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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该不该收费?

yangguangbianchang 2011-07-18 18:52:56 本刊记者 李璇 总第104期 放大 缩小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早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新闻网”查询条例全文,并期待大家“提出越多意见越好”。

由于此次立法将对深圳交通安全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做较大调整,因而引发公众高度关注。不到20天就已收集意见和建议1万多条。其中,条例草案此次拟规定“路边临时停车一次性不得超过两小时,超时则要收费”引起市民的广泛讨论。我们应该怎么看路边停车要重新收费呢?


路边停车收费曾饱受质疑

根据管理条例,“路边临时停车位一次性停车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制定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合理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具体办法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市民普遍的解读是,已经废止的咪表收费借此可能“重出江湖”。

如果开始实行路边停车收费,那么就代表咪将重新使用,意味着深圳市交警局于2009年7月在全市257条路段共划分的16892个临时停车位(分为三种停车时段)将告别“免费时代”。虽然当时存在少许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一项“重要便民服务措施”,这一措施受到了车主的普遍欢迎,缓解了一些地方的停车难。

当然,在道路资源日渐紧缺和车辆的快速增加的情况下,免费从长远来看是难以持续的,取消免费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但如何收好费,实现资源更为公平更为高效的利用,却是大有学问。

当年深圳在咪表问题上,“高戍达”模式的教训应该认真吸取。

利用咪表对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深圳效仿了香港的做法:高戍达负责投资建设咪表,深圳市政府授权高戍达进行收费。但与高速公路不同的是,建设咪表的成本远远不同于修建高速公路,其投入之少和产出之高不成比例。而停车所占用的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利用公共资源所产生的赢利最终成为了企业的利润,这在法理上难以成立,具有原罪特征。即便在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争议也十分尖锐。另外,高戍达在执法权方面的天然欠缺同样是一大死结,从而导致在锁车与罚款时与车主纠纷不断,在2000年之后几乎每年的深圳“两会”上,都成为人大代表质疑的对象。在这种怪圈中,高戍达为减轻压力,特意在巡逻车上印上“道路停车管理”字样,以显示其似乎具有执法权限,同时避免企业标识出现。即便如此,由于在先天设计上存在问题,咪表收费终被终结的命运。

支持方

观点1、重点整治霸占车位者

一说到免费,很多市民的自私性就表现出来了。之前划定了路边临时停车位,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一些便利,但是没有过多久就出现一些人长期霸占公共资源为己所用。在我们小区边那条路上,长期都是那么几台车停那里,有的车明显停放几个月了,满是树叶。

有车主表示:让人气愤的是,有些餐馆或者门店在路边拿个雪糕筒或者椅子拦一下,就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位,停在那儿车往往就容易被刮到。虽然施划了那么多临时停车位,但是真正需要的人,没有几个能享受到。与其这样,不如收一点费,让那些长期霸占车位的人付出一点代价。


观点2、提高车位使用率

深圳的路边临时停车位不是不够,是使用不均。既然是临时停车位,顾名思义就是只能停放比较短的时间,方便市民在附近办一点事情。但是往往很多人一停就是一天或者更长时间,临时停车位变成了私家车位,或者是长期停车位,这样车位的使用率就很低。

本来一天一个车位可以供5台车使用的,变成了1台车专用,这样看来再修5倍的车位也不够用。所以,路边停车收费,能够提高车位使用率。

路边随意停车,即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又影响了周边商铺的正常经营。很多车主路边停车一停就一天,导致想到商铺消费的车主没地方停车,所以现在商铺也支持停车收费。其次,乱停车的车主损害的是全体市民的利益,有必要收取必要的费用。路虽然是纳税人的钱修的,但由于个别车主的乱停车,缺损害了大部分市民通行的权力,难道这部分车主不应该缴纳一定的费用吗?


观点3、保障交通畅通,解决部分就业

目前,深圳市的机动车每年增长迅速,现有机动车停车泊位远远跟不上机动车增长速度。如果向路边停车的车主收取占道使用费,是城市化管理进程中一套行之有效的交通管制措施。如果没有这些收费员对车主停车进行引导和规范,车主想停哪就停哪,那还不乱了套了,这也是城市形象的体现。

路边停车收费,不仅对缓解交通拥挤、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还解决了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收费员的岗位绝大部分都用来安置下岗职工、弱势群体和困难企业人员。$nextpage$


反对方

观点1、“圈地收费”四处泛滥

通过收费方式来缓解城市拥堵,可以理解。不过开车之人不但要忍受停车难的问题,还要忍受收费停车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现象。

路边圈块空地,竖起一块收费的牌子,一个小型停车场就这样诞生了。市民李先生反映说,“有的地段停车收费工作人员收费不开票、少收钱,线外停车照收费。”

市民龚先生也有同样的看法,他说:“其实路边收费人员只要能管好车不被盗、不被损坏,即使没有发票,我也愿意掏钱。但是有的工作人员上岗证件上的监督电话是空号,就让人觉得这钱交的不值得。”

在以前实行路边停车收费的时候,就有市民投诉多条主干道路旁有人乱收停车费,有人甚至在违停线上收取停车费,造成堵车、干扰出行……。而造成这个“圈地收费”乱象的原因是相关部门管理有欠缺,相关法规不太健全。不少市民呼吁,既然管理做不到位,又何必再拟定路边停车收费。


观点2、乱停车现象越发严重

有车主表示,现在我们所有的问题根源,还是车太多,地方太少。尤其是,停车位少,路也少。本来这些临时停车位就只是杯水车薪,如果再一取消,很多人可能就会选择违章停在不收费的位置。过去深圳市路边停车使用咪表收费的时候,就出现一个现象,设有咪表的停车线内空空如也,而咪表泊位的对面或没有咪表的小街道里却挤满了车。这样肯定会造成一些路段天天塞车,加剧一些道路的拥堵。

解决停车位存在的问题,要管理和疏通相结合,对临时停车位要多加管理,但不一定要实行收费,长时间停放视为违章也可以。然后,多修建一些公共停车场,这样问题才会从根本上解决。


观点3、公共资源应免费使用

路边车位既然是公共资源,理应由政府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政府只需加以管理,对乱停乱放者进行罚款,并用以补贴管理成本就可以了,再收费无疑将大大增强车主用车成本。路边停车免费这项职能,是政府为解决城市道路拥堵问题采用的调控手段,实施的范围、路段、必须随道路通行状况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是非盈利性的行政行为,是交通管理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新增的事务,其职能必须由具备行政管理性质的事业单位承担。而企业经营的趋利性,与政府公共交通管理的公益性、行政性不相符合,无法达到调控效果。

深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可以结合道路周边停车需求,科学合理设置路边临时免费停车位,增加更多的免费停车位。很多非主干道和单行道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都可以适当设置免费停车位。深圳车多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有些人可能以为降低收费就能找到路边停车位?那是不正确的。


编辑结语:

重启收费,请配套管理

对于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的问题。其实我们会发现,使用咪表没有错,占道收费也没有错。

检讨深圳当年做法,路边停车收费以及使用咪表固然是国际经验。但这一事关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阻碍在“落地”之时,还需保证公共属性不被架空。如若重启收费必须配套相应的管理规定来落实到实践中。

我们可以发现,免费未必能让公共利益实现公平公正地分配,反而可能导致滥用。从国外众多城市的实践来看,路边临时停车位大多采取收费方式,但往往收得很巧妙,不同时限不同收费标准让停车位资源真正实现了物尽其用。过去,政府把“免费”与“便民”划上了等号,现在,讲清“收费”与“公平分配”的关系才能赢得公众认同。

深圳路边临时停车收费规定从当年的实施到后来的撤销,再到近日的拟定重启收费。一波三折表明了政府在解决停车难问题上的摇摆不定,时而扮演提供者,意图解决停车难;时而扮演引导者,力图用高成本让公众知难而退。这种自相矛盾易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应该看到,停车位资源一定会越来越稀缺,但土地资源会更稀缺。在解决停车难问题上,政府必须根据涉及公共利益的大小进行取舍,力保公共交通的停车问题。

不反对用收费手段来调节临时停车位的使用,但是一旦涉及短时间收费,如果是人工的话,肯定需要大量的人力,交警肯定不够,其他人没有收费的权力,如果收费权力下放到普通人,肯定又会出现“圈地收费”的混乱现象。而且,车位在不同路段紧张情况不一样,建议区别不同位置,确定临时停车的时限。在车流量大的路段、中心区和早晚高峰时段,可实行一次停车两小时限制。一般的小区旁边,可以将免费时间设得长一些。

同时,不能让“高戍达”现象再度出现。在此前提之下,如何收费及进行执法,怎样做到财务公开和确保收费专项用于公共交通便十分重要。在这些具体事宜上,政府不妨充分吸纳民意,采取征求意见和听证方式,力求在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上达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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