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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民意”价值几何?

yangguangshenghuo 2011-07-18 19:34:19 个税“民意”价值几何? 总第104期 放大 缩小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9月1日起施行。

此次个税改革算是尘埃落定了。23万条建议,换来最后时刻上调500元,这不能不说是民意的胜利。但一波三折的过程让人觉得五味杂陈。冷静思之,我们不得不问,民意之价,当值几何?

个税3500元起征体现了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充分博弈。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后,全国共获得创纪录的23万多条社会意见,其中有将近85%的意见反对将30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尽管民意汹涌,但是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的审议稿中,起征点还是维持了3000元。为此,有人无奈地说,“哪怕将起征点象征性地上调至3500元,也算是给民意一个交代”。而最后结果出来后,起征点则戏剧性地调整到了3500元。

围绕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国内的媒体和知识界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和关注。虽然最牵动心弦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但是公共舆论对个税的讨论却远不止于此,而是在更多地讨论如何建立更加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从而让个税能够真正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为此,不少人提出了以CPI指数来调节起征点,也有人提出以家庭替代个人为计税单位,还有的提出要让抵扣制度更加广泛、更能体现实际的生活负担……

但最后的结果却多少有些意料之中,情理之外。因为只是对起征点和超额累进的比例作了调整,并没有涉及其他内容,甚至差一点连原草案中为多数人所不取的3000元起征点都无法改变。为什么结果会这样?有些常委会委员表示,修正案不仅免征额不足、税率级次仍然太多,还没有考虑家庭收入、扣除项目太少等等,而改善这些弊端,需要更好的税制——综合税制来实现,问题是综合税制还在研究阶段,一个完整的方案设计都没有。这意味着,一旦不同意现在这个方案,那么我们就只好退回到起征点2000元的现行方案,再等下一次修法的机会,而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这就是说,尽管目前的税制有着各种问题,但由于我们对综合税制研究不够,而且没有一个可行的方案,常委会委员们也就只好被财政部门提交的草案牵着鼻子走,对这个自己不满意的草案投下了同意的一票。

其实,行政机关在立法博弈中的强势,这并不是个案,而是当下中国立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只不过是由于个人所得税法太过于引人注意而格外突出而已。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缺乏足够的研究力量来对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作深入研究。一旦社会出现新问题,就只能由行政机关提出草案,再经相关程序将草案变成可供执行的法律。这个过程虽然不能说有错误,但是其弊病在于,行政机关往往是部门本位,过于看重本部门的利益而忽视其他部门和公众的利益。但法律本是公众之事,切忌部门本位,在立法过程中需要吸取多方的意见。

23万条建议,换来了最后时刻的上调500元,毕竟部分反映了民意,其象征性意义不容忽视。我们注意到,在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时,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能仅考虑提高起征点,要按照税收公平、普遍的基本原则,统筹考虑调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级次、级距和适用税率,对纳税人的负担实施相应扣除,以及对其他财产性收入的税收调节等问题,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综合改革。对此,我们怀着期待等待,等待一个更好的更能体现民意的个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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