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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的遗产争夺案

baijian 2011-07-05 16:46:49 编辑组稿/毕晓宁 总第103期 放大 缩小

 

2008年8月,72岁的石家庄市商人王破盘突发心脏病去世,身后留下两家公司及价值上亿元的资产。从王破盘去世当天开始,王亚丽便以“亲生女儿”身份,与王破盘的5个子女展开了一场遗产争夺大战。

石家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DNA鉴定结果最终表明,王亚丽并非王破盘亲生女儿。这场争产大战历时两年多,最终引出王亚丽伪造履历、骗取官职、攫取他人财产的内幕;其间的官商交易、官官相护乃至以权力为圭臬的明争暗斗,可谓惊心动魄,一个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展现在公众面前。


王破盘死因之谜

王破盘去世,遗留名下两家企业,石家庄市金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宝公司)和河北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下称金华中心),后者承建了市政重点工程——湾里庙综合服务楼。

王破盘去世当天,王亚丽来到石家庄市第二人民医院停尸房,当着王翠棉兄妹的面,称“老爷子是被人害死的”,她已经报警,并验尸。随后进来的两名警察表示,他们是石家庄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王破盘的女儿王亚丽”报警称,她“父亲”的死有他杀嫌疑,需要尸检。

王亚丽即向贾玉红索要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等,被拒绝。随后,贾将其存入银行保险箱,并将王破盘个人账户中的89万余元转走。对资产过亿的金华中心的争夺,王亚丽早有准备,此番要求尸检,为的是先搬掉障碍之一——作为王破盘遗留财产的可能继承人之一贾玉红,今年31岁的贾玉红与王破盘同居8年,育有一女。王报警称,“父亲”王破盘眼、嘴、手指发黑,怀疑是金宝公司会计贾玉红谋害。

而在王破盘过世前,王亚丽用1枚10年前金宝公司的公章,制作“解除委派书”和“委派书”,解除了王破盘的董事长职务,任命其密友王晓冬为金华中心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任命其弟丁增红为公司董事,并谎称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丢失,营业执照复印件未留存”,在王破盘去世后的6天内,办理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的登记。

随后,王亚丽指使王晓冬以金华中心新任董事长身份,于8月17日向警方举报贾玉红携带着公司公章、营业执照以及3600万元现金私自逃跑,1个月后,贾玉红被逮捕。

2009年9月,新华区法院以贾玉红非法转移王破盘个人存折中的89万余元为由,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当年12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直到2010年初王亚丽作假案被专案组调查后,新华区法院才重审宣告贾玉红无罪。

此外,王亚丽还授意周东风(王亚丽姐夫,农业银行石家庄市北城支行原副行长,金宝公司挂名股东)等人,将自己起诉至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要求对金宝公司股东进行确权。王亚丽称,她与王破盘是父女关系,平时父亲很少对她说公司的事情,所以不清楚王破盘是否在金宝公司有股权,她是党政干部,按照规定不准经商办企业,对父亲的债权债务一概放弃,有财产不要,有债务不担。

2009年1月,长安区法院判决确认周东风、肖和利(周东风好友)、薛立新(王亚丽丈夫,金宝公司挂名股东)为金宝公司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彻底剔除了王破盘的股权。


反击王亚丽

通过走访了解,王翠棉得知,这个王亚丽,即是当年和父亲在北马路3号部队大院同住的女子“小丽”。王翠棉兄妹随即到有关部门反映,称身为市政协常委、团市委副书记的王亚丽企图“非法占有”其父亲王破盘的财产。王翠棉说,他们到处寄材料,到处跑,公安、纪检、组织、共青团等部门都去过,“那时没什么证据,没有效果。”

后来他们聘请了律师进行调查。不到两月,就发现王亚丽伪造身份、档案、履历等问题,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到王亚丽的户籍资料,发现王亚丽是O型血,而父亲王破盘是AB型血,两人不可能有血缘关系。

从2008年11月开始,王翠棉兄妹利用拿到的证据材料,开始实名举报。他们制作了内容翔实的举报信,陈述王亚丽“伪造身份、年龄,矫称他人子女,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违法乱纪行为”,并附有证据材料,给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纪委、组织部、共青团、信访、工商等部门各级主要领导先后邮寄了141份举报材料。但是这些举报大多如泥牛入海,只有两位市一级领导的秘书来电,主要是澄清两位领导与王亚丽之事无关。除了邮寄材料,他们还到有关部门上访。

但奇怪的是,王翠棉向组织部提供的那些证人纷纷接到王亚丽的电话,结果这些证人不是避而不见,就是变卦不愿再说话。王翠棉说,她怀疑有人跟王亚丽通了气,此后再去市委组织部追问调查进展,无果。

王翠棉兄妹坚持不懈的举报和上访,还是有了反响,王亚丽“造假骗官”的事情在石家庄传得沸沸扬扬,2009年5月27日,王亚丽被免职。

但是,关于“侵占他人财产”之事仍无结论,“没有任何部门出来说话,齐志刚(石家庄市工商局原副局长,后因受贿罪被判刑)伙同王亚丽篡改金宝公司工商档案、变更营业执照的事,也没有人管。”王翠棉开始了打官司。

2009年3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决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之后,确权案败诉,信息公开案胜诉。胜诉后,新华区法院执行庭带着王翠棉家人去工商局调档案,被告知档案无法找到。$nextpage$

除了上访、打官司,王翠棉兄妹还找人托关系,寄希望于更高权力部门的干预。他们也曾得到了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云峰、河北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傅健仁、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和最高检察院一位领导的批示。但是,相关批示转至石家庄市后,便石沉大海。

就在王翠棉兄妹四处上访告状之际,王亚丽也开始用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上层关系,调动一切资源对付他们,写告状信、找领导批示,处处阻击王翠棉兄妹的行动。

直到2009年冬天,他们反映的问题仍然没有一点解决的迹象。王翠棉说,他们几乎穷尽了各种途径,甚至不惜花费重金,托人递材料、发“内参”、找关系。其间,有形形色色的掮客和骗子主动联系“帮忙”,王翠棉家先后花费了上百万元“冤枉钱”。


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王亚丽被免职后,并没有偃旗息鼓,依然嗅觉灵敏,势力强大。

王翠棉说,当时他们以为事情就要得到解决了,却没想到,他们聘请的律师很快就被“监控”,电话被监听,无法工作,随后不得不另请律师。“我们每找一个地方,她都去堵。”

2009年6月,《新京报》记者曾到鹿泉市获鹿镇派出所采访调查王亚丽更改年龄的细节。他后来回忆说,他在离开派出所的路上,竟接到王亚丽的电话:“弟弟啊,你到姐姐的地盘上调查我也不和我说声,多危险啊,派出所的领导已经给我说了。”

王翠棉认为,在专案组到来之前,石家庄的工商、公安、司法等部门,几乎都有人在为王亚丽保驾护航。“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王翠棉说。

2008年8月,王亚丽让王晓冬向新华公安分局举报贾玉红涉嫌职务侵占,3天后,警察就查抄了王破盘的办公室和家。所有能证明王破盘在金宝公司股东身份的文件,如章程、验资报告、股东名册等均被扣押。

当月,王翠棉兄妹发现金宝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变更,就去石家庄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查询,遭到拒绝,一再追问之下,企业分局出具书面答复称:金宝公司档案找不到了。

后来,王翠棉兄妹从知情者处获知,金宝公司的档案是被市工商局副局长齐志刚拿走的。他们找到齐志刚,齐起初声称,档案的事他不知道,他并没有拿过;后来又劝他们和解,他可以安排跟王亚丽“坐下来谈一谈”,被王翠棉拒绝。

不久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先后出具了两份书面材料,一份是金宝公司股权说明,证明王破盘拥有80%的股份,另一份说明“金宝公司档案登记材料目前找不到”,但这两份说明惹恼了王亚丽。之后,“王亚丽两次把我们告上法庭。”企业注册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知情者透露,2009年1月,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将扣押物品返还给“金华中心”新的法定代表人(即王晓冬);至于相关人员身份“谁真谁假”,让他们自己打官司。同时明确了四条意见:王翠棉兄妹的身份是民事官司,不归公安局管;王亚丽的身份归组织部门管;个人的东西,归贾玉红;企业变更对错,是工商局的责任。而返还给王晓冬的有关金宝公司股东身份文件等资料,正是证明王破盘股权的核心证据之一。

王翠棉兄妹就父亲的财产被侵占问题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对方不予立案,向新华公安分局提出,对他们和王亚丽进行DNA鉴定,但无人理睬。“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赵玉虎说,市局领导指示不许调查王亚丽的身份问题。”王翠棉说。


最后的审判

2009年11月,王翠棉的姐姐因告状无果,去寺庙烧香,忆及一年来的种种遭遇,忍不住悲泣,不料却引起寺中一人注意。据称,此人听了她的冤屈,倍感同情,答应帮忙将他们的举报材料上递。中央某部门领导看到材料后,批示道:“此事闻所未闻!”

2010年1月,由中组部和中央纪委牵头的“107”专案组进驻石家庄华美大酒店,事态遽然发生变化,甚至令苦告无援、陷入绝境的王翠棉一家措手不及。

1月10日,专案组对王翠棉等人进行了DNA鉴定;两天后,王亚丽被双规;帮助王亚丽隐匿、篡改、伪造工商资料的齐志刚(原石家庄市工商局副局长)、原农业银行石家庄市北城支行副行长周东风(王亚丽的姐夫)、肖和利、薛立新(王亚丽的丈夫)、河北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乔等人纷纷被抓。之后,在市委宣传部开车的丁增红(王亚丽的弟弟)也身陷囹圄。

法院也迅速更改之前的判决。2010年2月,长安区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就同一事实推翻了2009年1月7日该院就周东风等人关于金宝公司股东确权的判决。该裁定书称,本院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于2009年6月25日作出裁定,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现本案已经审结,判决称,再审期间,石家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王破盘是否为王亚丽的生物学父亲进行了鉴定,结果表明,王亚丽并非王破盘亲生女儿。

2月5日,新华区法院也开庭重审贾玉红职务侵占案,专案组进入石家庄后,对贾玉红及其女儿进行了DNA鉴定,结果证明贾玉红的女儿与王破盘有亲缘关系,新华区法院随即火速改判放人。

2010年3月,河北省官方通报了王亚丽“骗官”案的调查进展,并称调查中还发现王亚丽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等犯罪问题。河北省纪委新闻发言人称,王亚丽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较多、层面较广,将彻查此案。“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010年5月,中组部部长李源潮表示,“王亚丽造假骗官案历时多年,从河北石家庄的查处结果来看,其过程极其荒唐,管理漏洞百出,违纪肆无忌惮,教训极为深刻。”

《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王亚丽造假骗官长达10多年,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关键在于背后有一群“帮手”。他们有的把原则当作顺水人情,对王亚丽造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把原则当作讨好领导的手段,鞍前马后地帮王亚丽做推手;更有甚者,把原则当作捞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与王亚丽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2010年8月23日,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通报披露,共有1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追究。其中,原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振江、原鹿泉市委书记张国亮、原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部长栗建华等官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原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杨路群被移送司法机关。

原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震环、王亚丽的弟弟丁增红,2011年4月13日,因犯贪污罪双双被冀州市法院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之前,两人曾被判10年,后被衡水市中院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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