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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会

yangguangshixian 2011-08-04 21:03:31 编辑组稿/毕晓宁 总第105期 放大 缩小

 

中国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庞大,业务模式不透明,运作并不为人所知;加上组织机构叠床架屋,日益庞大。正是这种“神秘”的存在方式,助推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愈演愈烈,并由“郭美美”事件爆发出来。

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表示,红十字总会对于行业系统红十字会的管理,是一种“指导性”关系。总会不参与对行业系统红十字会干部的任免,不拨给其工作经费,它的主管单位是商业联合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商红会不是独立社团法人,使用红十字标志,其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应由红十字总会来承担;它所遭遇的质疑,也应由红十字总会出面解释和澄清。

商业化的公益

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红十字会已经异化为这样一种组织——它与权力体系走得太近,又与商业世界结交甚欢。这几乎让人们忘了它作为民间组织的中立、独立的人道主义初衷。一手垄断权力,一手与商业结盟,中国红十字会创造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存在模式。

一直从事NGO(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培峰指出,在中国社团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下,商业联合会和红十字总会对商红会具有双重的业务指导关系。从目前来看,红十字总会对于商红会的业务指导缺乏有效约束,完全流于形式。为此论断可做注脚的是,王汝鹏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商红会到底在哪里办公。

在现实中,红十字会这个庞大的系统,按照“上级指导下级,行政序列指导非行政序列”的原则运转。被计入“业务工作统计表”的业务主要包括:救灾救助、救护、无偿献血、预防艾滋病、遗体捐献登记、社区公益服务站点、宣传和对外联络等。这些业务,大致可被分作常规业务和非常规业务。

在红十字总会的机构设置中,以上业务均由赈济救护部管理。在具体操作上,与培训和普及知识对应的是总会训练中心;与献血等对应的是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这些均属于红十字总会事业单位。

广州一位基层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在常规业务范畴中,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就是,“上级红十字会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比如上级发函要求献血,我们就去发动志愿者献血。上级会有少量的经费补助。”

各级财政对红十字会的预算内拨款并不匮乏,但除了公共财政对行政运行费用的支持,红十字会还谋求收取各种费用,这也常常遭到舆论对其公益性的质疑。

各地的红十字会在开展“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时,要收取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不同地区价格不一,一般每人每课时4元钱;无偿献血,北京的医院从血站领血,1袋200cc的血需要210块钱;医院给病人配血,再收10块钱,共220块钱。据称该价格是由物价部门根据采血、运输、检测等流程成本核算而来。

另一类非常规业务,主要是指救灾救助工作和具体的项目。按照相关法律,在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下,红十字会可向公众募集资金,既可设置募捐箱,也可开展义演、义卖、义赛等活动。

同时,各级红十字会也可根据救灾、救助和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依法接受捐赠。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红十字会可按国际红十字会“惯例”,从捐款中提取不超过6.5%的管理费。

红十字会还可以从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进行投资或商业运作,以获取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不过,不同来源的收入如何分配在不同类型的支出上,公众难以获得进一步的信息。

官办的“民间慈善组织”

对于中国公众而言,红十字会是一个庞大的神秘组织。它每年得到政府的近3亿元补贴,其架构包括31个省级分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还拥有港澳红十字会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除了这些与政府相似的行政设置之外,红十字会总会之下还包括基金会这一系统,由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传播基金以及挂靠的多个基金组成。

网友们在人海战术的搜索中发现,中国红十字总会下属单位中,虽然没有红十字商会,但有一家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这个发现使得人们认为此前红十字会的声明是用偷换概念的方式掩盖真相。

这两条脉络揭示出中国红十字会官办慈善的双重身份,为何中国红十字会的架构如此独特,它究竟应该是官方慈善组织,还是独立的民间组织?它对权力的垄断及与商业的结盟,是否符合国际红十字会的传统和价值观?

红十字会是全世界组织最庞大的公益慈善组织,由瑞士银行家亨利·杜南创立于1864年,其起源是缘于亨利·杜南发现战争的伤员和战俘无人救援,发起了这一民间、中立的伤兵救援组织。自建立之初,红十字运动便确定了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基本原则,任何时候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助手,但必须保持独立;且该运动是志愿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渔利。

即是说,从创立之初,红十字运动便刻意与各种政治力量和商业力量保持距离,试图“中立”、“独立”于政府之外。而为表示对红十字运动这一超然属性的支持,各国红十字会虽属于民间组织,其“名誉主席”却通常由国家元首或皇室代表担任。但在中国,本应属于民间组织的红十字会却已异化为一种与权力体系结合甚密的官办组织。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属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单位,中国红会从中央到县乡一级,层层与政府体系接驳。其名誉会长是当地政府的一把手,会长是政府主管文教的行政副手,大部分理事由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兼任。各级红会的负责人由政府任免,各级红十字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只需向理事会负责。$nextpage$

但中国红十字会在行政体系的坐标中,实际却比一般事业单位更加“行政化”。因为它按政府机关行政序列定级,其正式聘任的工作人员属于“参照公务员”编制,按国家公务员的15级科层行政级别定级。比如红十字会会长享有副部级待遇,县红十字会则挂靠在卫生局下,为科级单位。

据中红会官网上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全国红会(不包括港澳台分会)共有编制人数7774人,其中专职人数为6745人。西南某县的一位红十字会副会长表示,该县红会主要与当地政府打交道,不怎么与上级红会打交道,和红十字基金会从未打过交道。每年,该县红会的活动经费大概数万元,“找每个理事单位报销一点就够了”。

而在法律形式上,红会面对社会募款又以公募基金的形式出现。既是政府又是慈善组织,“慈善业有现代的慈善规则,比如收取行政管理费用,但公务员是吃财政饭的,1分钱也不能收,我们把两者弄到一起,就出来一个很古怪的东西。”民政部慈善促进司原司长王振耀说。

王振耀表示,红十字会实际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历史上唯一保留下来的“非政府组织”,新中国成立后,几乎所有的NGO如“育婴堂”、“寡妇堂”等,都在19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被取缔了。而由于红会的国际地位和当时接收红会时的承诺,它被保留下来,但随后就被计划经济时期“普照之光”给行政化了。“几十年之后,这套体系已经积重难返,现在要让它转型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王振耀说。

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的机构运作等同于政府机构。目前,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机关人员仍属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享受财政拨款。在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教授看来,郭美美事件正是暴露了对于当下中国的社会组织的监管盲点与难度。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认为财政拨款不能随便交给民间组织去用,要保持对钱的控制力。”一位民间NGO人士说。

计划体制下的社会组织

1993年中国颁布的《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职责是备灾救灾、卫生救护、卫生关怀及人道救助,而筹资工作则主要通过短信募捐、网上募捐、邮局汇款、银行转账等多种途径开展。在重大自然灾害时进行救灾和募款是其主要职责。仅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红十字会系统所募集的捐款就超过210亿元,善款呈现井喷之势。

“红十字会系统不归民政系统管,是独立的系统,我们叫作‘官办机构’。历来对这个系统的监管,我们一直认为是有问题的,红十字会应该是首先需要受到监督的对象,但是它历来都没有在监督的范围之内。到底怎么来监管?我认为,应该是谁任命的,谁考核干部的,谁就应该承担起监管的职责。”公益泰斗、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秘书长商玉生表示。

从性质上看,中国红十字会应归于慈善公益组织。但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王名教授指出,中国各级红十字会并不同于其他公益组织。《红十字会法》赋予其独特的地位,比如免予社会团体登记、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享有部分财政拨款等。

从体制上而言,中国红十字会是属于社会团体。2000年12月,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3类民间团体免予登记:第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第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团体,这些团体通常为各种事业单位;第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中国红十字总会就属于上述第1种免于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

在人事编制上,中组部和人事部曾于1996年联合发出1份《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把红十字会总会的工作人员招聘,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且为副部级单位。

杨团以红十字会系统为例说明,依照现行体制与操作方法,中国红十字总会建一个行业红十字会,是不用经过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只要中国红十字总会给其出具一个行政批文就可成立,“这种依靠红十字总会出具行政批文的做法,就是计划体制的做法,即把行业所设的红十字会当作是政府的准行政组织,因而在今天显得处处不合拍。”

商红会也表示要登记成为社团,但10年来一直没有独立注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杨团表示,商红会有此想法,但还没去操作成功,这也说明,“没在民政部门做登记的(社会组织)是绝大多数,做了的是少数”。而据她所知,已有一些地方的红十字会探索两条腿走路的模式,即一方面走行政线路,依然让政府拨发事业经费;而另一方面它们开始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团。

杨团表示,截至去年年底,在中国民政系统内登记注册的社团、基金会、民办非营利这3类非营利组织约为不到50万家;而目前不在市场体制下的、被排除在法律监管范畴之外的非营利组织已有约800万家,这些被学者们简称为“计划体制下的社会组织”,实质上是“由计划体制来给予其合法性的”,其中就涵盖了红十字会的各级分会与行业协会,这个系统有其专门的《红十字会法》,加之中国红十字总会又是属于免予登记的社团组织,而它的各级红十字会都有可能去批其下设的行政性红会的分会或支会。

“这次的问题就出在这个行政体系上,计划体制下的、由政府行政命令建立的社会组织体系是不受监督的。”杨团解释。她忧心忡忡地表示,改革已经走到今天,只有“几乎算是零头的”社会组织才是处于法律监管之下的,而上述庞大的社会组织根本就不受法律监督,这恰为郭美美事件折射的重中之重,“这个体制问题可能比腐败问题更大,因为体制问题里头可能蕴含腐败。”

谁来问责?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东亚区传播主管Marquet先生介绍说,“透明化运作”是国际红十字运动一个半世纪以来长盛不衰的保证。“所有的捐款收入和花销,小到每一个瑞士法郎,我们都统计在此。”他说,“所有内容你都可以在ICRC官网上查到。”

ICRC的活动经费来自于每年各国政府的资助,2010年它获得了美国政府捐助的2.61783亿瑞士法郎,中国政府也捐助了59万瑞士法郎。对捐款人透明,遵从捐款人的意志,对其负责,是现代公益慈善业的基石。“捐赠人满意不满意,这是公益慈善事业最高标准。”王振耀说。在此方面的制度安排上,中国红会显然还与国际同行有很大差距。

在中国红会现有机制中,捐款人在红会官网上的捐款查询系统只能查询善款是否到账,而没有善款流向、使用情况的告知;国家审计署每年只对红会的政府拨款一项资金来源的收支进行审计,而不对红会的另两笔资金来源(募集的善款和层层上缴的会费)进行审计;募款对象为全社会公众的中红会不受《基金会管理条例》的约束,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等,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只需向理事会报告,而没有向公众公示的义务;虽然承诺“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但红会官网上的“统计数据公告”,至今也才披露到2007年;对比其他国家比如美国的红会年报,可以发现中红会的披露数据和红基会已发布的年报可谓简略到极致。

由民政部主管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由于实行基金会管理制度,受《基金会管理条例》制约,其信息披露比中红会规范,但也只是相对而言。比如,《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每年3月份必须公布上一年的年报,时至今年7月,中红会仍没有披露2010年年报。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近年来,中红会系统不断被爆出“天价帐篷”、“万元午餐”等丑闻,与其内部长期不够透明、公开有着直接关系。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中红会不仅存在上述信息披露方面的不透明,其内部运作也给人打擦边球的不透明之感。比如中红会下直属的“百分之一”基金明明是非公募基金,却在其门户网站首页设有“我要捐赠”的链接,此为明显违规行为,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非公募基金“不得主动向不特定公众募款”。

万通基金会理事长李敬认为,中红会的不够透明,其主要原因是缺少问责的压力。“我们的公募没有形成市场,不会对公众负责,所以没有公众问责的压力存在,基本靠自律,长期如此造成了内部问责机制的脆弱。”

相较而言,其它国家的红十字会一般实行基金会管理制度,属于真正的民间组织,但也得到政府的财政拨款,其会长由民间的理事选举产生,领取年薪。由于问责制度完善,一般来说红会会长要承担的压力较大,以至于在美国多次发生被选中者不愿出任会长一职的情形。

2011年3月日本大地震后,台湾红会收到大量捐款,到4月6日已有17亿新台币进入其账户。但随后有媒体爆出,“3·11”大地震后1个月,台湾红会才拨了1700多万台币到日本,引起台湾民众的极大不满。“那段时间台湾媒体的封面报道都在质疑红会,要求会长下台。”国际NGO“透明国际”东亚区高级主任廖燃说。$nextpage$

你还相信它吗?

中国的慈善机构是否会因此而受到牵连,成为信任危机的受害者?有媒体进行调查——你对中国的慈善机构还有信心吗?刚刚走上蓬勃发展之路的公益事业是否就因此被撼动?

结果显示,在参加调查的9011名网友中,仅有116人表示有信心,毕竟很多公益组织现在做的还是不错的;但超过8成网友已没有信心,他们认为中国的慈善机构始终没有走上专业化、透明化的道路;93.01%的网友认为郭美美事件影响了自己对公益机构的看法,而且影响很大,原来公益机构内部也有黑暗一面的存在;36.08%的网友会直接捐赠给受助人,宁可费力,不愿费心。

在专家给出的意见中,网友们选择最多的是“抛弃官方身份,真正回归民间”,占39.88%;“有法可依,用法律约束;保证公益机构不谋私利、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财务透明”,占31.38%。而“政府监管、媒体监督、社会监督多管齐下”、“重视第三方评估,设立慈善评级机构,提供不同标准排行榜,如筹款回扣率排行、财务危机排行、劣等机构CEO薪水排行”、“公益机构内部管理专业化、公司化,慈善信息披露如同上市公司”等选择受到了网友的冷落,所占比例并不多。

不论是专家意见也好,网友民意也好,中国的公益慈善机构此时都面临着一场空前的信任危机,也许真正地让中国慈善走向专业、透明比化解危机来得更有意义。

【链接】

海外红十字会如何运作?

日本:善款透明到1日元

在日本红十字会网站上,详细公布了捐款分配及使用途径。日本红十字会负责把捐款送到地方政府,然后再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如何向受灾者分配捐款。

捐款分配到灾民也遵循一定的标准。有死难者、失踪者的家庭,家全毁、全烧的家庭,列为一等接受捐款对象,金额是35万日元;住宅半毁的家庭,补助金18万日元;家在核电站事故30公里圈内而避难的家庭,受助额也是35万日元。

网站每天都会公布赈灾捐款的最新数字,精确到1日元。在日本各地方政府,也设有捐款分配委员会,他们如何分配捐款也是公开的,第1次、第2次分别分配多少捐款,都有账可查。

加拿大:每年发年报

加拿大是全球慈善排行榜上最积极的国家之一。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加拿大红十字会每年要发年报,详细罗列各项开支及用度,所有节余都转入国际红十字会的救灾应急基金(DREF),并由联邦政府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年报是公开的,媒体和普通民众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查阅。

每逢重大天灾人祸,需要巨额款项和人力调度时,加拿大红十字会都会成立专门的项目部。对情况作专项评估后,他们会列出救助拨款明细和救灾物资采购明细,每项开支都罗列清楚,并公开发布,款项则从DREF或捐款中度支。

为确保善款、捐赠物资落实到位,加拿大红十字会通常会派出协调员和协调小组亲临当地,统筹协调钱、物发放,并监督、核实善款、救助物资使用、发放情况,向会员、政府部门及公众汇报。

如何与企业合作

红十字会的职能并不只是管理募捐款而已,它还是一位慈善事业的领头人。红十字会常与企业合作,开展慈善活动,不过,其目的仅限于促进慈善事业,而非营利。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说,慈善组织在引进企业经营模式或与企业合作时,都要谨慎而适度。

在如何处理与企业的关系上,国际红十字会有着一个“公司支持集团”的模式。为了使资金来源多元化,国际红十字会选择了瑞士的几家企业,它们都要给予捐助,还必须具有一定的道德标准,它们的行为不能与红十字会的价值理念和使命相冲突。

最近,日本红十字会与可口可乐公司合作,设立具有募捐功能的自动贩卖机,人们在买饮料时,可以方便地在贩卖机上小小地捐1笔,也可以不买饮料,只是捐款。按规定,这种贩卖机筹到9月末的募捐款,将用作东日本大地震的救援金;10月以后,将成为红十字会的活动资金。

国际红十字会还很善于发动民众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在日文雅虎网站上,可以下载购买电脑桌面壁纸,这是一项与红十字会的合作项目,卖出每张壁纸的钱都将汇聚成红十字会的善款。

国际红十字会发行信用卡,使用这种信用卡,每消费1笔,其中0.5%或1%就成为红十字会可支配的捐款。

国际红十字会一位人士透露,他们对所有花费都有严格控制。假设要用公款买一支笔,你必须填上一大堆表格,经过层层报批才行。

丑闻

不过,海外红十字会也并非与丑闻完全隔绝,加拿大红十字会历史上就曾发生过几次丑闻。1990年前后,加拿大红十字会在管理输血服务时,因疏忽导致血液污染,造成大量接受输血的人被传染丙肝、血友病,其中1100人甚至感染艾滋病。由于红十字会的官僚主义及部分当事人刻意隐瞒,此事直到1994年才被逐步揭开,2000年后仍有秘密不断爆出。丑闻爆出后,加拿大联邦卫生部取消了红十字会参与输血和血液制品管理的资格,这一丑闻被称作“加拿大红十字会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

后来,加拿大联邦政府给予的处罚仅为5000加元(1加元约合6.7元人民币)罚金,加拿大红十字会还以150万加元的专项捐款,换取了6个主要责任人免予刑究,这种从轻发落在当时引发社会不满。

2004年印度洋大海啸,加拿大红十字会募集的大批善款、物资没能及时抵达灾区,而红十字会没有告知公众,直到有人披露、媒体质询以后,他们才以“国际红十字会惯例”为由加以敷衍。在参与印尼亚齐省灾后重建中,加拿大红十字会在挑选承包商时还传出违规、徇私丑闻。

此外,加拿大红十字会对每笔善款都要收取高达15%的手续费(迫于各界压力,在几次重大灾害募捐中,15%这一比例曾下调为10%和5%)。还有不少人指责加拿大红十字会人浮于事,机构臃肿,高级管理层年薪过高,这些也成为乐善好施的加拿大人的一块心病。正因为这些不足,近年来,有些加拿大人不愿将善款捐给红十字会,而是捐给保证“专款专用”和不收手续费的其他组织。

除此之外,今年3月,俄罗斯红十字会爆出一桩丑闻,有人贪污救助艾滋病患者约合66万元人民币的捐款,嫌疑人居然用捐款装修自家房子,案发后,被判处5年半监禁。

不过,总体上来说,上述国家的红十字会在民众中的声誉还是比较高的。正是因为有广泛的信任度,国际红十字会的活动才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它的“人道”、“公正”、“中立”、“志愿”、“普遍”等理念才得以在全球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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