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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公开选拔应加强监督

baijian 2011-11-02 21:46:53 总第111期 放大 缩小

2010年11月,山西省水务局原局长都洁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万柏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从被任命到被批捕,这位博士局长仅仅在任3年。这位由公开选拔上任、被寄予厚望的“女博士局长”获得权力不久,马上开始了腐败行为。经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中,都洁多次向基层干部索贿、受贿,通过虚报项目套取财政专项资金。

有关专家指出,都洁腐败案在当下具有警示意义,如何加强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应该引起重视。公开、透明、公正地选拔各级官员,本应是官场的常态,官员通过有序竞争,能够展现自己的才华,传递自己的抱负;公众可以通过“公开选拔”等形式,得到自己的知情权,获取参与权,行使表达权。受到公众委托和授权的官员,不仅要对上级负责,更要对群众负责。

如今,官员公开选拔的新闻在各地常见诸报端,从中央到地方,公开选拔选聘正改变着中国官员的晋升格局。

□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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