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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下乡种地 能否有效“沾地气”?

yangguangbianchang 2011-07-04 18:35:14 本刊记者 李璇 总第103期 放大 缩小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共党群工作的方法。近期,针对一些干部脱离实际,官僚化的现象,各地纷纷出台措施督促干部“接地气”。重庆市南岸区出台“硬性规定:今年开始,全区万名机关干部都要下乡种地,每人每年累计1个月,种地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此番强令干部下乡种地的规定,引发网友热议:“沾地气”非得去种地?

干部考核新创意“去种地”

干部下基层,除了“结穷亲、三进三同(即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和同吃同住同劳动)之外,南岸区又有了新做法:从今年开始,该区所有机关干部,每人每年都要下乡种地,每年下乡种地的时间,累计起来大概在1个月左右。

近日,首先下乡种地的,是南岸区长生桥镇的73名机关干部。这73名干部在广福村集体承包了30亩土地,开始种植桃树林。每名干部分包了一片桃林,每棵桃树上都挂有一块牌子,上面写有负责这棵桃树的机关干部的名字。

该镇党委书记喻先发,在这片土地上种植了10棵桃树。喻先发说:这10棵桃树就是自己的责任田,镇里的每名干部每个月都会过来参加除草、施肥等劳动。10棵桃树的占地面积大约为1分地,每名干部向当地农民租赁土地的费用为1000元。

这1000元包括有租金、肥料费用以及干部不在的时候,委托当地农民帮助照看桃林的费用。不只长生桥镇,今年,南岸区出台了一个新规定:万名干部都要精心种一块老乡地。

南岸区组织部副部长钱宇航说,种一块地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干部直接与所结的“穷亲”联系,租赁“穷亲”1分的土地,每分土地租金1000元;二是干部委托单位集体承包一块土地,按照每人1分地的土地租赁给单位的干部职工,租赁土地费用标准依然是1分地1000元,费用由干部自己出。

钱宇航说,每名干部每年至少应该有1个月的时间在自己的承包地上耕作。为了不耽误正常工作,干部种地的时间,大多选择在周末。“这是一项硬性规定。”钱宇航说,干部下乡种地的情况,是会纳入干部年终考核的。

干部不坐办公室,每年下乡种地,钱宇航说,这主要是让干部“沾地气”。

钱宇航解释,所谓“沾地气”,一是让干部多下基层,多和群众接触,和群众建立感情;二是干部亲自下地劳作,可以体验生活、磨练意志。

“我们这么做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帮助老百姓脱贫致富。”钱宇航说,干部下乡租赁农民的土地,可以为农民增收。“干部在当地种起的这片地,其实就是一片示范地。”钱宇航说,此举还能带领当地农民走出传统的耕种模式。

支持方

    观点1、制度引导干部的行为和能力

党员干部的行为和能力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全在于制度的引导。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是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硬性指标,由领导“推”、组织“派”才去的,不是自觉行动;有的怕苦怕累,感到下基层蹲点调研辛苦,不如待在办公室里清闲自在;有的业务性较强的机关干部,平时与基层接触少,感觉下到基层也无所作为。即便万不得已下去了,也找不到努力方向,“蹲不住”,“摸不准”。重庆市南岸区组织万名干部下乡种地,可谓是回归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意识和朴素感情。需要指出的是,要营造“机关干部下乡种地”的实干氛围,不能局限于“下去了没有”,关键是要看取得了什么成效。

中国存在的各种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干部考核制度中的一些不合理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我们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干部制度,无论是在新制度的设计上还是对已有干部制度的改革中,都要保证目标的正确性,打破“由于受到机构规格和职数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小,大家都想挤进上级机关而不安心在基层工作”的不合理局面,引导党员干部在基层实干中脱颖而出。$nextpage$

观点2、应让更多干部沾上“泥土味”

这些举措让人感到丝丝温暖。无论下乡种地能深入到什么程度,能走多远,但至少让我们看到重庆在干部作风改革上的两种新导向:一个是让更多的机关干部下去接受锻炼,另一个是让机关干部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减少“衙门味”、“老爷味”,增加“泥土味”、“汗水味”,培养机关干部自觉自愿地“走下去干起来”的习惯。

重庆此举有利于改变机关干部“懒、散、浮、横”的作风,培养群众意识。俗话说“不识五谷,何知民苦?”在机关大楼里成长起来的干部,既不了解基层,也不了解民情,很难与普通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只有在基层摸爬滚打过的干部,才能真切地了解人民群众,才会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

干部深入基层是好事,因为可以听到民意在呼唤什么。让干部到基层培养锻炼是党的一贯政策,也是党的优良传统,而绝非只是所谓的“程序”或“形式”。众所皆知,基层是党和政府全部工作落实的终端,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成效;基层干部长期与人民群众生活在一起,所想和所解决的是群众生产生活中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

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重庆鼓励机关干部甩开文山会海,泡到基层地头,带着问题走向基层、带着思考走向实践、带着感情深入群众,服务基层、攻坚克难,先“扎下去”,再“冒出来”,有助于实现各项工作创新超越。我们期待,有更多的干部都能在基层沾上“泥土味”。

观点3、有利于化解与基层的矛盾

近年来,重庆市深入开展“三进三同”、“接穷亲”、“大下访”等三项活动,积极推进“一接二访三反馈”的“三项制度”,为的是整顿累积多时的“官僚文牍风、“懒散推诿”、“走读漂浮”等不良风气,让广大干部走进基层、融入群众当中,增强广大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踏踏实实地为群众办一些好事、实事,恢复干群之间的鱼水深情。

机关干部下乡种地,正是对干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方式的极好补充。重庆的广大机关干部积极参与“三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在走访中用脚丈量民情、用心贴近民意,达到了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目的。下乡种地,看似“扰民”,实际上是通过“沾地气”的方式对“三项活动”、“三项制度”进行补充,以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视角增加与群众接触、交流的机会与效果,进一步推进干群之间的联系与感情。

机关干部下乡种地,可帮助干部转变浮躁、漂浮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民为本、民为重”的价值观念。近年来,公务员考录对象的主体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有很多人很少甚至从没走进农村,没和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过,更说不清稻子和小麦的区别,这就是俗称的“家门、校门、机关门”等“三门”干部。很多“三门”干部最大的问题在于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正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稼穑不知民众苦。通过下乡种地,亲自劳作,体验雨淋日晒的辛苦,不仅磨练“三门”干部的意志,消除动手实践、科学执政的短板,更能帮助他们在“扰民”的过程中感同身受农民的苦、农民的愁,增进对农民群众的理解,转变“下乡是临时性的、可以随便应付”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端正工作态度。

反对方

观点1、种了农民地,荒了“工作田”

机关干部从事的是公务活动,他们的职责是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而不是从事租地种田这样具体的工作。机关干部租地种田,如果是纯粹的个人业余爱好,应该鼓励提倡,但作为一项职能工作并纳入年终考核实为不妥。种地并非机关干部的职业,机关干部来凑这个热闹,显然有些不务正业,难免有作秀的嫌疑。

另外,机关干部租地种田恐怕还会产生三个后遗症:一是降低土地综合效益。同样一分地,由有经验的农民来耕种,效益要比种地不专业的机关干部收益大得多。二是减少农民的口粮田。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一个行政区的机关干部毕竟不是个小数字,如果每人都来租种农民的耕地,势必夺了农民的口粮田。三是影响机关干部工作。道理很简单,种地时节性很强,为了不耽误正常工作,虽说干部种地的时间尽量选择在周末,但如果恰好抢收抢种的时间不在周末,机关干部是坚守工作岗位还是到农田里抢收抢种?如何取舍恐怕也是一个难题。

不可否认,在现阶段,中国有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行政效能、工作效率低。自己的“主业”都没有完全做好,再强令他们下乡种地搞“副业”,哪还有精力在“主业”上提高行政效能?

其实,机关干部职责在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机关干部以躬耕垄亩,并非是密切群众的解决之道,也不是问题的关键。勿庸置疑,机关干部需要“责任田”,但这个“责任田”不一定是种地。如果能够经常下基层,实地了解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生产,帮助农民增产增收,这样的职能定位肯定要比租地种田好得多。正所谓“种了农民地,荒了工作田”。$nextpage$

观点2、背离了服务“三农”的初衷

倡导机关干部下乡体验生活,参加义务劳动,本是一件访民情、解民忧、转变机关作风的大好事。然而,重庆市南岸区要求机关干部下乡种地的规定明显是把好事做歪了,背离了服务“三农”的初衷。

机关干部转租农民的地进行义务劳动,是否征求了农民的意愿,还须打一个大问号。倘若是靠行政命令,公权施威,强行征用农民的土地,那么,这场声势浩大的“机关干部种地”行动,就演变成了一次“集体伤农”行动。

再者,机关干部大都不谙农事,甚至五谷不分,“承包”了农民的地,也只能是瞎折腾一番,很难相信会有什么收成,这实际上是土地资源一种变相的闲置和浪费。尽管机关干部给了农民租金,但是农民在乎的并不是短暂的利益,而是心痛那赖以生存的土地变成了机关干部表演“劳动秀”的舞台。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地官方称机关干部下乡种地,是让他们“沾地气”,给农民做“示范”。试问:不谙农事的机关干部,能给农民带来什么示范?还有,沾了地气的机关干部,能否褪去遍布全身、渗入骨髓的“官气”?与其让机关干部下乡种地搞面子工程,不如加强干部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时刻把百姓放在心中,多为百姓做实事。

观点3、无法监管,侵犯干部休息权

从操作层面讲,利用周末下乡种地,看上去似乎不会影响官员的本职工作。其实不然。官员的工作并不仅仅体现在工作日之内,很多部门、很多岗位的工作往往具有连续性。在这种情况下,官员牺牲休息时间去种地,恐怕不一定能平衡协调好本职工作与种地之间的关系。更何况,这样的强力推动官员下乡,也是侵犯官员的休息权。连自己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的官员,就未必能够很好地善待群众的权利。  

尽管每年下乡一个月是“硬性规定”,但高昂的监管成本也不能不考虑。监管的标准就很难制定,如果只是以官员下地凑够天数为准,那很容易变成“农家二日游”,地没种好,还有骚扰老乡的嫌疑。如果要看种地的收成,可官员一年才去一个月,还是断断续续的周末,这收成怎么保证?一旦监管失灵,万名干部下乡“沾地气”的行动,很可能又会演变为一次声势浩大的折腾。那样的话,还不如把1000元的承包款直接给百姓扶贫了事。

其实,官员本来就是脱胎于具体的诸如种地、做工等活动,而专门从事行政管理事宜的人群。如果提拔官员需要考量他和特定群众的感情,直接提拔有农村种地经验的官员即可。

编者结语:

制度很丰满,实效很骨感

要求机关干部下乡种地一个月,按照官方的解释,可以让干部“沾地气”让干部多下基层,多和群众接触,和群众建立感情;干部亲自下地劳作,可以体验生活、磨炼意志。此外,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帮助老百姓脱贫致富,并且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从制度设置上看,一举多得,干群双受益。南岸区万名干部下乡种地刚刚启动,效果如何,不能主观臆断,更不能妄加指责。当然,可以就此提出自己的见解,以观后效。

制度设置往往很丰满,实际效果常常很骨感。并非所有的机关干部都是“种地能手”,甚至很多人从来没下过地。对于干部来讲,花1000元,租一分地,很可能是“赔本生意”。就目前情况看,在一分地上受益千元还是一个“传说”,连种地能手也难达到,何况是两手白净净的干部。不可否认,干部下乡种地确实能够“沾地气”,但如果是有的人带着“情绪”下乡,或带着“抵触”下乡,只怕是没接上“地气”,倒是引来“怨气”。

制度设置上的预期似乎“春天一粒种,秋收万斤粮”,将干部下乡种地设置为“无限功效”,这显然是“一分地”不能完成的任务。虽然此举的初衷是好的,但若没有相应的制度去规范和约束干部下乡种地活动,可能会适得其反。现代农业讲究市场与规模,想在一分地里刨出“金娃娃”是不现实的,违背市场规律与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种豆”不可能“结瓜”。因此,下乡种地更现实的意义在于,给干群交心、谈心提供“一席之地”,接近群众,拉近干群关系。

其实,融洽干群关系,建立干群的“鱼水”之情,不在于“形式”,而在于机制。干部下乡种地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尚未达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的高度。最多只能实现或部分实现“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的目标。在机制与制度创新上,更要“接地气”,听取公众意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新形势下如何改善干部关系,也不能让官智“孤军奋战”,不妨“问计于民”,抑或会收到“种豆得瓜”之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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