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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音乐“侵权门”

yangguangshixian 2011-05-22 14:51:29 本刊记者 毕晓宁/组稿 总第100期 放大 缩小

 

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尚未了结,业界对百度MP3音乐侵权的声讨接踵而至。4月25日,文化部称百度等音乐网站发布违规音乐作品,逾期仍未完成清理整改,将对14家网络音乐网站进行立案查处。百度公司表示暂不回应此事。

3月,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连续发出两份声讨书,公开指责盗版音乐网站及其“帮凶者”百度。其中“血战到底”等激烈言辞显示出这些音乐人忍无可忍的情绪,也引起了有关监管部门的注意。

目前,中国音乐网站的盈利模式主要包括正版付费下载、与网络社区结合提供音乐服务、提供免费视听靠广告盈利分成。“如果这次可以谈成基本的游戏规则、收费模式,这个行业还是有希望的。”著名音乐人卢中强说。多位音乐人同时表示,希望获得政府支持。

中国音乐界维权现状

音乐著作权一直是唱片业界悬而未决的难题,随着数字音乐和互联网的兴起,这个难题变得尤为突出。其中无一不涉及到词曲权利人的根本利益,问题不解决,词曲作者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

侵权现象纷繁复杂。KTV、舞厅、商场、酒店、咖啡馆、交通工具侵犯音乐著作权无所不在,包括很多官办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也明目张胆置音乐权利人的利益于不顾,有一家电视台50年从来没有付过音乐版税。

词曲著作权劳而无获。相比较而言,唱片公司和出版社的音乐版权还比较容易维护,而词曲作者的利益则很难保障,唱片公司通过合作或授权,可以从使用者那里拿到报酬。但词曲作者维权之路却很艰辛。

网络版权保护难上加难。对于互联网的音乐版权,法律界还存在争议,比如,如何界定MP3的法律性质,如何为数字音乐著作权设定较为合理的法律保护模式,如何确定音乐作品使用费的法律标准,等等,都是维护互联网音乐著作权必须认真思考的新课题。

据文化部发布的《2010年网络音乐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在线音乐总体用户规模已达到3.6亿,使用率达79.2%。然而,版权依然是困扰网络音乐发展的最主要的问题,这也造成了网络音乐商业模式单一,赢利困难。

“数字音乐产值不断攀升,然而中国原创音乐人并没有迎来一场数字音乐的春天,反而发现自己的权益更加无法保护。”《抗议百度公开信》中这样写道。

一位音乐界业内人士认为,版权之争其中一方所仗恃的“避风港原则”无疑增加了另一方维权的成本。“首先要书面通知他们,如果在48小时内去掉,就不用付法律责任,所以取证非常困难。而且即使去掉了,过几天还有可能再出现,又要去书面通知。反反复复多次,赢面根本不大,就算赢了还不够付律师费。”

唱片界与百度的较量

尽管文化部已经开始分批整治违法网络音乐网站,但在一些音乐人看来,盗版的源头并没有解决。“盗版网站都很隐蔽,我敢说,如果离开百度的深度链接,80%的盗版网站都生存不下去,你甚至都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公开信执笔人、华纳唱片中国公司前总裁许晓峰说。

一位专业人士分析了盗版网络音乐的产业链:“中小型音乐网站靠盗音乐赚流量,卖广告;网站获取广告费后,又去百度买竞价排名,排名越高流量越大,广告收入越多。音乐界免费滋养了一个非常不健康的产业链。”

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3月在音乐行业网站的访客中,有24.81%来自于百度搜索引擎,然而,由百度进入音乐网站的访客总量实际上只占其产生的总访客量的0.94%,百度自身获得了最大量的对网络音乐有需求的网民。

2005年,上海步升音乐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网站上46首歌曲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向公众提供下载服务,要求赔偿46万元经济损失,最后经调解,百度公司同意向原告支付3万元赔偿金;同年,百代、华纳等7家国际唱片公司联合起诉百度提供未经授权的MP3下载链接,2008年,环球唱片公司等三家公司起诉百度要求法院裁定其删除其音乐传输服务上未经授权的MP3链接,均被法院驳回;今年1月,包括“十三音乐唱片”在内的27位音乐人向百度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就MP3侵权赔偿685万元,但该唱片公司总监制卢中强告诉记者,尽管百度公司派了法务来,但他们“能拖就拖,实质性进展完全没有”。

近年来唯一胜诉的是,去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百度MP3歌词搜索侵权一案。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宣判,判处百度停止通过快照等形式提供相关50首歌的歌词,并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5万元。

在许晓峰看来,维权之所以困难,首先是因为音乐人精力有限而百度擅长拖拉,此外相关法律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大多因为“通过试听和下载向互联网用户提供歌曲本身的是第三方网站,而非百度。百度网站通过其搜索引擎服务,只是提供了试听和下载过程的便利,并不构成复制或者通过网络传播涉案歌曲的行为。”

实际上,在深度链接之外,百度与百代、环球等60多家唱片公司进行了正版合作,在其MP3界面上提供视听服务,并进行广告分成。但百度获得音乐收入的利益和支付给版权方的相差太大。其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音乐网站的竞价排名,而这部分收入是不会告之唱片公司的,他们只把MP3页面上的广告进行分成。业界希望百度拿出诚意,最重要的不是分成,而是商业模式,要有明确的方式。

百度MP3搜索难关闭

当前,音乐权利人对网络盗版音乐的声讨一浪高过一浪,文化部今年来明显加大打击盗版力度来制止互联网对内容的肆意滥用。但是与文库相比,MP3流量以及对百度的收入贡献均相当高,远不是“管不好就关掉”那么简单。

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在博客上说,百度之罪在于,借助巨大的流量和方便的产品设计,给绝大多数有MP3播放器的用户普及了盗版知识,这些用户很多年以后都不会为正版内容付费,打开了中国音乐、影视制作者的潘多拉魔盒。

3月15日,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针对百度音乐为盗版音乐网站提供深度链接发布抗议公开信。一周后,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又发布了《致音乐界同仁书》,其中写道:在抗议百度公开信发布后,包括高晓松、朱哲琴、黄燎原、沈黎晖等在内的百余名音乐人公开响应,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呼吁音乐界同仁,收集盗版网站的犯罪证据,通过行政诉讼和法律诉讼进行反盗维权,“血战到底”。

这并非是百度首次面临音乐侵权危机。早在2005年,唱片界就掀起过一波针对百度MP3搜索的诉讼浪潮。在多轮诉讼和谈判中,音乐行业与百度逐渐达成了一些新的商业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不过效果有限,没有阻挡传统唱片业下滑和衰亡的趋势。

用户搜索一首歌,通过百度找到的不是正版网站,而盗版网站靠竞价排名都排在前面。《抗议百度公开信》中称,百度在明知不法网站盗版行径的前提下,仍然为他们提供深度链接这一通路和生存土壤,目的是获得巨额流量,从而获得广告收入,壮大公司利润,进而在国外股票市场上有所斩获。在这方面,百度确实成功了,以千亿计算的公司市值,李彦宏中国首富的耀眼头衔,都证明了这一成功。

一些音乐人认为,制止百度这样的大公司进行盗版活动,仅靠声讨或司法诉讼,或难以拯救传统唱片业。诉讼只是一种手段,通过诉讼和百度等网站建立一种共赢的商业模式才最重要。

百度与音著协合作

3月31日,百度公司向音乐界示好,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宣布达成合作,双方将建立音乐词曲著作权合作主渠道。

据百度人士透露,相关音乐的许可使用费由百度支付给音著协,并由音著协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权利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表示,此次合作解决了多年以来悬而未决的数字音乐版权授权难题。百度音乐事业部总经理梁康妮称,百度将定期向音著协提供每一首歌曲的播放和下载数据报表。目前,除了词曲著作权方面的合作,百度已经与全球范围内80多家唱片机构签订了分成合作协议。

百度认为,词曲作者是数字音乐产业繁荣的根本推动力量,也是百度音乐平台为网民提供优质音乐体验的重要资源。百度与音著协共建音乐词曲著作权合作主渠道,在数字音乐正版化和回馈版权方的道路上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

由于中国音乐著作权的保护观念太薄弱,严重挫伤了词曲作者的创作热情,阻碍了优秀作品的出现。百度音乐平台回报词曲作者,让其分享互联网的果实,对于繁荣音乐创作,推动互联网音乐产业的发展,大有裨益。很显然,这种合作健全了互联网音乐版权的产业链,将促进数字音乐有序发展,使之逐渐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此外,让原创音乐受益,最终让音乐行业和互联网产业受益。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就曾表示,如果词曲作者得到保护,就“不当评委了,好好写歌”。百度与音著协的合作,其实可以让词曲作者看到互联网音乐版权的曙光和希望。

刘平表示,百度和音著协发挥各自优势,以实际行动解决行业内多年以来悬而未决的数字音乐版权授权难题,这对中国整个数字音乐产业来说,具有开天辟地的历史意义。

业界人士乐观认为,在互联网大潮的冲击下,音乐行业面临重构产业模式的挑战,但最终会朝着一个更先进更理性的方向前进,只不是时间问题而已。在这次合作带动下,百度音乐甚至整个数字音乐界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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