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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腐何成国企毒药?

yangguangjujiao 2011-09-07 10:54:48 编辑组稿/李璇 总第107期 放大 缩小

 

受益人错位,国企失信于民

国企腐败引发的国企利益受益人错位,导致国企失信于民,进而引发国企无法弥补的伦理危机。国有企业是国有资产的一种存在形式,它的本质是为国民提供民营企业无法提供、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为全体国民服务。当中央企业恶炒地皮、争抢“地王”,不断仗其垄断地位与民争利,攫取超额利润的同时,导致国民从经济增长中受益的社会福利严重不足,增大了贫富差距,进而引发民怨升级,一定程度上在公众的心中埋下了憎恨的种子,而这种不满有可能转移到国有企业的“婆婆”政府身上,引发对政府的不信任,一旦政府公信力降低,公共政策的有效性也就大打折扣。

同时,国企负责人的收入与国企普通职工的收入差竟有几十倍乃至上百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不公,贫富差距在加速增大。而国企负责人令人瞠目的高收入是以国企职工的下岗、收入减少和社会成本的增加为代价的,以一种远期的预期净收益来试图说服以劳动集团为主的利益受损阶层提高对待改革的热情,效果不会理想,出现“改革的冷漠症”。按照著名的福利经济学家卡尔多标准,因改革获利的一方应当补偿因改革受损一方,当受损一方所获得的补偿高于他们所提出的要求,这种改革是社会合意的改革,否则是不正义的,如果用卡尔多标准来衡量中国的国企改革,我们是有理由置疑国企改革的正义性和妥当性。

干部任用 组织失误

历史上,执政党为了巩固执政地位,在国企中重视培养了一大批政治觉悟高,自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增值的国企干部,但是,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一些干部的文化素质较低,市场经营能力较差。国家长期在经济工作上的政策偏差,一些人歧视知识分子的思维方式等原因,形成了国企后备干部综合能力较差,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历史问题。

改革开放之后,知识型人才的要求使国企面临着在知识分子中选拔培养干部的急迫任务,由于需求的迫切性,使考验和培养的必要阶段和标准就让位给了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迫切需要,革命化的要求却被一些人看作是选人用人上的阻力。以致在较短的时间内大批量、快速度的提拔使用的知识型干部充实到了企业各级管理层。有的企业甚至在重要的组织人事岗位上启用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和基本政治业务素质的高学历人员,甚至在把握政治方向的党群高管岗位上也以学历优先取代了对政治素质的要求。致使在许多企业的管理层中凸显出了迷失行业、专业管理概念的严重问题。重视高学历、忽视专业性;重视知识化、忽视道德准则等现象广泛存在,甚至一度出现了只要有人说是“能人”“有才”等评价的人员就会被快速启用。从而导致国企管理权逐渐落入了一些擅长投机的社会政客手中。

盛行权钱交易

在国有企业管理上的不成熟成就了一些人“捞取第一桶金”的梦想,在国企中首先得到第一桶金的人又成为了一些党政官员的结交对象,权钱交易的诱惑导致了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无动于衷的社会现象。

由于利益趋同,这些人利用党和国家在国企管理上的经验探索期出现的错误,打着“效益优先”的旗号,公然在国企积极网罗起了“利益共享”团伙,不断结识网络价值观相同的同类同伙。以致从1993年开始邢机公司从起初的党委某些人卖官逐步演变为企业工会组织、团委,甚至企业行政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无处不回避的权钱交易行为。

谁有能力挣钱,谁就是符合潮流的人选,谁就会得到企业的投资资金;谁想得到企业的投资资金,谁就必须结交企业当权者,成为“利益共享”团伙成员。其结果,谁敢喊出大话、承诺未来的高效益谁就会得到赏识,就有权利用企业投资发展自己的实力。置于效益产生的依据是否科学合理、遵章合法已经被所谓的“建设热情”所取代。

事后证明,这些投资大部分最终成为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主要渠道,进而演变成形式多样的权钱交易。国有资产流失成为了“交学费”,权钱交易的“第一桶金”却成为了这些人以钱换权、又以权捞钱的发展资本。

从几箱大中华香烟、茅台酒既可以取悦于省市高管到直接进行权钱交易;从利用各级党政高官到企业考察、视察的机会请客送礼到麻将桌上大笔的财产输送直接收买高官;从年节小额礼金到公开的大额货币交易,最终发展为国企高管明码标价、摆平违法事件引用“价值取向”理论。

权钱交易的网络无限扩散,监督环节被渗透到直接操控立法、决策,导致大量国有资产非法进入利益团体或者流入私人腰包。

一把手专制 “放权让利”

监督机制缺位,形成国企一把手“一言堂”的领导体制,一言堂就会失去企业管理民主,专制管理盛行。专制导致腐败,甚至破坏企业管理层的稳定。尤其是在资源调配便利,成交额巨大的国企之中,管理层靠自身道德只是一种幻想,类似百万买名酒这样的事件,自然会层出不穷。

百万买酒这样的事情在中石化堪称小事。中石化搬新家,一个大楼的装修费用就高达2.4亿元;仅仅一个吊灯的花销就高达数百万元,一个被判了死缓的前掌门陈同海,其个人每天消耗的公款就高达4万元,每年报销的招待费用更是以数千万计。如此奢华、腐败的行为发生,足以证明中石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只是摆设。

中石化只是国企的一员,不少国企存在财务管理和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存在的巨大缺陷。尽管不少国企旗下拥有多家上市公司,这些上市公司也都按照《公司法》建立了董事会,但董事会成员和经营班子成员基本由集团公司领导决定任命,而集团公司又是总经理“一言堂”式的领导体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人员高度重合,决策与执行重叠,实质上仍没有改变“一把手”领导体制。

以湖北为例,根据该省2010年8月的一份通报,5年来该省共查处国企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544件,挖出“蛀虫”1789条。其总结的当前国企腐败的主要特点是:一、企业“一把手”违纪违法突出;二、涉案金额巨大,影响严重;三、拉帮结派,上下勾结,窝案、串案明显增多。

对此局面,国家层面早有所察。几经考察调研,开始期望从制度设计与改造层面加以突破,也早已付诸行动。

双重体制下定位缺失

中国由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沿袭,国有企业曾经是最普遍而广泛的企业组织形式。遍布于竞争性领域和非竞争性领域。经过20多年的改革,在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中,竞争性领域中的国有企业已经大幅度减少,中国已形成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资本三足鼎立的竞争格局。也就是说,中国企业目前在竞争性领域中的各个行业里,基本已经是完全竞争态势,随着市场的饱和,企业大多处于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状态,利润率已经平均化,无超额利润可言。但是,在非竞争性领域,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一直被国有企业垄断。这些行业,有的是自然垄断性的行业,有的是承担政策性任务的行业,有的是利润率较高的垄断性行业,这些行业所有制门槛高筑,被国有企业圈地而居。

要知道,这些命脉行业和关键部门,大部分都是利润回报比较高的。央企之所以能获得高额利润,主要拜央企所在的行业所赐。从最近3年以来的央企经营业绩看,利润排名前40强的企业,瓜分了央企95%的利润,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等行业。

政治与经济双重体制的逆向挤压是国企腐败高发的动因。一方面,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依旧是以行政化手段为主,自上而下的公权力对国有企业起到决定性作用,而国企正是依赖这种公权力,获得民营企业无法企及的超额垄断利益。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具有市场经济主体的属性,在国家监管、社会责任与公益目的极度弱化的情况下,多元化的经济行为和经营方式又成为其谋取私利的重要途径。

国有资产缺乏制约机制

国有企业名义上是全民所有,实际上全民只是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上的所有,全民不可能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监督。由于存在着由人民到政府再由政府到具体管理者的多重委托代理体制,致使国有产权中各项权力主体责权利关系相对模糊,再加上国有产权所特有的公共性,导致尽管产权的归属是明确的,但产权的维护机制是虚弱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大权独揽,不仅掌握了企业的经营控制权,还掌握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一旦负责人“败德”,腐败也就成为自由落体一样的必然结果。

国企高管腐败和窝案频发,危害深重。国有企业掌握着巨大的国家资源,无论高管利用权力搞权钱交易,还是直接贪污私分,抑或挥霍浪费,都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国有企业腐败现象不严加治理,也会影响企业凝聚力和生产经营秩序,导致人心涣散,创利能力和竞争力下降,甚至酿成重大事故。中石油下属大连新港中石油原油储备库发生爆炸,就是企业管理薄弱引起的。放任国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还会侵蚀执政基础。国企是国家经济支柱,一旦这一支柱被侵蚀或削弱,中国政治体制赖以生存、运行的基础就会发生动摇。

管理存在漏洞是导致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重要客观原因。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大权独揽,监管失控。如云铜集团在1995年至2006年长达11年时间里,邹韶禄身兼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三职,集企业党务、决策和经营管理权于一身,除了在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干部任用中受贿外,还大肆弄权。他多次未经任何程序,同意余卫平将云铜集团巨额资金无偿转借其他企业或垫款以及提供担保等,至案发时未收回的资金达近9亿元。二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不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不力。股东大会没有按时召开,董事会名存实亡,监事会监管不力,纪检、审计、工会等部门不能发挥作用,必然导致企业内部机构虚设化和企业决策程序形式化,为个别人把集体决策变为独断专行创造了条件,更为一部分人在企业资金使用、产品购销以及子公司管理等重要环节和重大事项上搞暗箱操作、大肆损公肥私打开了方便之门。三是财务管理混乱,国有资产被肆意挪用或侵吞。

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些企业领导只关注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本该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的组织生活、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形同虚设,党组织软弱涣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

垄断利益集团强势谋利

在国企改革的进程中,必然会导致国企内部的利益关系的分化,形成以第一把手为核心的强势利益集团。该利益集团与企业内部人数占绝对优势的职工利益是完全对立的。他们掌握着国企的内部控制权。他们一方面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幌子,尽其所能压榨国企职工的剩余价值。另一方面,他们又鼓噪市场理念,利用市场规则来屏蔽政府的干预和监管。他们荣辱与共,铁板一块,国企成为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法外乐园。尤其是国企负责人出现恶意行为,其风险必将是巨大的,不胜枚举的腐败案例足以说明这一点。

在当前的基本经济制度下,能够对垄断利益集团形成制约和博弈的或许只能是广大民营企业。治理垄断利益集团,首先应该让垄断利益集团的利益输送通道曝光。同时能有效地制约和监督利益集团。经济学的基本逻辑表明,个体行动要快于集体行动,具体利益会强于抽象利益,相比于利益集团,国家或社会都有点虚。这就决定了,形成不同利益集团的牵制和博弈非常重要。在当前的基本经济制度下,能够对垄断利益集团形成制约和博弈的或许只能是广大民营企业。据全国工商联研究室的数据,目前民营经济对中国GDP的贡献已超过50%,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半以上来自于民间投资。

治理垄断利益集团是有难度的。但大环境应该说是好的,不像过去,在国企改革及相关问题上,存在一种姓“社”还是姓“资”的意识形态,如今更多的是利益冲突,一个相对纯粹的经济问题。而从经济效率讲,也从市场竞争看,垄断集团是难免被淘汰的,这已从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充分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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