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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贪污会计引发的思考

baijian 2011-10-13 18:20:39 编辑组稿/堇钰 总第109期 放大 缩小

 

据新华网湖南频道报道,刘迪因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小硕鼠,大贪污”,动辄千万元的故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但当再一次看到这样的案例时,仍然避不开用“触目惊心”这样的字眼来加以形容。

凤凰网论坛:

小会计贪污,何以得手?

刘迪案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不光犯罪嫌疑人是正正规规的会计,而且发生单位是堂堂的地方税务局,更因为其中有几个难解之谜。

其一,时间跨度之长。报道中说,刘迪的犯罪行为的时间为2000年7月至2010年10月,也就是说有长长的10年零3个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发生了那么大的贪额,一个从事税务管理的机关,怎么可能那么“业余”,在案发前竟“麻木”到如此程度?

其二,私开支票之多。报道说在这三年中,刘迪私开发票达188份,平均每年达61份,也就是说平均每个月达5份之多。以这样的开法,赫山区地方税务局没有一个人发现异常?

其三,贪污数额之大。刘迪采取的手法分别为取现、转账,且数额达17210356.27元之巨。按理无论是办理取现和转账,都该是出纳行为,而银行方面应该知道刘迪身为会计,为什么没有发现蛛丝马迹?而且那么大的款额,为什么没有引起怀疑?

其四,财务管理之乱。堂堂税务局,按理该是财务制度非常严格的地方。支票管理、印鉴管理均该“分而治之”,而怎么会发生会计一个人就可以全部搞定的情况?

其五,罪犯家属失察。报道说,刘迪还采取私开支票转账的方式,挪用公款123万元,用于其父母经营活动。以123万之巨,其父母难道就丝毫没有怀疑?

其六,挥霍目标不小。报道说,所贪污的公款均被刘迪单独或与其男友邬某某用于赌博、奢侈消费。如果赌博不能发现,那犯罪嫌疑人的奢侈消费,难道全局上下、乃至亲朋好友全都成了“睁眼瞎”?

有那么多疑点在,税务局有那么多人,包括银行,那么长时间里,让巨额资金在通过一个人的手流转,竟没有一个人生疑?

何以得手?因为在犯罪嫌犯人发生犯罪行为时,那是一个无人之境,是一个真空。甚至连一年一度的财务审计,也成了名存实亡。这样的案例发生时,是不是对所有政府机关和相关单位再次敲响了一记重重警钟?

新华论坛:

小会计的大贪污 警醒了谁?

一个“小小”的地方会计,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成为了“益阳第一贪”,其深层次问题不能不让人思考,其腐败轨迹也不能不让人警醒。

基层人员该修身心。刘迪的贪污起源于自身打牌赌博的恶习,归结于自身无休无止的物质欲望。古语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但是,翻开中国贪污史,个人前程毁于微小细节的又岂止刘迪一人?广大的基层工作人员都应该以刘迪的堕落为警戒,严于律己,端正个人生活作风,加强个人党性党风修养,时刻怀有危机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要求为目标,正确树立个人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金钱观,用高尚的道德情操来抵御贪欲的腐蚀。

领导干部该树榜样。担心自己的问题被发现,刘迪主动向分管财务的赫山区地税局原局长张某坦白了自己贪污、挪用公款347万多元的问题。然而,张某不但没有追究其责任,反为其“出高招”,进一步“成全”了刘迪的贪污之路,最终也导致了自己的“落水”。领导干部要分清楚公法私情、是非对错,对于损害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的下属,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须知徇私舞弊是对他人的纵容,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国家和党所赋予的职权的亵渎。领导干部也必须以高的觉悟和铁的纪律要求自己及下属,以身作则,用大公无私、清正廉明的个人品格在部门树立好榜样,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廉洁气氛,让人在风清气正的环境里做到“爱正气、学正气、有正气”。

监审部门该做实事。“只要会计、出纳或者分管财务的局长任何一个人哪怕较一次真,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负起自己的责任,刘迪都不可能得手。”办案检察官如是说。刘迪贪污路上一路绿灯,历经十年才被抓个现行,追究起来,监管审核人员难辞其咎。这次事件,给监审部门亮起了红灯、敲响了警钟,监督审计相关部门必须抓住机会,作出深刻检讨和反思。一方面,必须要规范、完善监督审核制度,查找不足,弥补漏洞,争取让那些想钻法律空子的人无隙可寻、无缝可钻。另一方面,更要重视监督审核工作,加强监审力度。要本着求真务实、敢于较真、为国尽职、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能和审核对象“讲交情”、“给面子”,让责任重大的监审过程变成浮于形式的“走过场”。

小会计的大贪污是由于违法者自身的不知足、领导干部的不正气、监审部门的不作为共同造成的,它的出现绝非偶然。刘迪的犯罪之路警醒着每一个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员。

乐山新闻网:

地税局女会计贪污 该打谁的板子?

太不可思议了!地税局也太有钱了!居然让一个女财务贪污10年之久不被发现,直到去年年底才案发,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惊讶!10年之久!贪污挪用公款达1800多万之多!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是这个会计太有才,还是领导不监管?这“板子”到底该打向谁?据报道说,在庭审的当天,数名益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到庭旁听,发案单位赫山区地税局居然组织干部职工100余人旁听庭审,说是予以警示?!是谁能让她一个小小的财务贪污达10年之久?又是谁给她大开贪污的方便之门?难道这只是女会计的错?难道庭审的只是她一人?这“板子”该打向谁?

大家先看看这1800万是怎样贪到的。从报道的内容分析,这位女财务只有中专文化,在担任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经费会计期间,自2000年8月至2010年10月8日,10年之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方式侵吞、窃取、骗取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公用经费共计14962663.03元;采取直接用支票从单位开户行取款或转账的手段挪用单位公用经费共计人民币3477693.24元。

太不可思议了!就是这么一个女子,在10年之间贪污挪用公款竟然高达1800多万元。看后,你第一反应是什么?能怪人家“贪财、贪色、贪赌”;能怪人家家长放纵其行为;能怪人家税务局没有监管制度?好像都不能怪!那怪谁呢?只能怪税务局太有钱了,少了1800万都不知道。或者是说知道了也无关紧要,因为我“不差钱”!否则怎么解释?

这一起发生在税务局的贪污案,太具讽刺意味了!人家单位成千上万的票据都能查个水落石出,自己的事情难道就会不知道?笔者绝对持怀疑态度!因为笔者从事企业经营快20年了,对财务制度管理比较清楚,就报道的几点: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向大家做个简单解释,你就知道了。

说到隐瞒收入,这是纳税人的钱,财务是不会直接到商户那里收取的,下面都有税务分管员在操作,纳税人也是到指定的窗口缴纳的,手里都是有票据的,只要每天一汇总就知道了,出了问题就要问领导!说到虚列支出,这个也不是很好虚列的,它有一整套程序和手续,相信税务部门比企业的还要完善,即使造假,也只能是一个月或一个季度,说的不好听再多也就一年,出了问题,怪谁?问领导!说到支票冒领或转账就更要问领导了,支票的管理更有一套方法,即使成功也就一两次吧,十年之久如何解释?问问领导就知道了!

说一千道一万,笔者总觉得可能是地税局这钱来得太易了,没人心痛!因此,笔者认为,这10年之久1800万的百姓血汗钱被贪污的背后,有着太多可怕的东西!据报道,因这个女财务贪污、挪用公款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地税局有三人涉嫌犯玩忽职守罪,已接受赫山区法院的审判。在笔者看来,这问题的背后怕是没有那么简单!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会计一个人是不可能贪污达10年之久的!什么“三人涉嫌犯玩忽职守”已接受审判?这三人是不是领导?是多大的领导?弄不好,又是一个玩“民工顶包”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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