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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传销”的红与黑

yangguangshehui 2011-08-04 21:07:54 编辑组稿/李璇 总第105期 放大 缩小

 

有人说,现在的慈善业已是乱象丛生。而在这当中,江苏人潘锴红的行骗路径非常典型。从获刑传销客到慈善家,潘锴红仅用了两年时间。也正是这两年,他从一个寂寂无名的落魄客商,摇身变为与政商要人合影言欢的显贵名流。

通过大手笔捐赠吸引关注。攀附权贵,大肆对外宣扬与政商名人合影和相关荣誉。利用“名人效应”到处圈钱。其独特之处在于,假借慈善名义、变用传销手法、非法吸纳公众存款。他的这种手法被称作“慈善传销”。

2011年2月,南京黄埔露灵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潘锴红以非法吸纳公共资金罪(下称“潘锴红案”)被捕。到目前为止,“潘锴红案”已涉及到全国十几个省份,涉案金额早已超过之前所报道的5000万元。

而在他之后,各种“诈捐”、“作秀”、“伪慈善”、“无证基金”仍在横行无忌。如何形成制度对“伪慈善”予以监管,已成为慈善组织的当务之急。

曾是“资深传销人”

潘锴红又名潘开红,1968年出生于江苏省射阳县。潘锴红是其2008年从狱中出来后所改的名字。

潘锴红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算好,一位与其第一次接触的受害者是这样评价他的:“眼眶深陷,眼神阴柔,让人无法生出信任的感觉。”前期潘锴红之所以能骗到这么多人,除了骗局比较高明,还因为潘锴红的三寸不烂之舌。这又与他个人早期的经历有着莫大关系。

据知情人称,他初中毕业后就离开了家乡,做过推销员、开过出租、搞过建筑承包、还干过职业经理人,营造出了一个从低层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企业家形象。关于这段经历,因为没几个人知道,所以记者无从考证。

但潘锴红的一位射阳籍老乡说:“在90年代末,潘开红从安徽回来,向别人吹嘘自己和国外一家知名公司合作,已投资了几个亿,事实上就是回村子搞传销,也骗了不少人,所以他在村子里名声很差。”

“到射阳县阜余镇去打听打听这人吧,资深传销人,前两年因传销被抓……关注这家公司和潘总的朋友可以静观一阵,会有好戏看的”,在潘锴红被抓之前就有网友在论坛中说到。

2005年2月,潘锴红就已被海安警方网上通缉,因为潘锴红假借西安圣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西安远光高新生物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推销远光保健品为名进行非法传销。

2006年1月,潘锴红被海安警方拘捕,原因也是非法经营,只是此时的潘锴红是江苏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品红麒麟仅仅是原来传销的远光保健品换了一个包装。同年12月,潘锴红因非法经营罪被海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10万元。

傍“慈善名人”打圈钱算盘

2008年1月,潘锴红从狱中出来后来到南京,找到了以前与自己搞过传销的付燕(化名),为了新的发财大计两人一拍即合,代理了一个叫“露灵滋”的韩国品牌,成立了“露灵滋化妆品有限公司”。

因为潘锴红坐过牢的关系,所以当时这个公司在注册时法人并不是潘锴红。法人名叫王晓强,是潘锴红的老乡兼司机。潘锴红是一个很善于利用老乡关系的人。后期黄埔露灵滋公司的31个中高层中,有23人是潘锴红的亲戚或老乡。

或许在最初,潘锴红是想正经地做生意,因为其代理的品牌“露灵滋”曾获得2009年“中国化妆品行业彩妆十大质量品牌”,尽管这个证书是他公司获得如“全国消费者满意重点推广品牌”、“中国质量500强”等荣誉称号中唯一可查的。

然而事与愿违的是,潘锴红做正当生意并不在行,一名在公司曾经工作过的人员称:“2009年底,整个公司的账面余额仅几万元,连房租都不够付”。2010年7月,潘锴红公司的力量突然壮大,这是因为有着丰富传销经验的李秀彦(化名)、杜盘军(化名)等人的加盟。

白下区公安分局经济侦察科的孙飞警官说:“‘潘锴红案’确实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骗局,李秀彦、杜盘军等都是这个团队的核心人物。”

2010年9月,“露灵滋化妆品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黄埔露灵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黄埔露灵滋)”,并更换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地点,然后重新开业。接着,潘锴红利用慈善靠上陈光标,并扮演陈光标的忠实“信徒”,复制高调慈善的模式,“慈善家”潘锴红给民众极大的错觉。这是潘锴红骗局的第一步。

据较早加入“黄埔露灵滋”的人回忆,新公司开业当天,进门便是一幅巨大的陈光标半身像,整个走廊都是潘锴红和陈光标的合影,潘锴红宣称,这都是他跟随陈光标去各地捐赠时的合影。与此同时,潘锴红在向市民推荐产品和公司时,直接告诉受害者,“这就是陈光标的合资公司,所以才叫‘黄埔露灵滋’。有全国道德模范和‘黄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做后盾,你们买的产品和投资收益是绝对有保障的。”

“陈光标”三个字对老百姓确实有很大吸引力。受害人张阿姨对记者说:“除了我确实见过有人拿了23%的高额回报,还因为听信了各种关于潘锴红公司实力非常强大的流言,尤其听说和陈光标有关系时,我更加放心了。”

张阿姨是一位下岗女职工,家中还有一个患尿毒症的儿子,为了获得高额回报,她除了拿走家中给儿子治病的5万元,还向亲戚借了3万元,至今她都不敢将受骗的事实告诉儿子。

但孙飞警官告诉记者,“警方从搜集的证据来看,没有发现陈光标和‘潘锴红案’及南京黄埔露灵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有任何的关联。”

“官方头衔”成骗局保护伞

当选为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是潘锴红整个骗局中最为成功的地方,也是他成功利用了慈善,击垮了民众怀疑的最后一道防线。

2010年10月22日,“黄埔露灵滋”向南京市慈善总会认捐了3000万的慈善冠名基金,超过之前苏宁认捐的2200万,成为南京慈善总会目前收到的最大一笔慈善冠名基金。

潘锴红通过这笔捐赠获得了他想要的媒体资源,一个寂寂无名的公司和人物成为媒体追逐报道的对象,即便在他被拘留的4天前,南京当地一家媒体还用了两个整版来宣传“持续行善”的潘锴红。

根据南京市慈善捐赠的相关规定,只要向南京市慈善总会每年捐赠一百万或一次性捐赠两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都会被授予慈善总会副会长的荣誉称号。

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的头衔和大量的媒体报道立马成为潘锴红推销产品的“信用凭证”。在潘锴红10月底当选为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后,他急不可耐地“抛弃”了陈光标的名人效应,公司门口改成了“黄埔露灵滋”慈善事业部,而门口还摆放着两样东西,只有购买了这两样东西才能购买“黄埔露灵滋”的产品和参与投资。

一样是盖有南京市慈善总会和“黄埔露灵滋”公司章捐赠证书,每人至少要捐赠20元,主要捐赠至南京市慈善会的“黄埔露灵滋基金会”。

周先生就是在听说潘锴红成为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后才购买了20万元的产品的,因为在他的概念中,南京市慈善总会是一个官方组织,而且潘锴红成为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时,他认为政府领导对潘锴红给予了肯定,这无疑增加了潘锴红的信誉度。这样的受害人还有很多,因此众多声音指向南京市慈善总会,认为其失职。

对此,南京市慈善总会张副秘书长向记者大倒苦水,“目前南京市慈善总会正式的工作人员才7位,平常要靠大量志愿者才能完成每年上亿的慈善捐款和救助,而且慈善总会并不是税务、公安、组织部这样的机关或部门,我们无法去审核每个捐赠者的身份或资金来源,全国的慈善总会都无法做到这一点,我们审核不到潘锴红资金的来源,但授予潘锴红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称号是符合程序的。这是我们慈善事业的漏洞。”

避免类似骗局上演是关键

这么一个“大善人”究竟捐了多少钱呢?记者从南京市慈善总会了解到,“黄埔露灵滋”向南京慈善总会捐过50万元现金和70万元的物资,之前有媒体报道的“黄埔露灵滋”捐赠都在这120万元之中。潘锴红向南京市慈善总会认捐的是3000万元留本冠名基金,一些对留本冠名基金并不了解的受害人很简单地就认为潘锴红捐赠了3000万元,潘锴红在宣传中也有意识的模糊留本冠名基金的概念。

按南京市慈善总会对留本冠名基金每年捐赠总额6%的规定,也就是说潘锴红需每年捐赠180万元,之前捐赠的120万元就属于那6%的捐赠,也是南京市慈善总会对潘锴红认定的最关键的一个因素。

按照“黄埔露灵滋”的规定,每月29日都是公司的捐赠日,潘锴红都会号召大家来捐款,捐给南京市慈善总会的50万也来自其中。而那70万元的物资大部分都是“黄埔露灵滋”公司的产品。

2010年的12月29日,南京市慈善总会的年度大会上,潘锴红号召公司员工捐款,他自己首先捐出了1万元,而这也是公司员工所见过的他唯一一次捐款。潘锴红在媒体中宣称在“露灵滋”成立的前前后后就捐赠过一百多万,此事更是无从查起。

但有一些受害者认为,潘锴红大笔资金捐给了南京市慈善总会,潘锴红还不出被骗的钱,就该找南京市慈善总会要。因此,潘锴红被抓后,在信息得不到有效沟通的情况下,南京市慈善总会已被群众围攻过几次。

南京市慈善总会在“潘锴红案”后也在反省,张副秘书长说:“‘潘锴红案’是慈善事业新形势下碰到的一个个案,这说明捐赠的人群更复杂,利用慈善达到个人目的的人也开始出现,而还在完善的慈善事业使得这部分人开始钻制度的空子。但我们也不要因噎废食,不能因为‘潘锴红案’而丧失对慈善的信心,只有在逐步完善慈善的各个方面后,才能使慈善得到更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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