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山西“官霸”15年不倒

guandaobaijian 2011-06-24 19:52:31 编辑组稿/毕晓宁 总第102期 放大 缩小

 

“重庆有文强,保德有志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借职权之便贪污、受贿,违法违纪所得高达2293万余元,横行当地多年,刁难、凌辱,甚至殴打不顺从他的干部和群众,成为当地人人畏惧的一大“官霸”。随着李志强日前被保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9年,这位“山西版文强”的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保德县地处山西、陕西、内蒙古交汇处,全县15万人口。“河曲保德州,十年九不收,男人走口外,女人挑野菜”的民谚,描述了当地人生活的艰辛。这样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县,竟曝出了“小官大贪”的新闻。

雇吸毒人员当打手

李志强于1974年进入保德县晋剧团,做了一名戏曲演员,在戏中专唱“花脸”的李志强,从政后骄横跋扈,自己入了戏。尽管只是县住建局副局长,多年来却在当地扮演“霸王”角色。

“李志强的霸道恶行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了。”保德县原计量局局长刘应明说,李志强当时只是计量所所长,却在局里说一不二。计量局调整了其妻马丽的办公室,第二天,李志强便来到刘应明办公室,说他妻子在办公室丢了五千元,并推打刘应明,对其进行侮辱,甚至将刘应明困在办公室限制人身自由6个小时。

“跟着我干,肯定不会亏待你;不跟我,咱俩明天就是仇人。”李志强对曾在他手下任职的城建大队大队长刘志斌说,由于不愿跟随其做违法之事,刘志斌被排挤至其他单位。

1995年被调任保德县建设局副局长后,李志强的“恶霸”行为变本加厉。交通局运管所副所长吴志林将一辆欠费小四轮拦住,这辆车是为李志强的工程运料,李托人说情遭拒,便指使人对吴志林棒打脚踢,导致吴住院治疗。

“多年来被李志强指使殴打过的人太多了。”忻州市纪委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说,2005年以来,李志强未经上级批准和局务会研究,从社会上调用、借用、雇用各类人员20余人,全部安插在要害岗位,其中有吸毒、犯罪前科人员,为其充当打手。

8个公章违规办事 逼走三任局长

“抢公章”是李志强揽权的一大步。媒体曾报道,李志强做事独断专行,有时身背8个公章,以局里名义违规办事。2002年5月,保德县城建局副局长张顺喜带公章外出办公务,事后,在李志强的指使下长时间拒不交回公章,李因此趁机在许多空白文书上盖了公章,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住建局房管所所长崔利斌说,2007年2月到2010年6月,房屋产权登记需要的房地产管理所公章、房屋产权登记审批专用章,以及空白的房产本,也都由李志强私自保管,他数次要求取回均未果。

十多年来一直居副职的李志强,却在很多方面充当“一把手”角色。15年间,住建局换了四任局长,有的主动辞职不干,有的被动调离。

“三任局长都被李志强欺负得无法开展工作。”保德县住建局党委书记王文考说,因时任建设局局长的郭玉玺未给李志强报销完单据等原因,李志强指使他人将其办公室窗玻璃打碎,门把手抹上粪便,门口堆放垃圾,并霸占局会议室。无奈之下,郭玉玺只好回家办公。

郭玉玺被调离后,继任局长的白贵生说,在李志强的过分干预下,他根本无法全心开展工作。

不仅如此,李志强还将霸道的“触角”伸至县领导。2010年初,保德县委县政府将保德黄河大桥附近50多间违章建筑拆除,这些房子都是李志强违法审批,李便指使工头多次到县政府威胁领导,提出无理要求。

贫困县“富局长”贪欲无限膨胀

无所顾忌的李志强迅速成为保德这一国家级贫困县有名的“富局长”。

2000年,李志强将保德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队址的部分建设用地分给14名职工,用于自建个人住宅,并向7名想多占土地的职工共收取土地转让费10.1万元,还以个人名义将剩余的288.6平方米土地转卖他人,并将上述转卖国有土地所得37万余元据为己有。

李志强的“手笔”越来越大。看到保德县楼市价格逐渐上涨,他先后以亲属的名义注册了两家房地产公司,疯狂地借壳敛财。

保德县东关镇庙梁村、马家洼村先后准备建村民住宅楼,李志强要求购买对方地盘上的一块土地。随后,他以由其实际控制的隆强房地产公司名义,用向两个村子所购土地建成2栋住宅楼对外出售。经鉴定,李志强以167.5万元买地,购买时这宗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为411.32万元,购买价低于市场价243.82万元。$nextpage$

忻州市保德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志强先后3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土地,收受贿赂共计435.5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37万余元;多次擅自做主、逾越职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万余元;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100.2万元;伙同他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取得保德县信用社贷款380万元,案发时仍有250万元贷款未归还;另有332.8464万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此外,经忻州市纪检部门调查,除经法院审理的涉案金额外,李志强还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营利活动,获利1546.4万元。

县委领导总说“咱再研究”

人们不禁要问:长达15年的时间里,横行无忌的李志强为何能一直安然无恙?行为匪化、堪比“黑老大”的副局长,为何能长期行使“一把手”的权力为所欲为?当地的县委、政府,当地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当地的公、检、法、司,怎么一个个都成了“睁眼瞎”,任由其坐大做强、“官霸”一方?对此,保德县一些干部群众认为,基层薄弱的监督体系和不健全的用人机制是重要原因。

“保德是山区偏远小县,不论干部还是群众,大都胆小怕事,都有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这就放任了他;而县里领导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则是‘只要不太出格就算了’,这就纵容了他;李志强敢收(礼)也敢送(礼),县里好多部门的干部都或多或少地尝过他的甜头,这就包庇了他。在保德上下这种氛围里,李志强不横行才怪!”保德县一位退休干部说。

忻州市纪委书记辛旭光表示,近年来,借手中权力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的“小官大贪”现象较为多见。“基层‘官霸’之所以为祸多年,纪检、检察等部门的监督乏力是重要因素。”国家和地方不缺乏监督基层干部的相关制度,缺的是敢于碰硬、勤于监督的纪检、检察干部。一些派驻基层的纪检干部,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就与当地官员打成一片,碍于人情而疏于监督。

保德县一些干部提出,基层干部用人机制把关不严、监督不力,也给李志强的“官霸”行为提供了“温床”。郭玉玺说,和李志强共事期间,他曾多次找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领导,总被告知“咱再研究”。最后郭被调离,李志强仍然稳坐其位。他说,有的领导以“上一任提拔的干部不能随便动”等理由推托对李志强的查处,“一味地姑息,相当于纵容了‘官霸’” 。

一些群众也忧心忡忡地表示,现在官场上弥漫着一种“好人主义”,对于身边的腐败、矛盾和问题,大多三缄其口。上级不愿批评下级,以求“稳定”;下级不敢提醒上级,以保“平安”;同事之间不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求“和谐”。这一“土壤”不铲除,类似李志强这样的干部就很难绝迹。

姑息养奸致官霸横行

有媒体在报道李志强时,用“好人主义”这个概念来解读官霸现象。所谓的“好人主义”,即许多基层官场中人面对身边的腐败、矛盾和问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得罪人的态度,三缄其口,以求“和谐”。这样的分析也不无道理,现实当中确实有不少人面对恶势力,不敢、不愿得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人主义”的泛滥,无形中纵容了恶势力,使得官霸猖狂,乃至发展到肆无忌惮的地步。

其实,“好人主义”的解读,只是看到了官霸现象的一个侧面,并没有完全揭示本质。众所周知,基层官场往往是一个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闹到如此畏惧的程度,或是因为“好人主义”不愿惹,或是因为利益均沾、自身也不干净导致无法惹。

表面上看,李志强确实是个案,但从全局而言,却又不是个案。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罗亚平,2009年一审被判死刑,是一个典型的女官霸。此人野蛮泼辣,为达目的,不惜动用赖、黑、色等各种手段,专横行事,涉案金额高达6000余万元,被称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三最女贪官”。

由此可见,基层官场官霸的日益“露脸”,是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而任何一种不正常现象的背后,都有一块孵化此类现象的土壤。比之个案意义上的几个恶劣官霸,一块块孵化出官霸的土壤,以及暴露出的一些基层官场乱象,无疑更令人忧虑。

李志强的霸气,也表明一些基层官场中,权力“地盘化”的问题凸显。一些地方小吏,往往会“占山为王”,将自己的势力范围固化,将权力“地盘化”。李志强重用社会闲杂人员为打手,事实上也是黑恶势力融入官场的反映,这样的基层官员,与黑恶势力的老大又有何异?

在本质上,官霸的土壤,是某些基层官场权力与秩序的失控。一些基层公权力的行使者不仅在纵向上脱离了上级政府的控制,也在横向上脱离了公众的监督,进而无所顾忌,霸气冲天。一些地方主政者毫无政治理想可言,只图治下的一时太平。基层权力的公共性丧失,加上社会自组织部门的发育不良,结果权力失控,乱象迭起。官霸的次第出现,不过是种种乱象之一而已。

一个任由官霸横行的基层社会,很可能出现劣官驱逐良官的情形,断难以谈及行政文明,难以谈及法治清明,也不可能培育出规范、健康的商业环境。行政、司法、商业的种种乱象纠结在一起,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失范,也必然导致社会道德沦丧,其严重后果,决不可小视。要治理包括官霸横行在内的种种乱象,关键还在于纠正基层官场生态的失衡情形,铲除孵化官霸的土壤。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