5682美元

2010年12月,美国密歇根州国会议员约翰·科尼尔斯因把属于国会办公室的公务车借给儿子用,而不得不向美国财政部偿还5682美元。

2009年感恩节当天,科尼尔斯的儿子向底特律警方报警,声称他有两台电脑和价值2.7万美元的演唱会入场券被人从一辆凯迪拉克轿车中偷走。经调查,这辆轿车是政府配备给科尼尔斯执行公务时使用的。此外,科尼尔斯的儿子在去年9月收到一张超速驾驶的罚款单,上面显示他驾驶的是同一辆凯迪拉克轿车。事件使科尼尔斯把公务车借给儿子使用的事实曝光。

事后,科尼尔斯向公众承认错误,并表示向政府偿还公车私用的相关费用。科尼尔斯最终向政府偿还5682美元。他表示,实际上的花费远没有那么高,但他是按最高标准估算的,希望这能确保美国纳税人不会因此而承受任何经济损失。

“欧盟总统”范龙佩身陷“公车门”

2010年10月,有“欧盟总统”之称的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赫尔曼·范龙佩被批得灰头土脸,原因是他用配发的公务车,将他与家人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送至巴黎的戴高乐机场,而此行与公务无关。

英国媒体称,去年8月,欧盟的3辆S级奔驰轿车载着他与妻子、4个孩子以及其中两个孩子的配偶,行驶260公里赶到戴高乐机场,一家子从这里乘坐航班前往加勒比海度假。接下来,范龙佩的轿车和司机一直在巴黎等待,直到他们度假结束后,又将他们从戴高乐机场接回布鲁塞尔。

如果是从出租车公司租用3辆S级奔驰轿车,再加上支付给司机的费用,总花费约4.2万元人民币。最后,经媒体披露后,这次旅行的私人花费部分最终全部由范龙佩本人支付。

在欧盟,挪为私用必须支付费用,严重违规者还会锒铛入狱。1995年,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朱塞佩·布赞卡与妻子外出旅行,曾私自使用公务车到达游船停泊的巴里市港口。2002年最终被判6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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