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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的农行海南窝案

baijian 2011-12-01 17:48:00 编辑组稿/堇钰 总第113期 放大 缩小

 

据《海南日报》的报道,2011年11月8日,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的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临高县支行原副行长陈建学来到海南省检察院投案自首,结束了非人的潜逃生活,并为8年前犯下的金融大案接受法律的处理。这标志着在法律威慑力和政策感召力下,在海南检察机关坚持不懈的追捕下,轰动全国的“12·17”专案主犯陈建学成功归案。

经过海南省检察院调查,该案共立案查处贪污、挪用公款34人,63人被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给予行政处分。

曾轰动全国的大案

例行检查,查出400万元违规贷款。2003年12月15日下午,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内控综合评价小组在临高县支行加来营业所例行检查,发现库存现金长款(即多出的款额)4.8万元。同时小额贷款检查显示,2002年12月3日至2003年8月4日,该所发放的一笔400.5万元小额质押贷款没有存单做质押,并在查库中发现短款4.8万元,怀疑涉及相关人员职务犯罪。

对此,营业所出纳员王胜九称,长款是其兄收购辣椒款,由其代为保管,所以并未入账。但对于400余万没有质押的贷款,没有人能解释清楚。知情人士事后透露,时任农行临高县副行长的陈建学此前一天得知省分行内控评价小组要前往加来抽查时,致电加来营业所有关工作人员,要求将营业所问题账目做平。但由于时间仓促,尚有400余万小额贷款质押存单没有来得及做虚假质押。短款4.8万元则是由于时间过急,平账者算错账目所致。

经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调查组核查认定,该所办理的小额存单质押贷款绝大部分为虚假贷款,这些问题账目均发生在临高县支行原副行长陈建学(由加来营业所主任升任)在任期间,因此陈建学有重大作案嫌疑。然而,此时已经找不到陈建学了。东窗事发后,陈建学闻风潜逃。他从儋州农行提走现金70万元,于12月16日下午驾车逃跑。

随后临高县支行向临高县检察院报案。由于案情重大,此案由省检察院组织力量直接查办。检察机关侦查后发现,陈建学案涉及人员多、范围广、涉案金额大,鉴于此,海南省检察院从全省13个检察院抽调了30多名骨干整体作战。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专案组相继立案查办了2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并将其中涉嫌其他犯罪的6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另据了解,农行海南省分行已对63名相关经济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9人为支行行长、副行长。

2004年1月5日,由海南省检察院、农行海南省分行、临高县检察院数十人组成的专案组(“12·17”专案组)进驻临高县,查处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陈建学在任中国农业银行临高县支行加来分理处主任期间,利用支行管理松懈的漏洞,操纵营业所相关人员采取直接盗支企事业单位存款、虚增存款、发放虚假贷款和虚假挂失、提前支取储户存款等手段贪污挪用公款。该案件形成的风险资金总额达3000余万元。而主犯陈建学个人涉案总额达2300余万元。

“该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多,又发生在金融单位,当时一度轰动全国。”海南省检察院负责办案的一位检察官表示,陈建学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案是2003年海南发生的最大一起经济案件,是当时海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最复杂、涉案人员最多的案件,个别涉案单位几乎是“全员作案”。

2005年4月,农行海南省分行向下属各级党委下发了《关于违规违纪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陈建学案共造成风险资金总额3265.3万元,其中对公存款2272.3万元,信贷资金893万元,定期储蓄100万元。

一位主办此案的检察院专案组成员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上半年,所有账目已经基本查清,剩余工作就是调查、取证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起诉。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加来营业所存在直接盗支企事业单位存款、虚增存款、发放虚假贷款和虚假挂失、提前支取储户存款等多种严重问题和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几乎所有已知的金融犯罪手段都能在此案中找到。”上述专案组成员介绍,陈建学案在涉案金额方面并未创下纪录,但作案手段多达十余种。“为了应付案件的复杂性,这次检察院尝试了多种办案模式。”该人士说,“无论是横向不同部门联合,还是纵向同一系统人员调配,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有一个案件我们总共有三个分院的力量在调查。”上述人士粗略估计,陈建学一案,调拨的检察院人力涉及到全省一半检察人员。

海南省检察院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陈建学涉案金额较大的是非法集资行为,即高息揽储。据悉,仅从海口琼山区某局即揽储600万元,而该笔款项全部被陈建学挪用,并未存入银行。

临高农行一位人士告诉记者,陈建学作案主要是两种:一种是通过质押虚假定期存单;一种是虚开客户支票,挪用客户资金。质押定期虚假存单首先是私刻公章,制造虚假存单,然后通过信贷员资信调查,陈本人签字审批同意,再由会计出账转到客户账户。而利用虚假支票挪用客户资金,主要是利用银行留有客户印鉴便利,私刻客户公章、法人代表章,制造客户的虚假支票,然后由陈审批,会计做账、记帐员记账、再由出纳将钱转出。

“必须有陈建学、信贷员、会计、出纳、记账员等几个环节的工作人员串通才能做到万无一失。”上述农行人士表示,“最恶劣的是他们有时甚至连虚假支票都不做,直接从客户账上转款。”

“全员作案”

专案组人员认为,这个案件之所以区别于以往的金融案件,主要是涉案人员太多,可以用“全员作案”来形容。此前,农行海南分行已经对6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这些人员的工作岗位包括对公、储蓄、信贷、检查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加来营业所在陈建学担任主任期间的员工更是全员除名,“甚至轮岗至该所的人员也被开除了。”

受陈建学案牵连,临高县农行原两任支行行长钟玉亮、方国盛,副行长赵伟,加来营业所主任桂某,营业部原主管会计黄丽江,海秀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某,乐东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陈某等共计13人被移交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此外,原农行临高支行党委书记、行长符永平被处党内留用察看处分,时任临高支行副行长、纪委书记王实被撤销党内职务,扣发12个月考核性工资。

已经宣判的有:原加来营业所会计虞振,因与陈建学挪用对公账户资金并贪污,已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原加来营业所主任会计黄丽江,因伙同陈建学贪污被判10年6个月;农业银行临高县营业支行计财部原副经理王林峰,在发现加来所账目存在问题时,没有上报并收受陈建学贿赂,与陈共同挪用公款,被判刑5年。

2011年11月8日,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周廷星一脸兴奋,耗费他们8年精力的金融大案主犯——中国农业银行海南临高县支行原副行长陈建学归案。周廷星说,“12·17”专案不仅是2003年海南案值最大的经济案,而且案件最复杂,作案手段达20多种,作案无规律,无章法,而且几乎每天都作案,随意性很大。陈建学把银行当成他家开的一样,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采取直接盗支企事业单位存款、虚增存款、发放虚假贷款等手段贪污挪用公款。另外,该案涉案人员多,立了34个案件,追究刑责的有34人。

公安部、检察院的8年高压态势

为抓捕陈建学,海南省检察院协调公安等部门曾先后多次组织数百名警力对陈建学可能藏身的村落和山区进行拉网式搜捕。海南省公安厅发布2004年1号通缉令,并上网追逃。2005年4月7日,公安部发布B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在全国范围内通缉犯罪嫌疑人陈建学。在当时省公安厅发布的通缉令上关于陈建学的个人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陈建学,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身高1.73米左右,体重85公斤左右,个头大,体态健壮结实,海南省临高县人,原任中国农业银行临高县支行副行长,住临高县加来镇。案发前留背头,仪容整齐,会讲普通话、海南话、临高话三种话。

而海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在陈建学近8年的潜逃时间里,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对犯罪嫌疑人陈建学的追捕工作,省检察院领导多次听取追逃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针对追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次与临高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同时依靠当地公安机关、基层治保组织,发动当地村民群众积极地查找陈建学的去向和藏匿地点。

8年来,检察机关始终保持追逃工作的高压态势,缉拿陈建学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每年的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检察机关都安排警力进行摸排守候,根据掌握的情报线索,多次组织警力对陈建学可能藏匿地点进行搜捕,并先后派员赴湖南、广西等地搜寻陈建学。但一直没有抓捕成功。

“当年专案组全体成员整整干了一年多,成功追回赃款赃物1000多万元。案件的档案装满整整13个柜子。”周廷星说,“投案自首是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唯一出路。”

犯罪嫌疑人最终主动投案自首

海南省检察院先后多次派员对犯罪嫌疑人陈建学的亲属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陈建学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011年9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陈建学通过其亲属到省检察院表达投案自首意愿,海南省检察院领导亲自接待了来访的陈建学亲属,敦促犯罪嫌疑人陈建学早日投案自首。

2011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9月2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指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两部两高的通告发布后,海南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再次敦促陈建学亲属劝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011年11月8日,在法律的威慑和政策的感召下,逃亡近8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陈建学到海南省检察院投案自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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